【錯誤】網傳「吃泡麵不能喝可樂,險致命」訊息,經查為假訊息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關「吃泡麵不能喝可樂,險致命」的網傳訊息,經請教家醫科醫師,證實為錯誤資訊。如果是腸胃功能不佳的人,喝碳酸飲料容易脹氣、腸胃不適,但症狀會隨時間改善,不至於致死。
文:U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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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吃泡麵不能喝可樂,險致命」之訊息,並在可疑訊息查證平台「Cofacts真的假的」之資料庫,收到類似訊息回報:

澄清要點
1.泡麵配可樂,是否真的會致命?
家醫科吳醫師表示,可樂或其他碳酸飲料含有檸檬酸、磷酸、及碳酸(Carbonic acid)。 碳酸進入人體內後,因為溫度升高氣體溶解度下降之故,本就會釋出多量之二氧化碳,正常情況下經由打嗝或放屁的方式排出體外。泡麵本身多孔隙,如果和碳酸飲料混合,會因兩者接觸表面積增加而產生溶出多量二氧化碳,這點類似於曼陀珠的實驗。所以網路上可以查找到相當多泡麵配可樂置於密封袋內產生氣體的影片。
不過吃泡麵配可樂與在密封袋內放入泡麵與可樂是不一樣的。喝下可樂之後,因為在口腔、食道、胃壁有非常多的皺褶(表面積增加),再加上人體體溫的關係,本來就會慢慢釋出二氧化碳。也就是說在一口可樂、一口泡麵的狀態下,可樂都來不及接觸到泡麵就已經把二氧化碳釋放出來。
如果是一口氣吃下大量未咀嚼之泡麵,隨即大口大口喝下大量可樂的狀況,加上本身腸胃功能欠佳,那當然有可能造成腸胃不適脹氣,然而這種情況不是常態,甚至可以說是極端,新聞本身不應該用標題黨而將這兩種食物一併食用汙名化。
民眾應保持平常 心,假若本身沒有腸胃疾病,以正常的吃飯速度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2. 為什麼該男子會有不適之症狀?
本身如果腸胃不好,可能容易脹氣,那本身可樂也不太適合喝。一般正常而言,我們人體都會打嗝出來,萬一真有脹氣情形,我們打嗝就能夠緩解。可樂的氣體溶在汽水裡面就是這麼多,打嗝出來就沒事了,它也不會一直使你產氣,打嗝打不完。
碳酸飲料、含氣飲料喝了都容易胃脹氣,特別是胃腸道蠕動較差的人,容易腹脹,會有肚子不舒服、腸胃不適的情形。可樂本身含有碳酸成分,吃泡麵搭配可樂易使胃部、肚子脹氣,導致腹疼、胃不舒服,但隨時間可自行緩解,不至於致死。(新聞說差點喪命,沒有說真的有人因此喪命。)
3. 原文提到的「醫生、專家」皆無確切指稱人者,無具體佐證資料及說法參考
網路上的文章指稱引述「專家、醫師、營養師」但並未特別指稱姓名,大多是一種假冒專業性的內容,所編輯製作的報導大多也含有不實訊息,請民眾審慎參讀。
遇到假新聞...Tips!
1.收到可疑訊息?善用關鍵字查詢訊息
利用「泡麵」「可樂」「醫生」關鍵字,可搜尋到吃泡麵配可樂、有無專業醫師說法等資訊。吃泡麵配可樂會讓胃部、肚子產氣,腹部會感到不舒服,可能疼痛,但不會因此喪命。搜尋具有可靠來源的資訊後,了解該訊息為不實訊息,也不會轉傳給其他人了。
2.食療訊息多以「一起吃會中毒/致命」「吃/喝什麼有保健功效」等吸引大眾點閱、轉傳。在轉傳之前,先做查核,減少謠言散播的困擾
通常為了刺激點閱率,媒體或內容農場會使用誇張聳動的標題,而身為閱聽者的我們,提醒自己先緩一緩,勿直接轉傳他人或傳到其他群組。正視內文後,搜尋相關資料,查詢經認證的第三方查核報告網站(或是傳訊息給Cofacts真的假的機器人查核)掌握真實確切的資訊。
特別是遇到衛生、保健相關議題,民眾之所以會轉傳該則假訊息,出發點大部分是想將這則重要、攸關健康的消息轉給認識的人,提醒彼此。
此類假訊息最常出現「XX和OO不能一起吃」,像是「香蕉不能配牛奶」、「柿子不能配優酪乳」、「螃蟹和柿子一起吃會中毒」、「茄子蘑菇一起吃會毒死」、「洋蔥和蜂蜜一起吃會傷眼」、「世界黑名單蔬菜/垃圾食物」等等都是相當常見的飲食假訊息。
「一起吃」就會特別嚴重或致命的說法毫無根據,而是跟什麼食物搭配都一樣,都建議適量並均衡飲食,不要過猶不及。
對於沒有確切出處的轉傳文章、看似危言聳聽的媒體報導、社群分享的養生資訊,我們可以先保持中立的態度,不管吃的致不致癌、對身體有沒有幫助,先查證再轉傳。民間療法的內容多出自習俗、迷信、傳說故事、宗教信仰(絕大部分沒有任何療效,或僅為自我安慰的心理效果),是還沒被現代醫學經臨床實驗,所驗證過的傳統醫學藥方或治療方式。
3.看到類似議題的假新聞......
吳醫師建議若是像這樣的謠言,民眾可以先檢視自己的腸胃狀況,再檢視過往經驗,在確定消息之前勿盲目轉傳。聽到聳到標題後先冷靜想一想:假若真有致死疑慮(新聞標題中所謂「不要命」),那政府機關像衛生福利部一定會強力宣導,甚至在泡麵包裝袋上可以看到警語「請勿跟OO一起食用」。運用邏輯來判斷新聞真偽也是重點所在。
延伸閱讀:
刺文化系列|蝦子加南瓜吃了會烙賽?編輯親身體驗農民曆上的食物相剋圖!
專家諮詢:晴天聯合診所 家醫科吳昱維醫師
參考資料:
類似假訊息資料查核:
責任編輯:陳韻安
核稿編輯:楊士範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