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外人生》:人生卡在撞牆期,運動員如何用「self-talk」激勵自己,轉念再出發?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不只是運動場,在生活、工作、學業、夢想路上,開始倦怠或遇到難以克服的瓶頸難關,在過程對自己有著太多的質疑,短暫喪失自信的過程都屬於「撞牆期」,但反過來說,只要再堅持一點,或許你即將昇華到下一個境界。
文:曾荃鈺
事情不是做得到做不到的問題,
而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說出「已經不行了」之後,
才是要努力分出勝負的開始。—見城徹《人生是一個人的狂熱》
美國原住民羅基族(Cherokee)的老印第安人曾說過一個古老的比喻。
有天傍晚,在營火前,老印地安人對他的孫子說:「人的內心裡一直有爭戰, 這是我們內心兩匹狼的爭戰。其中一匹狼代表邪惡,牠是憤怒、嫉妒、懊悔、貪婪、傲慢、謊言、虛榮心和自負;另一匹代表善良,牠是歡樂、和平、從容、希望、愛、寬容、謙卑、同理心、信念。」
孩子想了一下,向祖父問道:「哪一匹狼贏了?」
祖父回答:「你餵養的那一匹。」
人生卡在撞牆期,我不想努力了
每一個人的內心裡,確實存在一位冠軍和一位輸家。其中也有一位天使和一位惡魔當然也有一位英雄和一個壞蛋。你的內在都包含許許多多不同的層面,問題是:今天竟是哪個角色會勝出?甚至到現在,你可以也不知道是哪個角色在控制你自己?
作家南仁淑曾說過,人們容易把擁有夢想和現實主義當作相互衝突的東西,實際上,夢想與現實的關係非常密切,只有以現實為依靠,我們才不會放棄這個夢想,也只有擁有了夢想,才能讓現實生活變得有彈性和活力。對運動員來說,挖掘什麼是自己所看重的?什麼能夠啟發我?什麼能帶給我力量?什麼會鼓勵到我?什麼能夠釋放原本我就有的東西?當我找到這些跟自己有關的答案時,才會是由我來決定自己要餵養哪一匹狼。
這種卡住的感覺,在運動中叫做撞牆期(hitting the wall)。撞牆期通常發生在異常長時間的持續運動,由於能源的消耗殆盡,使運動者產生相當難受的生理與心理痛苦的現象。你也可以理解成在生活、工作、學業、夢想路上,開始倦怠或遇到難以克服的瓶頸難關,在過程對自己有著太多的質疑,短暫喪失自信的過程,但反過來說,撞牆期的考驗卻也意味著你是否禁得起挑戰,只要再堅持一點,或許你即將昇華到下一個境界。
運動員用「self-talk」激勵自己
調控低潮,轉念再出發
二○一九年,極地超馬選手陳彥博,以拿下四大極地賽是世界冠軍的故事,拍攝紀錄片電影《出發》(Run for Dream),把他十年來奪冠之路的刻苦歷程,濃縮在一百零二分鐘的鏡頭前。
影片中,瘀血腫脹的雙腳,剝落的指甲,雪衣裡厚重的喘息聲,伴隨著不停下的步伐,奔走在沙漠跟極地中,他是陳彥博,亞洲第一位一年內奪下四大極地超級馬拉松冠軍記錄的台灣選手,他在一年的時間內,先後去到了撒哈拉沙漠,中國戈壁沙漠,南美智利阿他加馬沙漠,再到萬年冰封的南極洲跑完全程。這樣的比賽都是自費,還要自己掏腰包找贊助,一間一間公司遞交提案,生理上的疲倦加上心理上的寂寞,陳彥博為什麼不放棄?做這些到底有何意義?
紀錄片中,陳彥博的父母親特別買了機票,一起到終點,等待這位跑了兩百五十公里的摯愛穿越終點線。這是陳彥博的父母第一次看他比賽,但也是他最煎熬的一場。七天的賽事,陳彥博領先了前五天,不料豔陽下出現熱衰竭讓他昏迷了四個小時,倒下的那一刻,陳彥博心裡有底了,這場比賽將無法帶著冠軍回去。
預告片中,陳彥博抱著瑞士戰友哭喊著「我不想輸」,即便雙腳早已不聽使喚,痛到精神已經屆臨崩潰的邊陲,終點線前,他的父母老遠就認出兒子狂奔的身影,面對兒子的成就,心中複雜的滋味都轉化成眼角的淚水,和父親那響亮「你做到了」的口哨聲,陳彥博說:「旅途可以很遙遠,但家是唯一的方向。只要出發站上場,你就會有無比的力量。」
主張「自我實現」的人本心理學大師馬斯洛(Abraham Maslow)曾說過:「生命是充滿了抉擇的歷程,自我實現就是在每一次的決定時,選擇成長的途徑,讓自己不斷的面對挑戰,發展自己的潛能。」運動員真的是自我實現的最佳代表,在每次訓練下感到挫折、痛苦及壓力時,透過腦海中的聲音不斷自我對話(self-talk)並選擇面對與正向轉化,才能夠在每次掉入低潮、無助,及無力的撞牆期時堅持下來。
你永遠不知道自己的極限可以走到哪裡,就像陳彥博,如果他不說,你或許不曉得他在二○一一年,年僅二十三歲時就罹患咽喉癌,罹癌當下他還是完成訓練後才去住院,他沒有告訴父母親實情,因為他知道:「極地運動是我一輩子的理想跟志向,那麼不管發生什麼事情,能多練一天、一分鐘都好。」癌後復出的他,曾經跑到鼻血流滿地,跑一、二公里就要休息,但陳彥博從未放棄,罹癌復出至今拿下了二十座極限馬拉松獎杯,其中包括七座總冠軍,他的人生真的是自我實現的最佳寫照。
在場上一怠惰就會穩定的衰退
我現在的立足點是自己贏來的位置
很多時候我們出社會,站上比賽場,我們其實沒有先想清楚,這個位置代表的意義是什麼,也因此才容易撞牆。山本鈴美香的漫畫名著《網球甜心》(エースをねらえ!)中有一段宗方教練的話,我偶然間看到,給我很大的啟發。這部以網球為題材的漫畫,雖然是很久以前的作品,故事描述主角岡浩美加入知名網球學校的網球社後,在宗方教練的訓練下,逐漸變強的運動熱血漫畫。
之後,岡浩美終於打敗了入社以來一直尊敬的學姊,但是她的心境卻很複雜。她心想,獲勝的次數越多,站在自己前面帶領的人就越少,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 她在友誼、學姊、比賽之間產生心理上的混亂,這時後宗方教練告誡浩美:「勝利者永遠要補償失敗者。贏過十個人,付出加上自己總共十一人份的努力,就成了你的義務……。如果你怠惰了,將會被趕下光榮的寶座。」
Tags: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