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立法打擊科技巨頭壟斷行為,蘋果、亞馬遜、Google與Meta等成箭靶

美參院立法打擊科技巨頭壟斷行為,蘋果、亞馬遜、Google與Meta等成箭靶
Photo Credit: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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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於1月21日通過科技競爭法案——《美國創新與網路選擇法案》,劍指美國科技巨頭壟斷行為,也代表未來美國科技業面臨重大轉變。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The Senate Judiciary Committee)於1月21日通過科技競爭法案《美國創新與網路選擇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打擊美國科技巨頭壟斷行為,包括亞馬遜(Amazon)、Alphabet(GOOGL)的搜尋引擎、蘋果(Apple)以及Meta platform(FB)等公司。

《美國創新與網路選擇法案》通過,蘋果、Google和Meta等成箭靶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以16票同意,對6票不同意,通過《美國創新與網路選擇法案》。該案將禁止科技平台,利用各種方式偏袒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並限制藉由後台搜集數據,使競爭對手處於不利的局面。

該法案賦予反壟斷執法者強大且靈活的工具,包含更廣泛的禁令權力、民事處罰以及沒收等行政賠償。參與其中的參議員Amy Klobuchar對此稱讚:「自互聯網誕生以來第一個,向參議院提交的重大科技競爭法案」。

本週早些時候,包括Yelp、DuckDuckGo、Sonos、Spotify、Proton、Match Group和創業加速器Y Combinator以及風險投資公司Initialized Capital在內40家以上的新創科技公司,已經公開表示支持立法

他們發布聲明強調:「來自美國和世界各國政府的調查結果表明,占主導地位的科技公司使用許多反競爭策略,以自我偏好(Self-preferencing)圖利自身,以鞏固平台守門人的地位,從而損害競爭、消費者和創新」。

該案針對美國科技巨頭,包括亞馬遜(Amazon)的電子商務網站、Alphabet(GOOGL)的搜尋引擎、蘋果(Apple)的應用程式商店以及Meta platform(FB),未來恐受到劇烈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中還擴大了對中國互聯網企業的限制,未來更難以取得美國用戶的數據,未來影音分享平台TikTok,以及騰訊旗下的通訊軟體微信(WeChat)等中企在美發展也將受到箝制。

蘋果大動作反擊:該立法將導致數百萬美國人受惡意軟體攻擊

蘋果於1月18日對外強調,公司對App Store的控制保障了,使用戶的資訊安全和隱私,如果沒有App Store把關,用戶可能不小心安裝惡意軟體,假如照法案內容,詐騙者可無視蘋果隱私政策,會對消費者造成巨大損失。

蘋果公司政府事務高階主管蒂莫西.波德利(Timothy Powderly)強調:「由於存在隱私和安全漏洞的真正風險,這些法案將消費者置於危險境地」。

《關鍵評論網》詢問軟體業業內人士指出,諸如蘋果、谷歌等科技公司的壟斷爭議,並不是最近才發生,近年來發生過多次爭訟。其中,因為蘋果的封閉系統,對App Store有更嚴格的審查,再加上從行動裝置、雲端到軟體平台一把抓,市值擴大到富可敵國,才成為外界最大箭靶。

他說,蘋果App Store是在iPhone上安裝軟體的唯一途徑,每次用戶進行購買,Apple都抽取15%至30%的分成,業內人士強調,最大重點並不在分成,而是蘋果掌握了後台所有數據,並以此做出對自身最有利的商業判斷。

參議員Amy Klobuchar並不贊同蘋果的說法,表示法案未強制允許未經篩選的軟體安裝在蘋果設備,蘋果所有論點都是為了維護App Store的壟斷地位,再向競爭企業收取巨額費用。

而Google的法務長也和蘋果持相同論點,法案將造成安全風險,他還表示與其他公司共享數據,將造成大量垃圾郵件和低品質的服務,進而損害美國新創生態;亞馬遜則認為,法案將阻止Prime訂閱服務,為客戶提供免費送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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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