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彈劾黃世銘失敗 朝野同批廢除監察院

二度彈劾黃世銘失敗 朝野同批廢除監察院
Photo Credit: bangdoll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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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繼去年11月28日以洩密案彈劾檢察總長黃世銘,以5:5未通過,本月7號又以6:6遭到封殺。而按監察法規定:監察院對同一人提出兩次彈劾未通過後,無法再就同案提出彈劾案。由於黃世銘曾經宣示:監察院彈劾通過或是一審有罪就下台,因此黃世銘將繼續留任檢察總長。

 審查會過程激烈 提案監委:尊重投票結果

監委洪德旋與吳豐山經調查後認定,總長黃世銘違法將監察通訊所得資料與偵查機密提供給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江宜樺,還指示特偵組檢察官公布通訊監察譯文與通聯紀錄,違失情節重大,因此提案彈劾。

昨日(7號)的彈劾案審查過程激烈,主要圍繞在洩密的「憲法」層次上,有委員認為黃世銘按《憲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向總統報告,並無不可,而且在彈劾案論及總統權力等內容,是在限縮總統權力,是「危險」的。洪德璇則引憲法、大法官釋憲文,反駁對方論述才是「危險」。吳豐山也表達無法接受前述質疑,但他「尊重投票結果」。

另有監委在與會時提到中研院院士胡佛在《中國時報》發表的《對司法關說案的一些看法》,內文提到總長向總統負責、檢察一體包括總統在內等,此文對黃世銘有利。

贊成派質疑反對派另有所圖 

監委在第一次彈劾案未過後,受到來自各界的質疑和壓力,贊成派和反對派被分別貼上馬王兩派的政治標籤,贊成派甚至質疑反對派因為監察院長王建煊曾表態挺黃世銘,並且握有提名監委的建議權,因此投下反對票。

昨日彈劾出爐後的監察院談話會上,贊成派的監委質疑幾個反對派監委「自我心理作祟」,相當不齒他們拿「自己下一步」做為行使監察權的依據,彈劾未過的責任卻是全數監委來扛。反對派的監委則默不吭聲,甚至刻意不出席避免尷尬,形成對比畫面。

一位不便具名的監委表示,事實明確的案子竟然沒有通過,那些反對的監委應該是另有所圖。

推翻檢評會決議 監院形象傷害大

此次彈劾案未通過,是監察院第一次推翻檢評會的決議。剛卸任的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兼發言人彭文正表示:這個結果讓檢評會如同虛設,「對監察院的形象傷害,莫此為甚」,監察院應該思考如何面對歷史和社會大眾的檢驗。

另一位檢評會委員高涌誠律師則建議修法。他認為監院此次的決議,政治性較高,而監察院是不應該有政治介入的,應將監察院的部分權利釋出給檢評會,讓監院對評鑑結果只具形式審查權。

民進黨立委:監察院真的廢掉算了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表示:黃世銘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也被監察院兩次彈劾,然而一再有各種勢力在背後護航,讓人民徹底失望。

而擔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的民進黨立委吳宜臻則表示:非常意外。因為黃世銘的犯行其實檢評會已經確認清楚,如果連檢評會這樣一個客觀中立委員會,對於檢察官的操守跟他所違法亂紀、濫權的部分都已經確認的話,監察院還不買單,那實際上是監察院的問題,「監察院真的廢掉算了。」並強調,目前監察法制度太過寬容,在同票之下就視為不通過,對於支持彈劾的委員意見太不尊重,因此她認為現行監察法有修改必要。

國民黨立委:無法約束失職公務員 考慮回歸三權分立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指出,監院始終消極處理黃案,早就預見會有這樣的結果。監院應該好好對外解釋清楚,究竟他們的標準是什麼?她認為,就是因為監委提名的時程將屆,即使二次彈劾已併入檢評會決議,監委還是能視而不見。但若連違法失職的公務員都無法約束,就該是好好思考回歸三權分立的時機了。

國民黨立委陳根德則感嘆,監察院做出這樣的決定,最後都是國民黨要概括承受;這些護航的監委,不能為了期待再被提名,而做出不符民心、社會感受的決定。然而,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則認為,既然監委已經做出決定,就尊重審查會結果。他也認為,黃世銘任期即將屆滿,相關議題也將在他去職後告一段落,所以有沒有彈劾成功已經沒有太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