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保皇派要求驅逐國際特赦組織,該單位回應:堅決捍衛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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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國際特赦組織因未遵守非政府組織相關法律,保皇派人士示威要求政府勿續簽該組織執照,指控他們威脅國家安全與和諧。國際特赦組織卻點出法律剝奪人民言論自由,堅持捍衛國民基本人權。
泰國保皇派17日集結政府大樓,向政府遞交請願書,要求關閉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泰國分部。他們聲稱國際特赦組織無視泰國司法系統,對國家安全及和平造成威脅。
《曼谷郵報》報導,大約200名保皇派人士身穿象徵皇室的黃色上衣,聚集曼谷政府大樓抗議。他們向內政部及國家安全委員會提交一份擁有120萬個簽名的請願書,要求政府勿續簽國際特赦組織1月20日到期的營業執照,強迫他們離開泰國,然而請願書簽名人數未經證實。
泰國總理辦公室助理部長瑟薩功(Seksakol Atthawong)在示威中發表言論,「泰國人正常地生活,直到這些人來試圖推翻君主制、威脅國家安全、擾亂國家運行,及破壞泰國的生活方式,造成社會動亂。」瑟薩功為泰國前「紅衫軍」煽動者。
2020年學運導致皇室地位動搖
泰國皇室的君主制向來被《冒犯君主法(Lese Majeste Law)》保護,不允許被侵犯或質疑。然而2020年由泰國政法大學(Thammasat University)學生團體發起皇室改革抗議,挑戰泰國一直以來神聖的皇家地位。其中學運成員帕努莎雅(Panusaya Sithijirawattanakul)、阿農(Arnon Nampa)和帕努彭(Panupong Jadnok)等領袖提出要求皇室改革及廢除冒犯君主法,違反憲法第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
泰國勞工部負責執行有關國際非政府組織(NGO)的經營許可證,確保他們有符合勞工部規定。勞動部常任秘書蓬厝(Boonchob Suthamanaswong)透露,國際特赦組織並沒有做到每6個月必須提交組織活動報告的規定,另外他們也公開支持該3名抗議領袖。蓬厝認為,非政府組織在政治議題上必須保持中立,避免任何造成社會動盪的行為。執行小組也將評估非政府組織的活動是否影響民眾對憲法、司法程序、法律和國家形象的看法。
去年11月,國際特赦組織因呼籲政府釋放改革君主制的抗議者,遭到保皇派組織指控破壞國家安全。泰國總理巴育(Prayut Chan-o-cha)宣稱政府將對國際特赦組織展開調查,確認他們行為的合法性。超過1700名活躍份子面臨刑事提控,其中169名被控侮辱君主制,若罪成將面臨15年監禁。
不理會驅逐,特赦堅持保護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16日在官網上宣告,儘管遭到驅逐,他們將持續進行維護人權的工作。組織副秘書長凱爾·沃德(Kyle Ward)表示,「雖然我們承認泰國皇家政府有責任維持公共秩序及國家安全,但我們也強調當局必須遵守國際人權法、尊重人權,包括維護人民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
"The anti-Amnesty campaign comes at a time when authorities are separately trying to pass a controversial law regulating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in the country."
— amnestypress (@amnestypress) February 16, 2022
This NPO law could have "severe consequences" for all civil society in Thailand.https://t.co/Xp8g2xiEYp
沃德說明,政府試圖透過一項具爭議性的法律來限制泰國的非營利組織,他呼籲政府撤回法案並要求進一步協商。這項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法規定組織需向政府提交表現報告,也要求非營利組織聲明它們的資金來源,並提供資金帳戶的詳細資訊。另外,非營利組織也需要向政府解釋指出計畫,確保資金不會影響國家權力及政黨利益。
《曼谷郵報》也曾報導,來自各界學者認為該法案將扼殺泰國人民言論自由。非政府組織發展協調會成員孫塔莉(Suntharee Hatthee Sengking)認為法案已跨越言論自由的界線,若法案通過,非政府組織將失去相當程度的獨立性。
新聞來源:
- Thailand: Amnesty committed to continuing its work despite calls for expulsion(國際特赦組織)
- Thailand probes Amnesty International after ultra-royalist complaint(路透社)
- Royalists submit letter demanding expulsion of Amnesty(曼谷郵報)
- Amnesty's fate hangs in balance(曼谷郵報)
- NGO bill rings rights alarm bell(曼谷郵報)
- 國際特赦換照審查 續留添變數(世界日報)
延伸閱讀:
- 被檢舉在臉書對泰王肖像不敬,學運領袖被控21條「冒犯君主罪」創泰國紀錄
- 泰國抗爭浪潮後:青年「立憲革命」89週年再上街頭,要求總理辭職與憲法改革
- 泰國學運領袖主張王室改革,憲法法院判訴求「有推翻君主立憲制意圖」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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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駱芷萱
核稿編輯:楊士範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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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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