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月中到職或離職,「破月薪資」與勞健保費該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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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將會影響到員工保險效力,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由雇主負責賠償!以下分享有關破月薪資計算、勞健保退保方式,透過3個常見QA為你解答。
一、破月離職薪資計算方式
Q1、破月薪資的意思?
破月是指不足一個月的薪資計算方式(未足月薪資),因為一年當中有大小月,大月為31日、小月為30日,而2月份會遇到28、29日,當新進員工月中「到職」,或是在職員工月中「離職」時,人資在計算薪水時都可能遇到這個問題。
Q2、破月薪資如何計算?
大小月薪資計算有不同嗎?這要看公司在勞工到職時有沒有和期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要回歸《民法》第123條規定,以每月30天,不分大小月的方式來計算破月薪資。
也就是說員工一日工資都是一律除以30日來計算(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又如果遇到破月到離職的情況,則最後實發薪水則再乘上員工實際在職班天數(包含例假日、休息日)(一日工資*破月者在職天數),惟2月份較特別,因為月薪已經固定30天來計算,應按照在職天數再加上1(當2月為29日)、2天(當2月為28日)工資計算,才比較沒有爭議。
舉例1:新人妹月薪30,000元,在2022年1月16日離職,1月份在職天數總共為16天,則薪水為16,000元(1,000元X16日=16,000元)。
舉例2:新人妹月薪30,000元,在2022年2月16日離職,2月份在職天數總共為16天,則薪水為16,000元(1,000元X(16+2)日=18,000元)。
另外也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建議薪水用「加項計算」(依在職天數計算),因如果用「扣除法」(扣除不在職天數)來計算未足月薪資,恐怕會有少給的情形,而涉及違反《勞基法》第22條薪資應全額給付的規定,可罰2-100萬。
舉例:新人妹月薪30,000元,如果1月16日離職,B老闆應發給多少薪水才正確?
用加項計算:新人妹1月份在職天數(包含例假日、休息日的日曆天)為16天,薪資為16,000元(1,000元X16日=16,000元)。
用扣除法計算:新人妹1月16日離職,1月份共有15天不在職,薪資為15,000元(1,000元X(30-15)日=15,000元)。
上述扣除法比加項少了1,000元,而1月份薪資因以加項計算,發給新人妹16,000元才正確。
另外,多數人資、雇主應該都知道勞保是以「天」計算、健保是以「月」計算,但有的員工只做幾天就離職了,如果當日作業來不及退保有關係嗎?員工月中離職,如何正確計算當月勞健保費用?以下將為您仔細說明:
二、破月離職勞工保險退保方式
Q1、未在離職日辦理勞保退保可以嗎?員工在放假日離職該怎麼辦?
勞保為在職保險,因此員工離職當天,雇主就應該在當日辦理退保,並檢附離職證明文件、退保申請表送到勞保局,最晚截止日為當天24時(勞保條例§11、勞保條例施行細則§14Ⅳ)。特別提醒雇主們,勞保加退保都是不能用補繳保費方式來追溯加保的,如果被查到除了會被罰錢外,假設有員工因此權益受損,雇主也要負賠償責任。
然而,實際上常有員工剛好在例假日、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因颱風宣布停班等放假日離職,或是在夜間(當天17點-24點)離職,又或者人資要辦理離職退保時碰到郵局未營業、勞保局未上班,因此勞動部放寬規定,雇主最遲可在下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則退保日期可以更改為離職當天。
舉例:11月15日是週日,新人妹在當天離職,則雇主最晚須在11月16日將書面資料寄給勞保局,新人妹的勞保會在11月15日退保。
Q2、員工月中離職(不足月、大小月) ,勞保費如何計算?
勞保費是用實際在職加保天數來計算,保險費部分,不分大小月都是用「30日」來計算保險費,因此勞保不論在當月份30日或31日退保,當月保險費都是收30天。
但如果員工是在月中退保,當月的勞保費計算方式會有以下情形:
1. 離職當月退保,保險費從當月1日計算到退保當日或當月底
當日:2月8日退保,保險費計收8天;12月15日退保,保險費計收15天
當月底:2月28日退保,保險費計收28天;12月30日退保或12月31日退保,保險費都是計收30天
2. 同月份到職又離職,保險費計算期間從加保當日計算到退保當日或當月底
當日:2月3日加保,2月18日退保,保險費計收16天(18-3+1=16);12月5日加保,12月20日退保,保險費計收16天(20-5+1=16)
當月底2月18日加保,2月28日退保,保險費計收11天(28-18+1=11);12月20日加保,12月31日退保,保險費計收11天(30-20+1=11)
三、破月離職全民健康保險退保方式
健保性質和勞保不同,且健保不能中斷,即使員工離職、待業期間如果符合全民健保的保險資格身份就應該投保。
Q1、未在離職日轉出健保可以嗎?
Q2、員工月中離職,健保費如何計算?
員工應付的健保費是由雇主負責扣繳,如果員工在公司做到當月底最後一天離職,雇主應扣繳當月健保費;但員工如果不是在月底離職(月中離職),雇主就不用繳當月保險費,應由員工下一個投保單位負責投保(可能是區公所、職業工會、新公司等)(健保法§30Ⅱ)。
因此,雇主如果有不小心扣收員工當月的健保費也要退還給員工,健保署應會向最後一個投保單位收取保險費;又雇主如果收到員工的「中斷投保保險費通知單暨繳款單」,可以請員工自行繳納即可,不用幫員工處理該費用。
至於員工在月中離職退保,健保又會向誰收取費用呢?以下參考健保署公告的保費計收原則,小編也舉了例子讓您了解喔:
1. 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有投保(轉入)紀錄,無退保(轉出)紀錄→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舉例:阿明在109年5月5日到職,並持續工作未離職,因健保沒有退保轉出紀錄,則雇主應計繳阿明5月份健保費。
2. 保險對象全月在保,當月最末日轉出→由健保署核定為次月1日生效,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
舉例:小希在109年10月31日離職,雇主於當日辦理健保轉出,健保署核定109年11月1日生效,雇主應繳納小希10月份健保費。
3. 保險對象同月僅一單位非於當月最末日有轉出紀錄→不以該單位計收被保險人全月保險費。保險對象轉出後,應改以其他適法身分投保,並請注意投(退)保日期之銜接,以該月最末日所屬之投保單位計收全月保險費。
舉例:阿孟109年11月3日到A公司上班投保,並在同月20日離職退保,因11月最末日並沒有在A公司上班,A公司不須計收阿孟11月份健保費。
4. 保險對象同一月份中有多次投保、轉出紀錄者→以當月最末日在保之投保單位計收保險對象全月保險費。惟當月辦理退保者 (死亡、除籍、失蹤滿6個月等),當月不計收保險費。
舉例:阿澤109年10月1日在A公司到職加保,並在同月10日離職轉出健保;隨後應徵上B公司於同月15日上班、20日離職退保;最後又到錄取C公司,於同月28到職並持續在職中,則10月份最末日在C公司投保,應由C公司繳納阿澤10月份健保費。
看完上面的案例是否都理解了呢?員工離職健保轉出的部分,只要記得員工非當月底最後一天才離職轉出,公司不用扣繳當月健保費就可以了,是不是很簡單呢!
本文經職場熊報Bear Times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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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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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活實踐淨零轉型,讓地球HP值滿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全球暖化情勢日益嚴峻,必須積極因應;減碳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生活中的選擇與行動,都與地球的未來息息相關,但只要從小地方開始做出改變,就能帶來轉機,讓地球重拾生機。
地球就像是一個巨大的有機體,具有自我調節的能力,然而因人類活動產生大量碳排,溫度上升導致全球氣候異常並造成災害;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2023年3月公布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根據2021年10月各國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2030年承諾的減排量仍不足以將本世紀末的升溫控制在1.5°C,甚至難以限制在2°C;氣候變遷已對地球健康構成威脅,一個「宜居且永續的未來」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
全球升溫攝氏1.5 °C、 2°C,影響有這麼大嗎?
IPCC 估計,若地球升溫1.5°C,到2100年前海平面將上升0.26到0.77公尺,若升溫至2°C則將再增加0.1公尺,將影響小型島嶼、低窪沿海及三角洲等區域約1,000萬人口暴露在相關風險中;就研究涵蓋的105,000個物種,升溫1.5 °C會有 6% 的昆蟲、 8% 的植物和 4% 的脊椎動物地理分布範圍會縮小50%,升溫2°C,則會有18%的昆蟲、16%的植物和8%的脊椎動物消失;與高溫有關的疾病發病率或死亡率將增加,並提高相關蟲媒傳染疾病帶來的風險。
面對全球氣候失衡的威脅,我們就像遊戲中闖關的玩家,必須想辦法讓地球的HP值(生命值)恢復,然而這不是遊戲,挑戰結果意味著我們真實的未來。減碳、零碳是控制暖化的關鍵,加速導入再生能源、電氣化是主要國家刻正加速推動的重要政策,然而發電過程勢必有能量轉換的效率損失,輸配電則有線損,因此國際能源總署(IEA)倡議各國在思考未來能源組合(energy portfolio)時,應將節能視為第一燃料(energy saving is the first fuel)。歐盟目標在2030年最終能源消費較2020年實績值減少15.8%,法國淨零策略(SNBC)則規劃大幅提升工業、住宅、運輸能源效率,日本第六次能源基本計畫也提出2030年電力需求較2013年減少20%的目標。
除了國家層級推動的的節能目標,你我還能採取哪些行動、讓地球恢復生機?
多想兩秒鐘,地球更輕鬆
愛地球不只是一種生活風格,也是很潮的生活態度,每個人從食、衣、住、行、育、樂、購等生活小細節,選擇對環境友善的生活習慣,就有機會讓地球更宜居。
1. 利用大眾運輸或碳排量低的交通運具
根據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所規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係由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六大部門共同達成,根據環境部提供的數據,2021年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13%,若使用電動運具、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短程距離往返選擇走路、騎腳踏車,可有效減少碳排,有助改善空氣品質,更有益身體健康。

2. 自備環保用具,減少一次用產品使用
出門前隨手攜帶環保購物袋、環保杯、杯套或環保餐具,如果忘記帶,亦可使用租借循環杯與容器,或店家提供的環保餐具,尤其少用一個塑膠袋就相當於減碳0.057公斤,幾秒鐘的選擇與行動,能夠減少一次性產品垃圾、省下處理廢棄餐具的能源消耗,降低地球的負擔。舉手之勞自備購物袋、餐具,就是實踐減碳生活的第一步。
3. 認明節能標章,省電還能減碳
常見於耗能商品上的「能源效率標示」,提供了年耗電量、耗能等級資訊,並根據不同產品提供對應的能源效率數據;耗能等級數字越低代表耗能越少、越節能,圖示上的溫度計也就會落在象徵地球降溫的藍綠色;而貼有節能標章的產品,代表能源效率比國家認證標準高10-50%,所以用電更省,更有助於降低碳排。
4. 智慧用電,錢包受惠
智慧電表是具備通訊功能的電力量測設備,每日可將用電數據回傳台電公司,搭配使用「台灣電力App」,可查詢每15分鐘的用電量,每6小時可結算一次電費,另外,還可透過APP內「用電比較」、「未出帳用電量」、「費率試算」、「住宅用電分析」等功能,掌控電費支出及家電使用情形,找出家中的吃電怪獸,即時調整用電習慣,省下不必要的電費支出。

5. 加入綠領行列,將知識化作守護地球的行動
除了節能,以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更是降低碳排的關鍵,近年來在政府的加速推動下,我國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可望達到10%,逐漸成為供電要角;不過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在2023年9月發布的新版《2023年淨零路徑圖》(Net Zero Roadmap 2023 Update – A Global Pathway to Keep the 1.5 °C Goal in Reach),2030 年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必須成長三倍達到11,000GW,才能達成淨零排放情境所設定的減排量。更多的再生能源,意味著基礎建設、技術研發、產業推動也必須加倍投入,有賴運輸、建築、金融……等不同領域的「綠領人才」投入實踐淨零轉型。根據104人力銀行數據顯示,2013-2023十年間,綠領工作數成長6.5倍;面對2050淨零目標,無論是節能、創能、儲能、系統整合,都需要更多人才投入。
淨零轉型你我同行
在這場為了地球未來而戰的任務中,每個地球玩家都扮演著關鍵角色,無論是隨手關燈、自備購物袋這樣的舉手之勞,或是選擇低碳排的電器與運具,甚至成為綠領工作者親自參與,每一個支持淨零轉型的力量,都有助於地球HP生命值恢復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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