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的「大管家」董宏違紀落馬,是二十大前習王體制瓦解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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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運用反腐敗鬥爭與王岐山形成緊密政治結盟關係,既是防止中共黨國陷入「亡黨亡國」困境;也是運用運動式治理腐敗作為整肅派系及權力挑戰者、政治異議者的政治利器。
張化為是十八大後第一個落馬的中央巡視組組長,而在2016年2月4日曾四度擔任中巡組副組長的湖北省省委組織部長賀家鐵,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成為十八大第一個落馬的巡視組的組員。
張化為曾參與查辦湛江特大走私案,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克杰案,此為中共建政後涉案職級最高的反腐敗案件;其參與巡視的地方,均有多名官員落馬,包括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陳鐵新等。如此涉及性質嚴重貪腐之「監督者」,又怎能負責執行「監督」黨國成員之重責呢?「監督者」本身即必須被監督。
中央巡視組所建立由上而下的「黨內監督」,缺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制
根據2009年《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指出,明確中央巡視組的巡視範圍: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同級政府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人大常委會、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成員。中央巡視組主要是發現、報告問題,一般不直接處理問題。重新回歸巡視工作最主要的職能,包括發現和反映腐敗線索。主要突出四個重點:一、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二、違反「四風」等問題;三、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問題;四、選人用人上的腐敗問題。中央巡視組亦能直接到組織部門,調取領導幹部報告的個人有關事項,並對其真實性進行核實。
事實上,中央巡視組運作的主要機制:(一)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二)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三)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四)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五)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2013年5月以來,中央巡視組組織運作產生重大改變,原12個巡視組減少為10個,且不再按照地方省市、金融企業、國家部委進行分類。
換言之,中央巡視組不再有固定的巡視對象,每次任務都臨時分工,既可巡視地方,也可巡視企業、部委。巡視組組長由「職務」變為「任務」,改為「一次一授權」,中共中央每次確定巡視的任務後,再來選定巡視組組長。巡視組組長人選都是正部級幹部,有卸任官員也有在職官員。
中央並建立巡視組組長資料庫,每一輪巡視之前,從資料庫中確定10名巡視組組長人選,並實行嚴格的迴避制度,防止巡視組和地方黨政幹部形成潛在利益同盟,黨內監督被「條條」及「塊塊」主義與政治勢力所穿透。
董宏案件凸顯中共二十大前黨內權力傾軋,可能波及習王政治聯盟
2021年以來,已爆發一批高官密集被捕被查,22名副部級以上「中管幹部」落馬受審,並波及紀委、政法系統及地方官員,這顯示黨內將反腐敗視為派系權力鬥爭之工具。
總體而論,此次董宏事件固然不能全面否定巡視工作之績效及其必要性,從十八屆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中管幹部案件中,超過60%的線索來自巡視,無論是山西省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湖南省衡陽破壞選舉案,四川省南充拉票賄選案和遼寧省拉票賄選案等重大問題線索,皆來自中央巡視之成果。
然而,這樣間歇式反腐雖有走向制度性防腐趨勢,包括制定《國家監察法》完善相關監察法規、設置從中央到地方監察委員會建立健全監察體制;但此仍陷入黨國權力高度結晶化的困境,此即「監督者」也需要「被監督」。
依據《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規定,十九屆中央巡視仍堅守此政治職能定位,突出黨的全面領導、黨的建設及全面從嚴治黨。習近平主政下採取一系列改革所形成的監督制度,仍然強調「以黨領政」而非「黨政分離」。
黨國認為「在黨的領導下,只有黨政分工,沒有黨政分開」,因此,中央巡視工作為一種「政治巡視」非「業務巡視」,反腐敗之目的在於從嚴治黨及加強黨的領導。既是「政治巡視」難免掉入「政治正確」泥淖,從而可能陷入派系政治權力爭奪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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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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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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