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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隔離當坐牢?集中檢疫所翻攪民眾食物,引爆國外延燒已久的侵犯人權議題

把隔離當坐牢?集中檢疫所翻攪民眾食物,引爆國外延燒已久的侵犯人權議題
Photo Credit: 王必勝臉書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月20日,檢疫所內的民眾爆出食物被翻攪過,認為這種抽檢是否有侵犯人權的疑慮,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王必勝則在個人臉書Po出影片回擊,表示的確有許多違禁品被搜出,這些措施是必要且有事先告知的。藉由這次事件,在國外已經討論許久的公衛侵犯人權議題,終於被搬上檯面。

近日,PTT上有民眾爆料,因被匡列隔離,入住集中檢疫所後,發生機構人員抽檢物品,將密封食物打開,甚至翻攪的情況。新聞一出,隨即引發民怨,怒斥「檢疫所把隔離當坐牢」,隔離就變成犯人。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王必勝出面說明並公布影像,說之前有抓到毒品,並從包裹與食物中常抓到夾帶菸、酒、毒品等「非法」物品,認為是職責所在,並沒有錯。

王必勝強調:「集中檢疫所的作用是隔離及檢疫,不是「遊憩休閒渡假」。而集中檢疫所也是我們國家檢疫隔離系統的最後一道防線,我們有責任在感染管制、住民健康、公共安全等方面負起責任,嚴謹完成交付的任務。」

管制感染是一回事,侵犯個人隱私與自由是另一回事。這種罔顧人權,藐視被監禁者感觸的言論,火上加油,更引起網民暴動。

指揮官陳時中為此表示:「進入集中檢疫所有相關應遵守規範,都有交給入住的人讓其了解。因為安全考量恕不轉交香菸、酒品與違禁品,會代為保管,待離開檢疫所時交還。」

意思就是說「管制沒錯,住檢疫所就得乖乖認命」。對於侵犯人權的質疑,疾管署只秀出「入住簽署受檢同意書」來回應,自認沒錯。

到底入住檢疫所「搜查違禁品」、「食物被翻攪」,有沒有侵犯人權?答案是:有!

防疫時期公權力就可以侵犯人權?

2月22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發布聲明稿〈防疫再曝濫用公權力、抽檢集中檢疫所民眾包裹無明確法律授權〉,強烈指出台灣政府在未經法律授權的情況下,侵犯人權,並說明細節。

2019年,因為武漢肺炎引發世界危機,台灣政府隨即修了「傳染病防治法」,授予行政單位相當權力,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第48條,可強制隔離),並侵犯隱私權(第39條,可公布民眾的醫療資料)。

當時法界就已質疑此法過於擴權,許多細節並未明列,僅賦予行政機關可以「行政命令」執行,有違憲之虞。但因為疫情嚴重,民眾把命看得比民主自由重要,在己身權力沒被限制前,對此法的濫權,並無異議。

但隨著防疫政策進行兩年,從實名制洩漏民眾個資(讓民眾接獲無數推銷、詐騙電話與商業騷擾)開始,到前陣子爆發「被匡列就得花三、四萬住旅館,自費坐牢」的爭議,全都是行政單位毫無經驗,未經規畫思考,便宜行事造成的惡果。

台權會詳列法規,指出檢疫所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如何侵犯人權。細節也就不談。過去兩年來陸續發生:「簡訊實聯制、健保卡領口罩與特殊註記、特定族群的旅行禁令、公布姓名足跡、自費隔離、非法抽檢個人物品」等狀況。問題是,為何疾管署敢如此明目張膽的作出違憲行為?

道理也很間單,就是政府不在乎人民,也不在乎人權。

民主素養的低落來自於長期威權壓迫

台灣自1945年以來,即被外來政權國民政府佔據至今。並自1949年到1987年數十年的時間,實施侵犯人權的獨裁戒嚴。長久以來培育的各級政府官員,多半均無民主素養,只知聽命行事。

許多人腦中都還保持著威權思想,成為聽令行事、揣摩上意的奴才。2000年政黨論替,台灣開始真正的民主化後,各級公務員的思想還是沒改(真正受過「相對的」民主教育的一代,直到最近才成年,極少人進入公務體系)。

掌握權力者在沒有明顯違法違憲的狀態下,面對法律不及的灰色地帶,都是以「方便自己」的方式,進行施政。而長期被威權教育洗腦的人民,也都不反抗。

台權會列出的,各項侵犯人權的內容,人民大都覺得「為了全民利益,就配合一下」,強制戴口罩、簡訊實聯制、沒打疫苗禁止出入特定場合與就業等,只要沒造成自己困擾,或可能造成自己困擾,就視而不見。

但如果真正追求民主、自由、人權,在任何人可能被侵犯時,都必須挺身而出,對抗不義的政府。但台灣無論國民黨或民進黨與其他小黨,全都只顧爭權奪利,都只要求支持者「支持理念」。至於理念背後的意義,與支持者的個人權益,全都漠視。

今天如果不是高雄市嚴格匡列,造成許多人無辜被匡列,「自費3、4萬坐牢」的問題也不會浮現。自疫情開始,所有花到人民自費的匡列費用(包含車資與篩檢費),其實全都是政府壓榨人民,侵吞人民血汗錢的做法。

這個問題會爆出來,是因為長達14天的住宿費與被監禁的時間,足以影響個人的工作(被迫離職或停薪)與生計(台灣有43.9%的上班族是月光族,關兩個禮拜加上超過1個月的薪水,足以令人破產),而且沒人知道自己會不會被匡列。

這個程度已不單純是影響看不見的個資暴露,或出門戴口罩那麼簡單,甚至比染疫更攸關生死。所以才成為大眾寧可在「防疫的群眾壓力」,也要跳出來喊冤的狀況。

而「檢疫所抽檢個人物品」,更是壓垮民意支持的最後一根稻草。人民因為普遍懷有威權心態,認為「自由被剝奪」的人不是有罪,就是自找。平常不認為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嚴刑峻法都以為與自己無關,配合隔離,都認為是為了社會好,乖乖聽話。

但沒想到一到檢疫所,卻被當成罪犯管理。這就讓許多沒想過人權是什麼的民眾驚覺,原來以為自己平常奉公守法,自由與人權就不會被政府侵犯。

結果政府的思考是「你只能乖乖聽話」,甚至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用個「行政指引」就可以違憲,任意侵犯個人權力。這是只有威權時代才得以一見之事(例如政治犯明明刑期已過,卻無法出獄,還繼續被關押「教育」),卻發生在民主化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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