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通過「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調高至5萬元,傅崐萁提「考察費」由內政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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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提案多半是擴大地方財政支出,提高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30)日審查攸關縣市議員助理費及里長事務補助費規定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共有24版本草案,其中13名藍綠立委分別主張將現行村里長每月4萬5000元「事務補助費」調高至5萬元,另外還有立委提案新增春節慰問金、為民服務費、考察費用等補助。
下午經過逐條審查及各黨協商後,初審通過的條文規定,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事務補助費,每村里每月新台幣5萬元,並刪除原條文「前項事務補助費,係指文具費、郵電費、水電費及其他因公支出之費用」等規定。
跨黨派立委齊聲呼籲:該給里長多點資源
陳明文、羅致政、王美惠等英系立委日前都在臉書發文串聯;陳明文說,村里長的事務補助費21年未調整,村里長每月4萬5000元事務補助費,實際上來說往往入不敷出,常常要尋求各方資源或自掏腰包。
王美惠指出,她長期在基層,最了解村里長的辛苦,村里長們總是24小時待命,為村里民解決大大小小的問題。希望透過這次調整,能夠讓村里長們有更多資源服務鄉里,推動各項工作也能更順利。
羅致政說,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將審查由他跟多位立委所共同提出,將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由現行4萬5000元調高至5萬元的法律修正案,他會全力爭取朝野立委支持,讓該案通過委員會審查,順利進入院會進行二、三讀,讓20餘年未調整的里長事務補助費進行合理調升,感謝第一線里長的辛苦付出。
羅致政今天在質詢時也表示,除了傳統衛政、警政和社政之外,現在連老人共餐、弱勢照顧和社區防疫,村里長也經常都站在第一線;但現行里長依地方制度法屬於無給職,只能靠20多年不曾調整過的事務補助費每月4萬5千元來支應日常文具、水電和因公支出的開銷。
羅致政說,正因為他們事務費不足,很多里長都必須透過其他方式來爭取更多的資源,包括資源回收。羅致政提到選區板橋有不少里長都必須把回收靠資源回收賺取到的經費來作為回饋里民的方法,很多里辦公室幾乎成為資源回收場。他認為這不該是政府讓里長做的事情。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也同樣主張調高到5萬,更加碼春節慰勞金和其他相關費用,並新增第6項:因執行公權力導致傷病、身心疾病甚至死亡者應該給予撫卹金,有其他特殊需求者還可報請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表示,地方基層村、里長工作業務繁瑣,舉凡辦理村里民服務、反映民意、政令宣導、守望相助、環境衛生,以至近期協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工作等,可謂是地方居民最貼近最親密的公僕,但村、里長為無給職,僅編列事務補助費支應公務支出,且21餘年都未反應物價通膨適度調漲,對因公支出實已入不敷出。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則主張除了調漲事務費之外,還應該讓加班費和勞健保都能夠明文入法,同時授權主管機關可以考量基本工資、軍公教調薪和地方財政狀況來進行調整,才不致於每次要調薪時都必須透過修法。
此外,《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原規定鄉鎮市公所需編列預算支應村里長的健康檢查費,包括湯蕙禎、鄭天財、陳瑩、楊瓊瓔、許智傑、傅崐萁均主張新增可領「春節慰勞金」規定,傅崐萁更進一步要求編列每年一次「考察費」及「為民服務費」,鄭天財、陳瑩提案也支持增加「為民服務費」規定。
針對內政部在備詢過程中多次提及「地方財政困難」,立委傅崐萁直言,「答案就出來了!由內政部來補助不就解決了嗎?」陳宗彥當場在備詢台上笑出來,傅崐萁再問,中央何必召集一堆人、叫地方來開會,再叫他們捐一點錢出來;這當然由中央決定。
陳宗彥後來忍住笑意回應傅崐萁,「委員擔任過花蓮縣長,很清楚這些村里長費用的是由鄉鎮市公所負擔」,因此內政部有跟主計處溝通,希望納入一般性補助款的設算。
傅崐萁說,行政院、地方政府、鄉鎮及村里,在整個行政體系要視為一體,現在時代不同了,台北市民不見得會找里長,但在中南部和花東,民眾碰到颳風下雨、遭小偷、吵架、火警都找村里長;疫情期間,整個里辦公室全面出動,包羅萬象的工作與責任承擔,但政府22年沒有幫他們,明明都是公務員卻得不到相對待遇,呼籲內政部大開善門,盡快完成修法。
內政部:需考量地方財政
內政部審查前的書面報告中說明,現行提案多半是擴大地方財政支出,提高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從4萬5000元至5萬元,每年增加地方財政支出4億6566萬元,內政部2017年1月5日曾邀集地方政府研商是否調整村里長事務補助費,因地方政府反應財政不佳而決議維持現行規定。
有鑑於村里帳事務補助費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預算支應,是否調整、如何調整,應考量國內各項財經指標及地方財政情況後,審慎衡量。
內政部也表示,村里長受鄉鎮市長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沒有考察國外業務經驗的需要,不宜比照地方民意代表編列出國考察費,且現行事務補助費的性質就是為了支應村里業務的公支出費用,不宜重複編列經費。
陳宗彥備詢時也說明,每縣市城鄉間都存在落差,像住宅集中區或部落分散區服務狀況不同,應該依照精神去做分類,要鼓勵地方政府勇於調整。近年來隨著時間變化,村里長業務項目都有做調整,像是長照現已成為村里長重要業務推動等。
陳宗彥對於大部分立委提出的「里長加給」建議都表達肯定,並強調自己當然可以理解村里長在第一線為民服務的付出,社會應是高度肯定,確實隨著基本工資調整、物價波動及國民所得增加等,事務補助費的相關提案,是大家需要關心討論的議題,會來跟地方政府進行協調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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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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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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