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亂噴漆但如果不影響使用功能,還能成立毀損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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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別人的財產物上隨意噴漆、甚至噴上不雅字雖然可惡,但這樣有觸犯刑法嗎?過往判例顯示,噴漆不涉及刑法中的毀損罪,其中最主要的爭論便在──損害的程度究竟會不會使其無法使用
根據新聞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將汽車停放在路邊,等到傍晚要用車時才發現車子竟然被不明人士噴上綠色油漆,除車牌被噴滿漆外,甚至車窗跟車門竟然還被噴上英文髒話。警方接獲報案後,由路口監視器找到嫌疑犯,並依毀損罪將其移送法辦。
在別人家門、車輛噴漆的行為非常惡劣,但如果被噴漆的地方仍然能發揮原本的功用那還能算毀損嗎?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保持原有功能就不算毀損?
毀損罪規定在刑法第354條,而刑法對於毀損行為的定義中,「毀棄」指的是讓物消失或是造成嚴重的損害使其無法使用;「損壞」指的是雖然物品僅一部分毀壞,但已足以使其可用性降低;「致令不堪用」則是指以毀壞以外的方式,使物喪失其使用的目的。
那噴漆究竟算不算是毀損呢?我們從一則2006年的新聞先來看起(士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1032號判決),當時一名男子因為不滿房東對女兒在租屋處的意外死亡不聞不問,便在房東家的貼捲門上噴漆洩憤。承辦此案的法院認為,鐵門被噴漆後仍然可以正常開關,不影響其阻隔外人、防盜等作用,且鐵門尚可以松香水等物品清洗,最後男子獲判無罪。
依據當時最高法院的見解,認為只要物體本身的效用沒有被減損,就算產生一時使用上的不便,也不會因此成立刑法毀損罪。
美觀功能?
不過近年來法院的見解開始有所改變,例如「台中高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507號判決」法官便提到「依社會通念,鐵捲門、機車、櫃子及冰箱之外觀是否清潔美觀,亦為是否堪用之要素之一」,如果在上面噴漆將需要重新漆過才能使用,將耗費相當的時間與金錢,所以對於他人的財產法益仍構成侵害,符合毀損罪中「致令不堪用」之要件而成立犯罪。
簡言之,現在法院也開始認同物品的「美觀」也是重要功能之一,即便物品在使用功能上並無受到減損或喪失,但只要外觀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就可以認定其「美觀功能」有所毀壞而構成毀損罪。
回到車子被噴漆的案件,由於車門被噴上髒話導致其美觀受到損害,依現在法院的見解自然是有達到成立毀損罪的程度。不過就算不論這部分,光是因車窗、車牌被噴漆而導致車輛無法正常發揮駕駛安全及被辨識等功能,就足以構成「損壞」的情況了。
最後也還是要提醒一下大家,不論檢察官覺得這種毀損程度需不需要以刑法論處,或是法院對物品「美觀功能」的看法如何,隨意噴漆的行為都至少還是因侵害他人財產權而有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存在,物主可以向行為人請求清潔或重新上漆等等費用,並不會因為在刑事上獲得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就完全不用負其他責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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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
「Material Science for Good」啟蒙青年行動家的第一步,就從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開始!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所謂青年行動家,其所具備的不僅只限於改變社會的口號或空想,而是能將個人的力量付諸實現,李長榮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活動號招青年學子發揮創意能量,將夢想進一步化為行動方案。
「教育是改變一個人的人生、改變一個社會最重要的動力。」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表示,「我們希望鼓勵同學們,尤其材料、化學、化工專長的同學,做更多的好事情,我們這個行業(材料產業)可以解決世界上的很多問題。」
Material Science for Good,以創新技術為社會帶來正向改變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歷年均以國際趨勢為主題和同學交流,第十一屆的獎學金營隊主題為「Material Science for Good」,李謀偉總裁親自說明主題發想,在一百多年前的19世紀,即使貴為國王,居所一樣沒有抽水馬桶、沒有電力能使用,生活十分不便;而現今人們擁有的舒適便利生活,是靠一百多年來材料科學的進步所成就。
“人類不知節制,將資源用到極限而帶來災難,災難發生時大家就說是材料科學、化學的問題,可是要解決這些問題,其實也是要靠材料科學。”

入選李長榮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的學生除了能獲得獎學金支持外,也透過參與李長榮獎學金營隊,在活動中激發出自我潛能、拓展不同領域的視野與人脈。2022年第十一屆優秀學生獎學金即吸引到數百位化工、化學、材料、商管等相關科系學生報名,相當踴躍。
打造良性成長循環空間,與學生互相激勵
第十一屆獎學金活動共分為實體營隊、線上課程與分組提案競賽。李謀偉總裁笑說:「我們營隊是沒有考古題的!我們要找的是不同的觀點、不同的想法。」
實體營隊透過分組競賽培養學員成為「青年行動家」所需的五大關鍵能力,包含問題解決能力、領導力、團隊合作力、自由與紀律、創業家精神。每道競賽關卡皆充滿挑戰性,例如將學員分別限制不同感官運作能力,像是遮蔽視線、限制不能說話,讓學員透過其餘感官來熟悉彼此;或以「如何讓員工更彈性安排工作時間?」等實務題目為題,小組在五分鐘短暫討論後,遊說總裁或資深長官同意請求,考驗學員的溝通與談判能力。每項活動皆鼓勵學員發揮能力、建立團隊合作的默契,讓學員們彼此啟發成長。

許多學員皆表示在營隊活動中體會到團隊合作重要性、學習更多面向的思考觀點。學員林中冠分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跟缺點,在一個團體裡就是要強化大家的優點,解決彼此的缺點,來完成一件事情。」學員吳佳穎則表示:「想藉由活動認識更多不同領域的人、跟他們學習,在這裡發現大家都很樂於傾聽別人的意見,有想法也會立即告訴你。」活動中也安排李謀偉總裁與多位資深主管與學員們進行交流,透過不同世代的對談,雙方更激盪出多元觀點、在營隊的良性互動中皆能獲得成長的機會。
「青年行動家」找到可以付諸行動的實踐力量,進而做出實際改變
李謀偉總裁勉勵學員:「面對未來的各種變化,不只要思考如何超前部署、做好萬全準備,更要擁有利他的精神持續回饋社會,實踐企業公民的責任,這正是領導者的勇氣。」而第十一屆獎學金營隊的「青年行動家」提案競賽,讓學員能夠充分發揮利他精神與創新觀點。提案競賽以「我看到、我想到、我做到」為主軸,將學員分成小組,由各組邀請非營利組織合作,發掘社會中待解決的問題並設計解決方案,獲選最佳提案的組別,該小組合作的非營利組織就能獲得20萬元實踐費用,讓學員們的想法轉化為實際行動,進而擴大影響力。

李長榮教育基金會持續致力培育新世代專業人才
長期關注台灣化學、材料相關領域的李長榮教育基金會,除了舉辦優秀學生獎學金活動外,另外還有博士生獎助學金以及李謀偉科學論壇(Bowei Research Conference,簡稱BRC)等人才培育計畫,致力培育國內優秀學子,推動創新研究思維。
其中BRC論壇更是由李謀偉總裁與李長榮教育基金會楊賽芬董事長捐贈的學術交流活動,仿效美國戈登論壇(Gordon Research Conference),每年年初在台灣選擇遠離塵囂的處所,邀請全球化學、化工、材料領域諾貝爾獎等級的的頂尖科學家,在無壓力的環境下自由開放地進行學術討論、促進研究靈感的交流激盪。
BRC論壇被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聯合會(IUPAC)副主席暨下屆主席、以色列化學學會會長Dr. Ehud Keinan看好有機會成為世界前四大化學論壇之列,義不容辭地自第三屆論壇開始從翁啓惠院士手中接下BRC科學顧問委員會主席的任務,更讓本地優秀研究生不需自費出國就能獲得國際級頂尖學者的建議與指教,為台灣的教育與研究灌注動力,藉此提供國內優秀人才與國際頂尖科學家交流的機會。
未來李長榮教育基金會也將持續推出各項計畫,提供更多舞台與培育資源給未來的青年行動家,將影響力種子種在每個學員心中,期許優秀青年能勇於以「For Good」精神為社會注入更多創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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