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啟示錄1945-1975》:美國處決吳廷琰是一項災難性大錯,可說是「亞洲版豬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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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年極度冷冽的冷戰氛圍中,對甘迺迪的白宮而言,與其退出越南、承認失敗而將越南讓給共產黨,繼續在越南撐下去的政治成本可能低一些。不過無論是甘迺迪或是麥納瑪拉,都沒有料到越南會為美國帶來如此嚴重的損害。
文:馬克斯・黑斯廷斯(Max Hastings)
第7章 一九六三年:葬了兩位總統的棺材 1963: Coffins for Two Presidents
殺機
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三日,洛奇大使發了一通絕密電文到國務院,要求知道華府會不會支持政變,暗殺吳廷琰的倒數計時開始了。當時適逢周末,甘迺迪、魯斯克與麥納瑪拉都不在華府。由留守的艾維雷爾.哈里曼、羅傑.希爾斯曼與麥克.福雷斯特(Michael Forrestal)寫了一封正面的覆電發到西貢。他們以美國政府之名寫道,「我們準備接受不再能支持吳廷琰這項顯然的後果。你可以告訴適當的軍事指揮官,我們會在任何臨時性政府解體時間給他們直接支持……大使……應該緊急檢討任何可能取而代之的領導,訂定詳細計畫,說明一旦有必要,我們應該怎麼推出吳廷琰的替代人。」
甘迺迪在周一回到白宮時,對於中階官員竟能擅自作主、發出這樣重大的決策性電文十分惱怒。他與麥納瑪拉與泰勒商量,兩人支吾其詞地說,他們寧願讓吳廷琰留下來,但要把吳廷瑈弄走。但如果將領們另有決定,美國應該支持臨時軍政府。甘迺迪最後決定不撤回周末發出的這封電文:政策交由洛奇決定。洛奇日後說,這封電文當時讓他「像遭到雷擊一樣震驚」。他理所當然地認定,華府用這封電文授權他弄垮吳廷琰。
九月二日,甘迺迪在接受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記者沃爾特.克朗凱(Walter Cronkite)訪問時說,西貢政權需要更多支持:「如果能在政策、或許也在人事上做一些改變,我想南越政府可以取勝。如果不能做這些改變,我想勝算不會很大。」甘迺迪呼籲美國的盟友提供更多援助,實際的援助:「有人說,『乾脆讓我們都回自己家,把這世界讓給我們的敵人算了。』這樣的說法對我們一點幫助也沒有。」他又說,「唯一能打贏這場戰爭的人民,是越南人民。」
根據一些歷史學者的詮釋,甘迺迪這番話表示,他當時已經知道越南人連自己都不願奮力以求的事,美國人也做不到;他們認為甘迺迪已經在為美國找下台階。但這樣的說法有些荒誕:當時甘迺迪面對連任的選舉壓力——就像杜魯門在一九五二年因韓戰失利而下台一樣,甘迺迪也很可能因東南亞的失利而連任失敗。
事情的進展現在加速了,北越想方設法離間吳廷琰與美國人的關係。為達到這個目標,北越透過波蘭與法國中間人與西貢展開一些彷彿很狗腿的交流,而且很快讓甘迺迪政府覺察到事情有變。華府由於越來越擔心吳廷琰、吳廷瑈兄弟可能與河內打交道,對發動政變的興趣也逐漸增加了。由於在兩邊都有良好人脈、擁有眾多決策級讀者的伯納.法奧報導說,一旦北越與南越展開有意義的對話,胡志明會接受延後統一期限,即所謂「體面的間隔」(decent interval)。
法奧當時沒有用這個詞,但日後它成為許多印度支那謀和努力的焦點。事實上這些交流根本不會有成果:黎筍一心只想統一越南,而吳廷琰政權自以為握有一手好牌——他們認為軍事勝利在即,而且美國人不能沒有南越。但南、北越接觸的事實仍然在華府敲響警鐘。西貢政權似乎有意與河內談判,對支持它的金主越來越不屑。
甘迺迪總統的友人查爾斯.巴雷(Charles Bartlett)日後說,西貢政權與北越擠眉弄眼,是華府決定除去吳廷琰的主因。他引用甘迺迪的話說,「查理,我不能讓越南走向共產黨,然後要美國選民讓我連任,我們總得想辦法保住越南才行。」但無論如何,據說甘迺迪還加了一句,「但我們在那裡沒有前途,南越人恨我們,他們要我們走,他們有一天會把我們一腳踢出來。」這番話的真實性看來可信。甘迺迪曾經私下表示,對共產黨會不會遵守寮國中立協定一事全無信心,看來他也不相信河內會信守任何以聯合政府方式解決越南問題的方案。
當法國總統戴高樂插手時,美國的警報更加拉響。這個高傲、反安格魯-撒克森的民族主義分子一再呼籲美國,要美國放手,給越南中立。華府認為,法國因為被趕出一度是法國屬地的越南,而對美國又妒又恨,戴高樂這些表態無非反映這種妒恨心態罷了。斐德烈.羅吉法(Fredrik Logevall)曾寫道:「美國決策人會花許多時間討論這名法國領導人的行動與構想,但目的都是為了反制。無論在當時或在日後,美國官員並不仔細檢驗他的論點。部分由於這些論點讓美國官員不喜,部分也因為美國官員相信他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沃爾特.里普曼在九月三日的專欄中說,「如果不能達成戴高樂將軍建議的那種解決方案,就只有打一場曠日持久、沒有決定性的消耗戰了。」這位當年專注於印度支那問題的資深評論員認為,對美國而言,最好的結果就是一種狄托式的結果,也就是越南由共產黨統一,但保持中立,不是中國或蘇聯的工具。利普曼暗示,沒有人能在戰場上擊敗胡志明,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用錢收買。這樣的理論令人難以置信:這就好像是說,像羅伯斯比 (Robespierre)那樣絕對清廉的黎筍,若在一九六三年取得統一越南的控制權,會因為接受賄賂而推動一個溫和而人道的政府一樣。但儘管如此,利普曼這項理論讓許多人相信,美國不能靠武力在越南取勝。
九月十三日,國家安全會議的齊斯特.庫波(Chester Cooper)從西貢寫信給他在中情局的老友約翰.麥康(John McCone)說,他猜想,吳廷琰政權與河內正在進行一項趕走美國人的外交和解方案。這些惱人的發展使美國政府更加決心放任洛奇,讓洛奇鼓動西貢將領插手干預。洛奇也毫不猶豫、利用白宮給他的授權在西貢嘗試變天,不過事實證明這件事並不簡單。洛奇找上幾名有影響力的將領,包括楊文明(Duong Van Minh)、陳文同(Tran Van Don)、黎文金(Le Van Kim)、陳善謙(Tran Thien Khiem)等等,但一直沒能說服他們採取行動。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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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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