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派直銷商比你更痛恨老鼠會:呼籲政府盡快修法將現行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

正派直銷商比你更痛恨老鼠會:呼籲政府盡快修法將現行的「報備制」改為「許可制」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年輕人因為直銷而埋葬青春、老軍官因為直銷而賠光老本,我們要求直銷由報備制改變為許可制,嚴格審核合法的直銷公司,讓政府給合法公司一次正名的機會,讓一般不熟悉直銷行業的老百姓,可以輕鬆選擇「政府許可的直銷業者」。

亞洲鄰近國家裡面,施行許可制最成功的兩個國家是韓國跟馬來西亞。

在韓國,人們原本也不信任直銷;但是,韓國將管理模式改為許可制之後,社會大眾對直銷的信賴度隨即大幅增加,韓國直銷年產值也因此快速成長。韓國直銷年產值也因此成長到六、七千億台幣,成為全球第三大直銷市場。韓國人口僅為台灣的兩倍,但其直銷產值卻是台灣的六、七倍多,這是許可制第一個非常耀眼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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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馬來西亞直銷產業發展比台灣更早,由於人口與市場與台灣相近,其年產值與台灣直銷產值常在伯仲之間。

2009年,台灣直銷年產值為561億台幣(約16.4億美金),遙遙領先馬來西亞的384億台幣(依11.3億美金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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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馬來西亞改採可制之後,直銷產值開始大幅成長,至今,已達2700億台幣,而台灣直銷則是龜步前進,仍在900多億台幣上下徘徊,迄未突破千億。

憲法不會保障「以侵害他人利益為目的的經濟自由」

反對許可制者,一再抬出憲法大典,用經濟自由反對許可制的積極管理。

經濟自由很可貴。但是,經濟自由,不能沒有最起碼的底線。沒有道理在經濟自由的大旗底下,不肖人士就能夠隨意侵害他人的權益、掠奪他人的幸福。憲法並沒有保障「以侵害他人利益為目的的經濟自由」。

是故,憲法有第145條第一項的限制條款:「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

年輕人因為直銷而埋葬青春;老軍官因為直銷而賠光老本;直銷商的爸爸因為直銷,要跟愛女斷絕關係;直銷商誤蹈陷阱而傾家蕩產,這些直銷常見的傷害事件,豈不就是憲法所稱「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的現實嗎?

反對者選擇性解釋,扭曲憲法的美意,用經濟自由來阻擋修法,繼續採行報備制默許壞人橫行社會,那麼,直銷產業的下一個三十年,一定還會是體無完膚的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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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