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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法》看似進步,對原住民卻是「殖民紅利」的延伸?

《長期照顧服務法》看似進步,對原住民卻是「殖民紅利」的延伸?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殖民醫學做為殖民者的管控手段,台灣原住民族仍持續處在結構性不平等的處境當中,而政府不只要傾聽原住民聲音,更要放出手中的管理權,讓原住民能照顧原住民,共管才能共好。

文:Besu・Piyas-方喜恩(天主教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兼任講師)

何謂「殖民紅利」?借用「父權紅利」中的「紅利」以及「殖民醫學」中的「殖民」概念來闡述「殖民紅利」對台灣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政策的影響,再以原照會從在地組織、串聯台灣各地組織、工我,一直到倡議《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法》立法過程中的反身性經驗述寫,提醒自己不要因為活在資本主義社會、新自由主義的世界,忘了初衷和解放。

殖民醫學做為殖民者的管控手段

在探討何謂「殖民紅利」前,先來就「父權紅利」、「殖民醫學」來簡要說明。「父權紅利(patriarchal divident)」是社會學家R. Connell指出,性別不平等的表現方式,通常都是女性相對於男性而呈現的資源匱乏,例如全球婦女的平均所得只有男性的 56%,同樣數據有不同呈現方式,它顯示出全球男性的平均收入是女性的179%。

Connell將這種多出來的盈餘,稱之為父權紅利。此處的利益不單只是金錢,包括權威、尊重、服務、安全等。另一方面,有一些女人也可以瓜分部分父權紅利,例如嫁給有錢男人,請得起家庭幫傭,獲得其他婦女的勞力。

再舉例,傳統父權的性別分工是男主外女主內,讓男性免於家務照顧工作,得以衝刺事業,相對更有可能在職場上獲得拔擢升遷,這也是一種父權紅利的成果。

「殖民醫學(colonial medicine)」從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研究員劉士永博士說明,指的是為維護殖民者在殖民地生存而發展的醫學知識。發展殖民醫學不僅證明母國的醫學實力,也合理化「殖民與醫療」統治關係。當前相關研究結合了醫學社會史、後殖民理論與文化研究,探討公共衛生、臨床醫學和實驗室在帝國營建、殖民地控制、認同形塑與國族想像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何謂「殖民紅利」?

在本文中,我會借用「殖民醫學」和「父權紅利」來闡述「殖民紅利」,是因為經歷了14年草根組織、第一線歷練工作,再透過閱讀國內外資料消化、輔以解放神學以學習耶穌的方式進行靈修禱告,最終得知台灣原住民族依舊繼續被-殖民統治。我意識到當代台灣原住民族社會福利政策中,所提煉出的止痛藥並非萬靈丹。

以下問題可以清楚說明歷史是不可能會憑空捏造或虛構的,以下就案例分析:

原照會長期關注原住民族人在《長期照顧服務法》通過後的施實過程中,有什麼問題與變化,無論在質的部份,或是量的部份,例如衛福部很多關於原住民族的調查數據並不齊全,甚至於花很多人民的納稅錢,卻不能公開調查過程內容,僅有立法委員才可以查閱以及相關學者專家,這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社會應該有的現象。

從原照會成立以來,每年都在立法院召開「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服務」期中檢討會、期末年終總體檢等會議,再再顯示《長照法》制度並沒有徹底改變現行政策在國家體制中結構性的矛盾與問題。

其中兩個核心價值就是從台灣解嚴後,社會運動雨後春筍般出現,與不同政府部門爭取權利,抑或是修正政府過去錯誤的政策(吳鳳神話從國小教課書中刪除),同時原住民族運動也紛紛出現,然而很多的抗爭或是行動,只不過是請政府還給台灣原住民族人,原就是我們可以當家作主的——「土地、自治」。

然而「長照法」法條當中,原住民族作為憲法增修條文中提及尊重「民族意願」,就先不論結構性問題——土地和自治;先就「看似」進步的《長照法》服務對象中,原住民族人只要是55歲失能者,並且透過ADL與IADL評估量表評估後確認為失能者,評估是根據 「長照法」第3條中的定義為:「失能者是指生理或心智上部分或全部功能喪失,進而導致生活起居需要由照顧者協助才能維持者

問題來了!為何台灣原住民族人只要是55歲以下就可以被政府衛生福利部門的長期照顧專員評估為失能者,就可以接受政府衛生福利部門所提供的長照服務,但是非原住民卻是要等到65歲才能獲得服務。不論是原住民、非原民其實都是政府政策所造成的受害者並且是制度傷害,更是種族二度傷害。

我本身是原民會、衛福部認證的原住民族文化安全導論講師,大部分授課都學生為非原住民,當我詢問上課的同學為什麼原住民的平均餘命會少餘非原住民的8.2歲,其中山地鄉的原住民族更是少10歲,上課的學員就會用揶揄的語氣說:「因為原住民愛喝酒、抽煙,才會早死等回應。」

當我問學員是從哪裡得知此消息或詢息,學員就不知道如何回應之,但進一步再詢問同學,為什麼會這樣覺得呢?大部分學員都說:「早期電視新聞或節目報導就這樣說。」

簡言之,這種制度看似對原住民族是優惠,實質上早已造成非原住民族群的再度質疑或微歧視,這就是族群矛盾與分歧傷害的具體表現抑或是種族二度傷害,我在此定義就是因「殖民紅利」所造成的不利因素。以下針對殖民紅利不利因素的三個案例說明:

殖民紅利案例一:玩數字遊戲,又稱「殖民數字統計學」

政府不就根本癥結點處遇,只就表面數字下功夫,這種自以為用看似簡單地降低歲數,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殖民統治原則」就可以作為殖民政府德政。

對原照會來說,這是原住民與非原民之間處於恐怖平衡關係,甚至於沒有達到彼此解殖目標,反而加大彼此之間的距離,台灣好像只有98%人的台灣,另外2%繼續被殖民著,簡言之,這不只會讓非原民加深對原住民族很多社會福利的刻板印象,更是讓兩者「平行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