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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講理的共和國》導言:密西西比河,是美國人的貪婪與印地安人的滅絕之間的界線

《不講理的共和國》導言:密西西比河,是美國人的貪婪與印地安人的滅絕之間的界線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究竟,這一切悲劇是怎麼發生的?美國的白人選民是如何一邊假惺惺想要保護原住民族,又一邊發起殲滅戰爭?美國喬治亞大學歷史系教授克勞迪奧.桑特,將以原住民族史觀切入,探討美國強大的殘忍根基,為讀者描述一段美國最真實的種族歧視史。

文:克勞迪奧.桑特(Claudio Saunt)

【導言】「文字會騙人」

丹尼爾士維(Danielsville)位於喬治亞州(Georgia)北部的貧瘠紅土丘陵之中,這裡原本是個沒什麼好頌揚的地方,但在一八三六年七月四日這天,丹尼爾士維有了大肆慶祝的理由。這天是美國的六十歲生日,將近一百名麥迪遜縣志願兵連(Madison County Company of Volunteers)的成員聚集在理查森.漢考克(Richardson Hancock)上尉的莊園遮雨棚下,並圍繞著一張「鋪張豐盛」的餐桌而坐。

漢考克的十來個奴隸在一旁服侍。這群在遮雨棚下狂歡的人,歌頌國慶日慣常會出現的主題:美國政府(「全世界最平等、最棒的」)、愛國主義(「最高尚的熱忱」)、美國人民(「勇敢、慷慨又愛國」)。不過,他們也讚美了幾位當地英雄,首先提到的有來自昆內特縣(Gwinnett County)的托馬斯. 錢伯斯(Thomas Chambers),因為他在慶典前幾天,才剛在現今亞特蘭大(Atlanta)南邊一百英里左右的地方,取下了「一個印地安人的頭皮」。

受到錢伯斯的事蹟所激勵,其中一名志願兵韋爾(A. G. Ware)站起身,宣布他隨時願意前往任何地方,「向我們這片土地上的蠻族仇敵報復」。塞繆爾.威利福德(Samuel Williford)不想在氣勢上被贏過去,他吹牛說,他甚至可以無償這麼做。其他人紛紛表達了類似的意願,希望「印地安人」會被屠殺殆盡,並承諾會把他們「趕出」這個地區。

在國慶日同一週,州義勇軍涉過泥濘溪流,突襲紮營在喬治亞州西南部的一群失土原住民,並殺死了二十到三十個難民。逃過一劫的倖存者留下了一條條的血跡;美軍部隊強迫一千六百名的原住民男女老少,前往停靠在阿拉巴馬州(Alabama)蒙哥馬利(Montgomery) 的汽輪。其中,原住民男子被迫綁著鐵鍊行走;在阿拉巴馬州南部,士兵把一群原住民追到一處沼澤,射殺了當中的四人。

同年夏天,在田納西州(Tennessee)和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美國公民手持牛皮鞭和山核桃製成的棍棒,將原住民家庭趕出自家的農場,失土的原住民躲到阿帕拉契山脈(Appalachian Mountains)茂密的森林裡避難,奮力抵禦飢餓;在佛羅里達領地(Florida),約四千名美軍在共和國六十歲生日那天,跟長久住在佛羅里達的居民打仗。不久前,他們才將四百五十位原住民經由水路送往西部,原住民跨越了墨西哥灣(Gulf of Mexico)、上溯至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這些遭驅逐出境的窮苦原住民,最終只有三百人活著抵達目的地,也就是一個稱作印地安領地(Indian Territory)的地方。

一八三六年的夏天,時值「印地安人遷移政策」(Indian Removal)那十年,這個政策名稱不論在當時或現在都未曾改變。印地安人遷移是本書的主題,但除非是基於歷史脈絡的理由,我不會使用「印地安人」(Indian)和「遷移」(Removal)這兩個詞。「印地安人」是今天許多美國原住民族引以為傲的稱呼,但若要用來形容十九世紀被趕出故土的那些多元個體和族群,這個詞所象徵的那些充滿誇大想像、華而不實的聯想,將會扭曲我們對過去的理解。

說到印地安人一詞,我們會聯想到野蠻、原始,或是高貴、與大自然結合;我們會說印地安人堅忍、勇敢,也會說他們懦弱、不值得信賴;會說他們高尚,也會說他們注定滅亡。我們不稱印地安男子丈夫或父親,而稱他們為「戰士」,並稱印地安女子則是「印地安婆」 (squaw)、「未婚少女」(maiden)或「背婦」(burden bearer)。他們的政治領袖叫做「酋長」(chief),他們的族群或民族叫做「部落」(tribe)。

簡單來說,印地安人跟其他人不同。這個標籤讓人聯想到好多刻板印象,蒙蔽了我們的腦袋,使我們不可能看清過去。在美國史的脈絡之下,這個詞會令人聯想到悲劇和必然性,創造出一團濃霧,模糊了共和國初期,美國政治人物和他們的選民所做出的決定。

「遷移」 也不適合用來描述政府資助的八千人驅離活動。一八三○年,麻州(Massachusetts)議員愛德華.艾瑞特(Edward Everett),他在眾議院的一場辯論會表示,「遷移」是一個「很輕的字詞,而文字會騙人」。不管是當時或現在,這個詞都沒有傳達出任何強迫或暴力的意味。

這項政策的擁護者創造了「印地安人遷移」這個用法,但不僅其中的兩個組成詞大有問題,還有另外一個缺陷:在十九世紀,人們不是自己遷移到新的地方,就是因為犯罪而遭到遷移。可是,「印地安人遷移」這個不尋常的構詞方式並未點出是誰遷移誰。是印地安人自行遷移的嗎?這個詞含糊得十分巧妙。

有其他方式可以描述美國在一八三○年代對原住民做的事。人權主義者在寫到二十一世紀的事件時,提到了「強制遷徙」(forced migration),但不只我一個人認為這個詞跟真正發生的事件相去甚遠;「種族清洗」(ethnic cleansing)也有被提出,但這個在一九九○年代波士尼亞戰爭(Bosnian War)期間被廣泛使用的宣傳用語,因為過於含糊、甚至讓人感覺掩飾了暴力,而合理地受到了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