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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務部懷疑中國太陽能在東南亞「洗產地」規避關稅,點名8家中企限期呈交股權結構與材料來源

美商務部懷疑中國太陽能在東南亞「洗產地」規避關稅,點名8家中企限期呈交股權結構與材料來源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清潔能源技術部執行董事Edurne Zoco直言:「自2013年以來,為了把產品銷往美國市場,在東南亞建立起了大量的製造產能。」

中國在東南亞洗產地,規避美國關稅。今(17)日美國商務部(USDC)點名調查8家業者,其中包含全球前3大太陽能廠隆基綠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要求業者須在5月27日前呈交:股權結構和製造過程的材料來源,預計8月29日公布初步調結果。

美中長達十年的太陽能貿易戰

在太陽能產業中,2011至2012年是史上最長的景氣谷底,到了隔年景氣才開始回暖,此後於美日中3國帶動下,全球太陽能安裝需求逐年走高,奠定了中國在太陽能的產業基礎;後來到2018年,時任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上台後擴大美中貿易戰,才替產業丟下震撼彈。

其實,要談美中貿易戰,第一時間會想到半導體、通訊等產業上,但是「太陽能產業」才是美中貿易戰的源頭。

過去十年內美國為保護國內太陽能產業,採取了若干貿易法。

首先,2012年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及模組等零件,課徵反傾銷稅;其次,因反傾銷效果不彰,川普實施〈201條款〉,課徵關稅和配額。

再來是,2019年川普政府再以〈301條款〉、〈232條款〉對中國產品課徵額外關稅,再次對包含太陽能電、模組等其它元件加徵10%的稅務。

這些法條各有不同的功能和限制的範圍。例如〈201條款〉針對貿易損害而制定,〈232條款〉主要是以國家安全為由課徵關稅,兩者都是針對「個別產品」。

然而,〈301條款〉則賦予美國總統針對不公平貿易(如竊取智慧財產權),可以進行反制發動「301大調查」,是「全面性」的貿易保護措施,這也代表〈301條款〉範圍更廣,影響更深。

目前〈301條款〉是針對中國太陽能、鋼鐵、電子資訊和航太等1333個項目課徵25%稅率;同時限制中國大陸在美投資,對北京當局造成相當大的壓力。

美國矛頭指向東南亞為中企「洗產地」

隨著近年來再生能源產業大放異彩,美國為了達到碳中和等目標,不得不再使更多力氣於「太陽能板」上。

由於中國為了規避相關出口關稅,以及配合一帶一路政策,開始往東南亞地區擴張業務,到了去(2021)年從這些國家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電池板,已經高達85%。

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清潔能源技術部執行董事Edurne Zoco直言:「自2013年以來,為了把產品銷往美國市場,在東南亞建立起了大量的製造產能。」

且根據S&P Global Commodity Insights的數據指出,截至去年,東南亞約有四分之三的太陽能板產能為中資所有,90%的太陽能電池製造產能也由中國企業擁有。

去年美國商務部(USDC)對東南亞太陽能公司發動調查。當時造成了美國太陽能產業的意見分歧。一派認為增加東南亞進口關稅,將會造成美國在再生能源安裝落後,另一派則以認為會傷害國內太陽能業者生存。

不過,最終因為美中貿易持續對峙的情況下,還是向東南亞等企業進行擴大調查

而該調查到今(17)日有了結果,根據《彭博社》報導,USDC直接點名8家太陽能業者:隆基綠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Canadian Solar)、南韓韓華Q Cells、陸企比亞迪、柬埔寨廠New East Solar,以及越南Boviet Solar Technology。

USDC要求,上述業者必須在5月27日前呈交資訊,包括:股權結構和製造過程的材料來源,並且預計在8月29日公布有關規避太陽能進口關稅的初步調查結果,最終判定的期限則延至2023年4月。

國內太陽能廠元晶告訴《經濟日報》,這對台廠是個好機會,該公司正密切與美國客戶洽商,期待能夠重返國際市場;不過,另一太陽能廠茂迪則認為由於模組尺寸差異,未來能不能取代中企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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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