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與文化之間,我們設計》: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與房地產開發商共同形構的都市文化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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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集結了建築學者殷寶寧近年來在建築、設計與文化領域的研究與寫作。看似獨立成篇,但共同貫串的,來自於對文化深層的關注與提問。
文:殷寶寧
城市文化治理: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政策的成形與啟動
放在城市文化治理與都市政策層面來看,台北市政府「台北藝術中心」計畫的成型,似乎有著以首善之都與中央政府相互較勁的意涵。為了與中央政府的國立中正文化中心(兩廳院)相抗衡,凸顯相對於中央級的文化藝術表演機構,台北市具有市政府層級設置,且表現水平同樣具國際水準的藝術表演機構與場所。台北市文化局原本提出興建「台北音樂廳」的政策,後於2004年2月,馬英九市長任內,整合為「台北藝術中心」計畫,將藝文設施建設計畫同時作為提升整體藝術環境與台北區域均衡的策略。
將基地設定於「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之雙溪南側市有地 ,某個程度乃是著眼於雙溪南側市有地鄰接河川地,當時屬未開發地區,為台北市中心地區發展相對較遲緩地帶,以「藝術中心」的空間計畫植入藝文設施,一方面可以提升台北市整體藝文資源配置,同時也帶動該地區的開發,這樣的都市政策思考放在1980至1990年代的台北市的市政發展脈絡來看,或可稱得上是「進步」的思維,為延續這樣的政策主張,該計畫原本為政府自建。
然而,從1990年代後,受到新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的政策思維影響所及,台灣開始逐步走向公共服務與投資民營化的發展方向。2000年,《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立法通過,2001年5月,行政院頒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推動業務委託民間辦理實施要點》這兩項法令,為台灣目前推動民間參與政府機關業務的主要法源依據,也形同正式宣示所有公共服務、公共投資的權(利)力釋放給民間介入的起點。
中央政府強力主導將各項建設均傾向鼓勵民間參與投資,並且也大幅縮減提供給各地方政府的中央補助款。在政策方向思維與預算分配影響所及,在馬英九任市長任內,台北市政府的「台北市藝術中心計畫」轉向以「民間自提BOT」方式進行。然因彼時該計畫用地周邊人氣不足、交通不便、市有地為商三用地、侷限民間投資意願等因素,對民間投資者來說,缺乏參與的誘因 ,致使計畫停擺;在馬英九市長任內最後半年,復改弦易轍改為「市府收回自行興建」,計畫重新定調為「台北藝術中心整體開發計畫」,於2006年5月11日成立專案基金籌款,獲市議會審議通過 。
這份經過數番開發建設模式調整的計畫,與其說是地方政府的公共建設,更精確地來說,應該是一個由台北市政府主導、以文化為名的開發計畫,其發展策略設定為文化產業、觀光遊憩與城市行銷;原本設定的投資規模為35億元,採取分區開發的模式,預計興建三廳一館(戲劇廳、音樂廳、戶外音樂舞台以及藝術圖書館),三廳一館約占整個基地面積的三分之一;另三分之二基地面積作為文化創意產業區及觀光旅館區,採取設定地上權標租方式興建。
「台北藝術中心」將運用周邊商業土地資源,開放民間廠商投資、興建文化創意產業商店、辦公室空間及觀光旅館,整體形塑一個複合式的文化產業區域。標租周邊商業土地所得的土地租金及地上權權利金,作為該藝術中心的專款專用基金,未來亦將成立「台北藝術中心基金會」,營運則傾向由北市府本身或委託專業藝文團隊辦理。亦即,此原本由政府提供藝文設施的文化政策,在「文化是好生意」的命題,文化全球化所帶動的「畢爾包古根漢效應」的迷醉,靜悄悄地將對民眾社會藝術文化教育的「投資」,轉型成為對都市象徵美學與文化經濟的投資。
為促成財源取得穩定、確保日後的運作,台北市政府為藝術中心量身打造、提出了《台北市台北藝術中心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的立法。該自治條例於2006年11月2日,台北市議會第9屆第26次臨時大會第6次會議三讀通過。其草案總說明文字可視為台北市政府對於興建、維運台北表演藝術中心的政策思考模式與核心價值。
台北市為全國首善之都,但於本市表演藝術展演設施之普查研究報告顯示,台北市現有表演場地不論在質與量上,相較鄰近之香港及新加坡,卻顯有不足,更遑論與歐美藝文重鎮於悠久歷史所累積之厚實基礎可相平比。
依台北市文化發展白皮書,「台北藝術中心」計畫建構可融合當地藝文、產業、綠地、水岸之藝術園區之優質都市環境,提升本市城市競爭力並達成以下政策目標:
- 建構傳統與現代表演藝術、古典與流行音樂之亞洲藝文中心。
- 形塑藝術、文化產業、商業、觀光旅遊融合之複合式文化園區。
- 設置國際級專業表演設施。
- 建造國際矚目之地標性高優質建築音樂廳館。
- 扶植國內表演團體及藝術人才。
- 推廣文化藝術活動、促進國際文化交流。
- 結合商業利基支持文化事業之永續經營。
- 有效發展文化產業、提升市民文化素養。
「台北藝術中心文化建設將產生巨大外部效應,未來將帶動士林、北投間之區域建設發展,增添新城市文化面貌,並結合附近既有之文化設施,讓整個地區共同成為本市重要之藝術文化園區,就如同雪梨歌劇院之於雪梨市一樣,將提升台北市整體城市觀光及形象,讓台北市除了101大樓成為國際矚目焦點之外,有另一個國際藝文新地標。」
數百個字的說明文中,可以窺見在台北市政府的市政藍圖裡,「台北藝術中心」被賦予極為重要的都市發展任務,需要同時完成代表台灣的國際文化交流平台、兼具傳統與現代的亞洲藝術中心,是國際級的建築地標,還要培養專業藝術人才及團隊;當然,最重要的,則是以文化、觀光與文創產業,帶動地方經濟與發展。在文化局的政策想像中,「台北藝術中心」的任務相對簡單明確些:
「台北藝術中心」是台北市政府「士林、北投大開發計畫」的重點建設之一,希望在本市北區打造一處兼具人文藝術、休閒娛樂及消費活動的藝文空間,也透過路網串聯故宮博物院,成為文化發展中心。該中心就位在交通便利、人潮聚集的士林夜市旁,未來將有一座1,500席座位的戲劇廳,提供傳統戲曲、經典歌劇或大型舞台劇等演出;另外還有二座800席座位的「定目劇」劇場,提供「定點」、「定時」、「定目」(一齣經典好劇)的帶狀精彩演出。
檢視該案執行過程,2006年間,文化局舉辦兩次國際競圖均因廠商不合格而流標。幾經周折後,於2008年7月,重新辦理上網公告,同年10月第一階段截止投標與進行資格標書面審查;入圍者進入第二階段,包含基地會勘等流程,第二階段競圖於2009年1月19日截止,旋即於1月21、22日連續兩天,由評審團評選出最後優勝團隊。來自24個國家、135件作品中,經過兩階段的評選,庫哈斯領軍的OMA團隊脫穎而出,加上台灣姚仁喜建築師的大元建築師事務所,取得該案的設計權。
2009年8月20日,設計團隊與台北市政府舉辦簽約記者會。由於該次國際競圖參與團隊數量龐大,為了加強國際文化與設計交流,強化市民參與及對話,台北市政府於2009年3月21日至6月24日間,假台北市立美術館舉辦參賽作品展。北藝中心基地現址因作為士林市場臨時攤商使用空間,在士林市場整修落成、攤商順利遷入後,於2012年初,拆除地上物後的用地,供作後續施工。2012年2月16日開工動土,邀請彼時擔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總統蒞臨,建築設計團隊庫哈斯等人也出席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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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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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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