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評】《秋天的童話》:九七回歸的焦慮,輻射出香港移民潮下的「美國夢」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秋天的童話》將一整座城市裡的失戀、熱烈與曖昧夾在一片金黃色的楓葉裡,放在名為「舢板」的甜夢裡。周潤發與鍾楚紅在海邊的對視一笑,也正如同《甜蜜蜜》裡,張曼玉與黎明在櫥窗前的相遇——蒼海桑田,恍若隔世。
文:黃彥瑄
早在八四年《中英聯合聲明》之時,文人和作家紛紛陷入了感時憂國之熱,對於即將迎來的九七回歸,呈現「預想性的創傷」(anticipatory trauma),其中包含對暴行的投影、時代焦慮以及對移民的嚮往(白睿文,2016)。
對此,新浪潮導演許鞍華改編了張愛玲《傾城之戀》,儘管在電影中降低了歷史隱喻,影評依舊能從中讀出即將到來的「新一波」侵占(白睿文,2016)。在陳果《香港製造》中,三位對未來前景感到迷茫的少男少女,在這座城市中橫衝直撞,直到耗盡生命中的最後一絲氣力,從而反映出港人在回歸前的徬徨。何民傑認為這是對香港回歸的心理側寫,「一種遺棄或被遺棄的氛圍,其實點出了當時香港處境,也擊中香港人的心。」
除了對香港城市變遷的預想外,港人們也開始設想著,移民海外的生活。
香港移民問題在對「九七大限」的恐懼下開始失控,張婉婷《秋天的童話》反映八〇到九〇年代的移民熱,特別是在離開香港後,港人如何在異地尋求新生。
然移民卻非是生活的解方。觀眾可以從片中窺見的是,移民生活的酸楚,但在電影中卻是以插科打諢的形式沖淡生活中的不幸。當周潤發在百老匯前被警察誤認是賣票的黃牛,英文不流利的他心急的說到:You talk all of yes talk. I talk all of no talk.(你說的都對,我說的都不對)。他的有苦說不出,讓人看得既心疼又好笑,也帶出新移民在社會中的失語,形同被剪去了一條舌頭。
《秋天的童話》劇情敘述赴美求學的十三妹(鍾楚紅 飾),為了與愛人相聚隻身來到紐約。為了讓十三妹生活無虞,家人將她託付給遠房親戚船頭尺(周潤發 飾)照顧。甫至紐約的十三妹遭遇了男友的背叛,還得去適應這讓人無所適從的新生活。
讓人感到心酸的是,在家人眼中混得很開的船頭尺,實際上棲居於紐約破敗的群居公寓,忍受著骯髒、窘迫的生活環境,和窗外不時傳出的火車轟鳴聲。當作為留學生的鍾楚紅搬入這老舊公寓時,她對著被封印住的窗口感歎道,真希望能看到窗外的布魯克林大橋。
這座紐約最標誌性的建物,與她僅是一窗之隔,然而卻不得親眼所見,僅能透過窗邊微微透出的光線感受外頭鮮活的空氣。這扇被封住的窗口,象徵著新移民在美生活的窘境——在陰翳之處嚮往光明,亦是在糟糕的境遇裡憧憬美好的生活。
對此,周潤發為鍾楚紅畫了一幅布魯克林大橋的畫作,為她營造出對未來生活的美好幻象。畫作中的布魯克林大橋壯麗而雄偉,但事實上,兩人視野所及之處,仍是那低微、陰暗的橋墩處。
周潤發的角色是華人移民中的一種典型:他在中餐館打著零工、開著門都關不上的破舊跑車、住在唐人街的破敗街區,過著飄零且無根的浮游生活。與此相對的是兢兢業業過日子的十三妹,她替自己兼了好幾份工,認認真真的上學,實踐著飄渺無期的「美國夢」。

有趣的是,在陳可辛執導的《甜蜜蜜》裡,來自內地的張曼玉在改革開放的浪潮下,湧入了繁華的國際都市——香港。她勤勤懇懇的四處打工、炒股,一心盼望能賺大錢、實踐她的「香港夢」,彼時的香港則出現了大量移民潮。鍾楚紅和張曼玉飾演的角色既是一面鏡像,呈現在異地生活的苦悶;但兩人又發生了一種身份位置上的移轉:中國至香港/香港至美國。
儘管電影點出了移民生活的階級難題,在問題的揣摩上,《秋天的童話》始終只是為滿足觀眾香甜的美國夢:「流氓終於變成大亨,不斷因為不懂外國語言而鬧笑話的粗魯人,終於能體面地開口說英語,贏得美人芳心;片中所有暗戀、失戀和中國城的侷促可笑,都只是為了成就最後那個瀟灑而偉大的長島郊區的布爾喬亞(bourgeoisie)美夢。」(包子逸,2013)
電影以童話般的轉折作結,不同於好萊塢片利用尾聲來肯定劇情達到的穩定狀態,《秋天的童話》透過「雙重結局」反映故事的曖昧性(David Bordwell, 2001/何慧玲、李焯桃譯,2020)。

當鍾楚紅在海邊閒晃著,憶起往日的舊時光時,意外瞥見了那名為「舢板」(Sampan)的餐廳。過往的那些美好與遺憾,以新的樣貌重新出現——周潤發款款走出對她微笑道:Welcome to Sampan. Table for two? (歡迎來到舢板,兩位嗎?)
《秋天的童話》將一整座城市裡的失戀、熱烈與曖昧夾在一片金黃色的楓葉裡,放在名為「舢板」的甜夢裡。周潤發與鍾楚紅在海邊的對視一笑,也正如同《甜蜜蜜》裡,張曼玉與黎明在櫥窗前的相遇——蒼海桑田,恍若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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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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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