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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工資與物價迷思(一):正因為台灣不夠富裕,所以更需要提升基本工資

台灣工資與物價迷思(一):正因為台灣不夠富裕,所以更需要提升基本工資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一種想法認為,由於台灣是一個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國家,因此利潤難以增加,但這種邏輯是錯誤的。實際情況是,正因為台灣是中小企業的國家,所以我們需要加快工資增加,讓國內消費更快增加,以助推這些企業的成長。

台灣壓低工資導致消費需求收緊,企業利潤和經濟成長放緩,導致台灣陷入低工資低增加的惡性循環。在這篇文章中,我們通過數據來了解為什麼台灣採取的低成本方式不利於台灣的增加。鑑於最近的全球通脹狀況,我們在本文中比較工資增加與消費者物價時採取更長遠的角度,以了解工資和通脹隨時間的相互作用。

之前的文章中,我們看到在較不富裕的已發展國家中,由於他們的基本工資(以及一般工資)仍然不足以支付該國的生活成本,因此,與其他較富裕的國家相比,他們的政府更快地提高了他們基本工資,以使他們的工資能夠趕上生活成本。

當我們看一個人均GDP較低的已發展國家的例子,例如下圖中的愛沙尼亞時,我們確實可以看到,自1997年以來,其基本工資的增加速度(粉紅線)超過了經濟成長的其他驅動力(家庭消費支出和利潤)和經濟本身。因此,工資的高增加也使家庭消費支出增加更快,從而也有助於利潤和經濟更快增加。

這種情況主要體現在人均GDP較低的新興經濟體中,例如東歐和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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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數據來源:GDP、家庭支出和營業盈餘總額基本工資

隨著一個已發展國家變得更加富裕,他的基本工資增加也將開始放緩,因為必須迅速增加工資以趕上生活成本的壓力也減輕了。

例如,我們可以在下面的圖表中看到,對於像紐西蘭這樣的中等富裕已發展國家,其基本工資的增加速度因此低於愛沙尼亞。此外,與其他經濟成長驅動力相比,其基本工資的增加速度往往與其他驅動力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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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在最富裕的已發展國家中,他們的基本工資是最能滿足生活成本的,因此不需要增加得那麼快,因此也增加得最慢。在這些國家中,基本工資的增加往往比其他經濟成長動力要慢,如下圖荷蘭的例子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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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我們在比荷盧三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澳洲和加拿大等國,都可以看到這種情況。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處於不同經濟成長階段和財富水平的已發展國家中,基本工資增加正以不同的速度與其他經濟成長驅動力相互作用。

這種趨勢的基本原理是:在較不富裕的已發展國家中,他們的基本工資對於生活成本來說太低了,因此,雖然這些國家的勞工想要購買更多的基本必需品,但由於收入不足而受到限制。這也意味著企業正在失去大量消費者需求和利潤。鑑於這種認識,這些較不富裕的已發展國家的政府因此迅速提高基本工資,以幫助實現這一消費需求,以使企業利潤迅速擴大。

由於工資嚴重不足,當基本工資快速上漲時,勞工會用額外的錢購買更多的基本必需品,而非把錢存起來,這有助於支持當地中小企業的發展,特別是滿足這些基本需求的當地企業(包括銷售雜貨、食品和飲料、家庭必需品和電器、基本娛樂、教育和醫療保健、當地電信、銀行和保險服務以及當地度假和旅遊服務的廣泛的企業。)

在較富裕的已發展國家中,由於他們的基本工資對生活成本來說要足夠,因此他們的基本工資不需要增加那麼快——工資增加的目標是每年逐步提高基本工資,以跟上消費者物價的年度增加,以保持購買力。

正因為台灣不夠富裕,所以更需要提升基本工資

事實上,台灣不是一個富裕的已發展國家。

台灣是較不富裕的已發展國家之一。因此,台灣的基本工資僅隨消費物價指數遞增是不夠的。台灣需要做的是迅速提高基本工資以趕上生活成本,只有當基本工資達到與生活成本相稱的水平時,工資增加才可以放緩。

然而,1997年經濟危機之後,台灣卻反其道而行之——基本工資十年來沒有增加,即使此後基本工資再次開始上漲,工資增加也一直增加得太慢。換言之,台灣在其潛力尚未完全發揮之前,就已經切斷了其增加潛力。台灣採取了「低成本」的方式,認為這種方式可以幫助企業成長,但結果卻適得其反。

基本上,鑑於台灣的工資還不足以滿足勞工的所有基本需求,因此有很多潛在的和未實現的消費需求和利潤,可以用來幫助企業擴張。工資增加越快,消費者需求增加越快,企業利潤增加也就越快。因此,如上圖所示,從1997年到2019年,由於愛沙尼亞的基本工資增加最快,其商業利潤也因此增加最快,大約6倍,而紐西蘭的商業利潤增加了不到3倍,荷蘭的商業利潤僅增加了兩倍。

以台灣的發展階段,商業利潤應該增加3倍到6倍——在愛沙尼亞和紐西蘭之間。然而,台灣的利潤增加遠低於其潛在水平,或僅約2.5倍,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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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數據來源:GDP、家庭支出和營業盈餘總額基本工資

由於工資受到壓制,家庭消費支出也出現了崩潰——愛沙尼亞和紐西蘭的家庭消費支出分別增加了五倍和三倍,而台灣的家庭消費支出僅增加了1.9倍。結果,自1997年以來,由於台灣本土企業無法利用這一龐大的未實現需求和家庭消費支出,這也拖累了台灣的商業利潤和經濟。這導致經濟成長的驅動力從1997年開始相互脫鉤。

如果台灣的基本工資繼續以1997年以前的速度增加,那麼今天台灣的家庭消費支出、利潤和GDP可能會高出20%到25%,正如我在之前文章中所寫的那樣。因此,如果台灣的工資增加更快,就會拉動消費需求和家庭消費支出,從而提高台灣的利潤和經濟。

台灣的圖表實際上應該看起來更像韓國,一個與台灣處於經濟發展階段最相似的經濟體。在韓國,基本工資的增加速度快於其他經濟成長動力,家庭消費支出和利潤也增加了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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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

當我們將基本工資與生產者和消費者物價進行比較時,我們再次看到不同財富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之間存在不同的增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