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吸毒上路驗尿陽性就處罰,「毒駕致死」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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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今(23)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內容規定民眾若吸毒上路經尿液檢驗陽性,或有其他足認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等情況,只要被警察逮到,將會全面處罰,若致人於死,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國內毒駕事件層出不窮,過去對於毒駕如何判定眾多法院見解不同,前線執法標準也難以統一。對此,行政院於今(23)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內容規定民眾若吸毒上路經尿液檢驗陽性,或有其他足認施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等情況,只要被警察逮到,將會全面處罰。
有鑑於行為人吸毒之後駕駛交通工具,因毒品作用,極易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致無辜行人傷亡,為免悲劇一再發生,法務部認為毒駕如同防制酒駕一樣必須嚴懲。
法務部長蔡清祥指出這次修法的重要性,一方面是將毒駕的執法標準明確化,使檢警有效處理此類案件;另一方面則是採取全面處罰的法律規範,以杜絕任何僥倖之徒。
法務部指出,對於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如有施用毒品之行為,其尿液經檢驗判定陽性即構成刑責;此外,若因個案情況無法檢驗判定陽性,但仍有其他情事足以認定有施用毒品而導致不能安全駕駛時,也論以毒駕罪責。
過去,舊條文針對毒駕的處刑條件為: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不過,究竟什麼叫做「不能安全駕駛」,眾多法院各有不同見解。
一派認為只要精神狀態有缺損、操控車輛能力降低,雖然毒駕者尚可煞車、閃避碰撞,但因為肇事率高於正常人,因此只要有危害社會安全的疑慮就能構成刑法上的公共危險罪;另一派則認為不能安全駕駛,必須造成一定的危險結果才能構成公共危險罪。
過去法制局指出,舊刑法毒駕罪開罰是以「個案具體認定不能安全駕駛」為原則進行判斷。反觀酒駕只要「人體中檢出符合法定酒精濃度數值」即成立犯罪。然而不論毒駕或酒駕均會危害用路安全,造成民眾的生命危險。
法制局就曾建議為避免產生「飲酒合法.酒駕必罰」、「吸毒違法.毒駕不罰」的現象,應該將毒駕「致不能安全駕駛」刪除,只要吸毒駕車就觸法;或如同酒駕規定,增訂毒駕者經化驗毒品濃度超過一定標準就構成公共危險罪之規定,以作為明確判斷依據。
未來,修正草案立法通過後,毒駕行為將能全面處罰,並依個案情節適用現行罰則,即最重處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致重傷者,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10年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者,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最重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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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皓筠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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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能源轉型新趨勢?零碳排的潔淨能源—氫能的三大優勢一次看懂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同步全球落實「2050淨零轉型」,台灣正在積極尋找各種能源轉型路徑。氫能為當前能源轉型的重要課題之一,本篇將帶您一次看懂零碳排的潔淨能源—氫能的三大優勢。
為同步全球落實「2050淨零轉型」,台灣正在積極尋找各種能源轉型路徑。氫能為當前能源轉型的重要課題之一,目前全球有超過30個國家或地區,明確制定氫能戰略藍圖,如韓國就在2019年推出氫能經濟發展路徑圖,德國則計畫投入70億歐元,將氫能視為能源發展必備的生力軍,為全球重點發展的能源課題之一。

優勢 1:終極潔淨能源
由於氫氣的使用過程,不會產生溫室氣體和其他汙染物質,燃燒後只會產生水,不會排放二氧化碳,而且能源轉換效率比化石燃料高,因而在「氫氣本身來源無溫室氣體排放」下可被視為終極潔淨能源。
因此,氫能成為綠色能源未來的重要一環,為我們走向低碳社會提供了關鍵的解決方案。透過氫能的應用,我們不僅能夠實現能源轉型,還能同時保護環境、減緩氣候變遷,為可持續發展注入新的希望。
優勢 2:儲能能力高
氫能具有高能量密度,可以有效儲存和運輸能源,意味著氫能更適合用於高能量需求的應用,能夠遠距離運輸也是一大特點,可靈活應用於不同領域,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有利於供應能源至偏遠地區。
氫能在能量的儲存方面,可以採用氫氣、氨或合成燃料等方式,確保能源供應的穩定性。多樣化的型態使得氫能技術在面對不同能源需求和地區性挑戰時有出色的表現,是推動能源轉型的重要利器。
優勢 3:再生能源界的百變怪
相較於太陽能、風能主要使用於電力;氫能可以應用於多個領域,包括交通、工業、電力生產和暖氣等,並且可以用於不同技術,如燃料電池和去碳燃氫。
- 氫燃料電池:將氫氣轉化為電力和熱能的裝置,當氫氣進入氫燃料電池時,它與氧氣(通常來自空氣)在電化學反應中結合,產生電力、熱能和水蒸氣。除了廣泛應用於交通領域,如氫燃料電池汽車,它們以氫氣為燃料並產生電力,以驅動電動馬達。同時也用於電力生產、能源儲存和其他應用 。
- 混氫燃料:在天然氣中混入部分比例的氫氣,並作為燃料使用,目前鋼鐵業、燃氣電廠等工業使用皆引進混氫燃燒技術,台電曾指出「在每年以混氫5%運轉7000小時情況下,可減少7,13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每發電一小時可減碳一公噸。」此技術為「去碳之前先減碳」的階段性任務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為落實永續發展的目標,維護環境、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成為必不可少的任務,氫能的發展便是因應這樣的使命而生。氫能作為化石燃料替代能源之一,除了能有效減少對其的過度依賴,燃燒後僅產生水的特性,也大大的減少了對環境的負擔。
現今,氫能的建設乃至於再生能源的轉型都成為全球趨之若鶩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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