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麥斯:憤怒道》─我無法忘懷的一次觀影經驗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懷疑下進戲院,《瘋狂麥斯:憤怒道》卻是我將無法忘懷的一次觀影經驗。
「當你下了第一個賭注,就沒有人能阻止你了。」
-Thomas Pynchon,《固有瑕疵》(Inherent Vice)
喬治米勒(George Miller)《衝鋒飛車隊》(Mad Max)系列已經是三十年前的事了,當年的三部都非常相像,其與今年的《瘋狂麥斯:憤怒道》,也幾乎像同一部電影的不同版本。而且,都不真有情節。……這些事,讓我有所惦記、感到迷惑。從時間的遠端往回看,很多原本可能直覺而當然的事,會顯出謎的樣式,卻不見得有答案、能被解釋。
我一度害怕《瘋狂麥斯:憤怒道》(Mad Max: Fury Road)會是那種,人生歷練無法轉換成有效的深思、終變成徒然的自傷耽溺、或整個瀰漫悶熱的形上氣息、典型的某階段後作者的作品,比如法蘭西斯柯波拉(Francis Coppola)、泰倫斯馬利克(Terrence Malick)、雷利史考特(Ridley Scott)……後來的一些電影,裡頭煞有介事卻天真到令人不耐的哲學絮語,看著,是會在戲院裡坐立不安、感到尷尬的。
一度害怕這麼低度、極限的情節,會是像《地心引力》(Gravity)那樣把單薄、方便,和簡單(simple),給搞混的空泛之作。一度害怕這部片的設定會否暗示了將會是那種幼稚的反烏托邦或反什麼的自以為憤怒、卻只是令人好氣好笑的毛躁作品,例如《鐘點戰》(In time)、《全面進化》(Transcendence)、《末日列車》(Snowpiercer)……
在懷疑下進戲院,《瘋狂麥斯:憤怒道》卻是我將無法忘懷的一次觀影經驗。
這是來自「年紀很大的小男孩」的作品,幾無情節轉折,就是一個人加一群人、從甲地逃離、要去乙地,路很長很苦,後有大軍追迫。一路被追、一路狂奔、必要的時候糾纏地大戰一場。就這樣。……至於那些像是可以用更有抱負的社會意涵去談的事情,不是、不會也不需要是重點,銀幕上那個整趟火光的狂熱旅程,本身已是壓倒性的巨大隱喻。
這是我心目中理想的關於生命深思的作品:你不需要特意起個恢弘的題目去論述,你只要繼續做你做了一輩子因此你與它已成為對方一部份的事,你只要用你用了一輩子因此已染上你這個人氣味與韻律的語言,以及,最重要而困難的,你對某個什麼的信仰和愛,必須不曾褪卻、不曾動搖,未有覆上任何一點自欺欺人的託辭……。然後,你要做什麼,就去做,做出來的東西,就會有生存的深沈與豐富,有死亡與毀滅之如影隨形的憂鬱,有擺盪在越渡性狂喜與惚恍的溫糯之活著的值得的甜蜜。
一種真正的哲學。不給出標杆或側寫,而是讓流轉的活著,獲有一些聲響、光影,即使是字句也必定得有的不必再由誰居中翻譯註解,的意象。
《瘋狂麥斯:憤怒道》在電影將末,清淡卻認真地提到了救贖。「救贖」,原是我很怕在文本裡聽聞被說出口的東西;它太滿、太意圖性、太預設某起終點的圖式,或說,太有宗教的強加與封閉感,消滅了人生存底那個為自由所誘惑與為難,的流動感。
電影中的沙漠獵逃,那麼搖滾又性感。它不用腦也不用心,只憑活著之膚觸,那個肉體性,去感覺和融入這個世界。竟在最後,殺出了文明中過度而爛熟的救贖兩字。讓我無法不撤回成見、重新反省,到底什麼是救贖?
對救贖的想法,也許有機會再聊。我只是想說,我很珍惜如此瞬間,最陌遠與最…呃,「人造」的,原來這樣匯入一點,刻鏤給彼此更刁鑽、卻又也更包容與普遍,的定義。
《瘋狂麥斯:憤怒道》中,有無盡的黃沙,裡面每個人卻沒真的把沙漠看進眼裡, 他們以為那場戰爭是關於路上的另一批人,但情況並非如此,沙漠與歲月,才是他們真正在對抗的。可他們一無所曉。

Photo Credit: 華納兄弟台灣粉絲俱樂部
看著電影,我們在人與沙漠的視角間來回切換,上一刻攪和其中鬥志高昂,下一刻由命運的制高點為他們之處在荒謬而心疼,上一刻為那麼大的夢那麼遠的路迷惑心動,下一刻又為海市蜃樓竟可陰險至此感到絕望……。
這電影像是Moebius Strip那樣的時間的夢,而末日時刻,仍固執地一字排開有華麗的征戰配備、美得像珠寶的模特兒,如此莫名所以,近乎好笑,讓這個夢,多了可愛的世俗感,將年輕與更年輕時的我們一併捲入。它於是有歲月的重量,卻無過於神聖的窒息感。
最後,提一件無關也有關的事。我剛連讀了兩次品瓊(Thomas Pynchon)的《固有瑕疵》(Inherent Vice)、看完保羅湯瑪斯安德森(Paul Thomas Anderson)的同名改編電影《性本惡》(Inherent Vice)。完完全全,不可自拔於那個霓虹、迷幻、頹廢、崩解、墜落、卻又在絕不可能之處優美迴旋飛升…..的對於(某種)生命景況的描寫。
書中有一引句,「當你下了第一個賭注,就沒有人能阻止你了(Once you get that first stake driven, nobody can stop you)(又譯「一旦你打下第一根木樁,就沒有人能阻止你了。」作者引自建築師Robert M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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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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