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NCC昨天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規劃規管5大類平台,其中如Meta(臉書)、YouTube等有效使用者230萬以上的平台,可能被納入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若違反單一義務,最高可開罰新台幣1000萬元。

另一方面,這幾年來,有許多業者透過非傳統電商方式賣商品,例如在臉書上直播銷售,由於缺乏法源依據管理,藉法律漏洞賺錢,卻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期望草案的方向能杜絕相關事宜。

Meta亞太區公共政策副總裁密爾納(Simon Milner)先前曾投書媒體表示,台灣的公民社會長期以來扮演重要角色,在打擊不實訊息上,源於公民、政府公部門與企業建立三方互信的合作關係,可推展至網路內容管理上,成為全球網路治理的典範。

他認為,最重要的是確保公民社會在網路治理架構上發揮影響力,積極監督網路平台與政府單位,一方面提升企業的問責性、督促平台降低有害內容造成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權衡政府執法的準則如何堅守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避免因過度執法而破壞三方平衡,甚或傾向於威權主義,在涉及基本民主價值的議題時,不認同私人企業或政府單位單獨做出過多的決策。

至於立法上路後,對社群使用者可能帶來的影響,業界人士表示,台灣有超過80%的人口均有行動上網的習慣,大部分黏著在Instagram、YouTube、Facebook、LINE等社群軟體,台灣人的社會與生活和這些境外軟體密不可分,因此形式上不會有太大的改變,但期盼在原先仰賴企業以「自律」為主的打擊假訊息行動上,能產生更積極的作用。

新聞來源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成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成員!

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