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鴻海、台泥之後,台塑宣布投入160億元蓋電池芯廠,補足台灣電動車供應鏈關鍵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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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第一階段預計投資60億元,設置規模2.1GWh的磷酸鋰鐵電池芯廠,預計明年動工、2024年可以量產;第二階段則預計投資100億元、2025年起建,設置規模2.9GWh的磷酸鋰鐵電池芯廠,目標2027年完工量產。
近年來電動車產業風起雲湧,其最重要的零組件就是「電池」。再繼鴻海、台泥後,台塑5日宣布兩階段投入新台幣160億元,將在彰化興建電池芯廠房,預計2027年完工量產,將達到設置5GWh,正式宣告台灣進入電池芯三雄的嶄新局面。
台塑投入160億打造電池產業,預計規模達5GWh
台塑集團昨(5)日宣布成立「台塑新智能科技公司」,由台塑生醫董事長王瑞瑜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則是台塑生醫總經理劉慧啟。該公司是台塑、南亞、台塑石化、台化及台塑生醫共同出資成立,資本額新台幣70億元。
未來160億元將分兩階段投資,在彰濱工業區設置5GWh(50億瓦時)的磷酸鋰鐵電池芯(LFP)廠房。
王瑞瑜指出,第一階段預計投資60億元,設置規模2.1GWh的磷酸鋰鐵電池芯廠,預計明年動工、2024年可以量產;第二階段則預計投資100億元、2025年起建,設置規模2.9GWh的磷酸鋰鐵電池芯廠,目標2027年完工量產。
台塑布局新能源26年
他表示,台塑整合企業內相關資源,全力推動新能源關鍵技術與產業布局。台塑新智能將跨入節能、儲能、新能源與循環再利用等4大領域。
台塑強調,新能源領域的發展布局已近26年,目前已掌握多項新能源領域關鍵材料技術與量產能力,以電池芯為例,包括鋰鐵正極材料、電解液、鋰電銅箔、隔離膜用PP等,材料自製率已達70%以上。
未來將供應台灣、日本、美國、東南亞等地區各類UPS緊急備用電源需求外,亦結合翰可能源、華城電機等合作夥伴,加速布局台電AFC電網調頻服務、用電大戶及風力發電等領域之電網級儲能貨櫃市場,
台塑預計2022年底前的設置容量將可超過50MW(50百萬瓦),後續亦已著手規劃2座100MW電網級超級儲能站。
鴻海電池產能超過1GWh、台泥可擴至3.3GWh
鴻海也是聚焦在磷酸鋰鐵電池芯,預估將投入新台幣60億元,未來不排除擴廠需求,目標2024年第1季量產,將提供電動巴士、電動車及儲能等電池芯應用初期導入時的需求,產能可超過1GWh。
還有,台泥集團旗下的能元科技,2022年產能可以擴大至3.3GWh,主打鋰三元電池;喬信電池年產能為1.2GWh,則是軟包/圓柱型的鋰三元電池;格斯科技2022年擬擴充至1GWh,也是鋰三元電池;接著是輝能年產能可達1GWh;最後台達電今年擬擴充至0.4GWh。
台灣零零總總做電池芯的廠商大約有十多家,不過目前檯面上以台泥、台塑和鴻海為主要3強。日前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表示,台灣發展電動車唯一缺的就是電池,未來此3強將把電動車缺的部分補起來。
未來全球電池芯規模上看1200GWh
工研院目前推估,不論是再生能源電網或電動車,最關鍵的技術就是儲能系統。其中以鋰電池占8成以上,為市場主流技術。就全球市場而言,包括電動車輛及定置儲能系統在內,2021年全球鋰電池需求量為303GWh,2030年將超越1200GWh,增至4倍以上,市場規模相當可觀。
日後幾年內台灣開出的電池芯產能僅達13GWh左右(包含台塑、鴻海和台泥等),仍有相當擴張產能的空間。
工研院研究員林玉圓強調,台灣的科技製造能力於各國間名列前茅,在電池產業也有眾多指標性廠商,包含正負極材料、電解液、到電池模組、電源管理及控制系統,台企均有布局,可惜受限經濟規模,大多以「利基市場」為主。
未來進入固態電池時代,供應鏈的全新洗牌,將提供台廠更好的發展契機,先進技術的研發投入,就是當前最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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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