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年輕人出來選就會產生「奶嘴民代、奶嘴首長」?不要再把年齡跟能力劃上等號了

年輕人出來選就會產生「奶嘴民代、奶嘴首長」?不要再把年齡跟能力劃上等號了
Photo Credit: JEM @ Flickr CC By ND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民意代表最重要的不是年齡,而是了不了解人民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你有沒有答案。

桃李滿天下的政治學教授、敬愛的楊日青老師,日前於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所舉辦的公聽會上表示:「選舉要以完善身心年齡選出有修養、參與公共事務高、水準在一般人之上者,要下修投票年齡很不妥當、出於民粹,只是過分討好年輕人、想贏得年輕人的選票,年輕人心靈還沒有成熟,這是要小孩子挑起重擔,撐起大人事務,不僅是害了孩子,也會危害整個社會」。

後來楊教授澄清表示:「其實本人是指『被選舉權』年齡下修為十八或二十歲,非常不妥……果真如此,政界將如法界之有奶嘴法官,將出現奶嘴民代與奶嘴首長,政治治理可能更加混亂、可笑,民眾將更加難以忍受。」

總結來說,楊老師在該篇文章中認為,「生理年齡」是「成熟的心理年齡」與「賢能」的先決條件,並認為我們不應該「過度操作『公民參與』的口號,因為民主先進國家所實施的民主政治都是代議民主,不是直接民主。」

看到楊老師這番言論覺得很驚訝。首先,一個非常大的邏輯問題是,下修選舉與被選舉權,跟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有什麼關聯呢?若18歲就可以投入選舉,我國仍然是一個代議民主的國家,怎麼會因為下修被選舉權門檻而變成直接民主了?

第二,現在似乎有非常多人反對投票年齡以及被選舉年齡下修,而理由都是說小孩子不適合參政,主要的論證方式都是說「年齡」跟「參政的能力」是成正比的,年歲愈長則愈有能力擔任一個政治人物。讓我們來討論一下這樣的論點謬誤。

註:目前,我國憲法規定年滿20歲才有投票權,23歲才有被選舉權,而且還有特別規定年齡門檻:總統(滿40歲)、直轄市長(35歲)、縣市長(30歲)、鄉鎮市長(26歲)。

I cant believe this TIME magazine wow: This Is the Youngest British Lawmaker in 348 Years http://psly.co/1KQHU9X #VoteSNP

Posted by Mhairi Black for Westminster on 2015年5月8日

年輕人當選=奶嘴首長、奶嘴民代?

楊老師認為18歲參選的話會出現很多「奶嘴首長/民代」。先不論我們的選舉制度是如何設下各種保證金門檻來阻擋年輕人參政(例:選里長的保證金比選法國總統還要高),也不論選舉是多麼花錢的一件事情,我想問的是:若一個人有能力參選並且獲得選民的信任,為何要事先設定年齡門檻?難道18歲青年市長的能力一定輸給50歲的政客嗎?

縱觀全球,民主國家史上最年輕國會議員在德國,綠黨籍女性議員安娜(Anna Lührmann)於19歲就當選,並擔任了7年的聯邦眾議員;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22歲的瑞典大學生阿美莉亞(Amelia Andersdotter)成為最年輕的歐洲議會議員。今年5月甫落幕的英國下議院選舉,蘇格蘭格拉斯哥選區的麥莉.布雷克(Mhairi Black),以20歲大學生之姿,擊敗了先前已在此區擔任國會議員18年的工黨主要操盤手且是重要幹部的道格拉斯(Douglas Alexander,他當年29歲就選上國會議員,也是很年輕)。

在地方首長方面,美國在1988年曾出現18歲高中生當選Castlewood市長(聖地牙哥),2002、2005、2008年分別出現18及19歲大一新生當選市長,其中,時年19歲的賓州Mercer市長克里斯多福(Christopher Portman)還曾經在2002年7月間應青輔會的邀請訪問台灣。

Christopher Portman|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Christopher Portman|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台灣的國民年滿16歲就可以工作並盡繳稅的義務,年滿18歲在刑法上必須負完全的刑事責任、必須服兵役,但是一直要到20歲才有投票權、23歲才有被選舉權,這其實是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

如果說下修被選舉權就會出現奶嘴政治人物,那麼,人民18歲有服兵役的義務,難道說是奶嘴國軍?像我在22歲大學畢業的時候就考上預官去當排長,還沒到可以參選的年齡,難道說我所屬的那個單位就變成奶嘴連?我有同學跟我同齡,分到某些單位甚至要擔任整個營的值星,難道說整個部隊都變成奶嘴部隊了?楊老師會不會太小看了成年人呢?

年輕人參政的案例

這幾天剛好有幾個案例可以來告訴大家,年齡跟參政的品質,以及賢能的程度,都沒有直接的關係。

例如,宜蘭縣議員薛呈懿今年25歲,她在議會的質詢表現令人敬佩不已。前陣子看到她質詢觀光規劃的內容,以她的質詢深度和表達的能力,難道有輸給50歲的政客?

鄉婉宅,你知道熊本熊嗎?今天質詢,我問工商旅遊處長:「處長,請問你如果今天要到外縣市玩,你會怎麼開始規畫你的行程?」「報告議員,我會用網路」「你都上哪些網站?」「欸…會上FB、Mobile、或是看一些部落客的文章。」「是,那…

Posted by 薛呈懿 Hsueh ChengYi on 2015年5月14日

對比台北市議會,有議員上台唱黃梅調,有議員穿著競選背心問市長說自己來自哪個選區,有人質詢市長幾天洗一次頭,有人說自己黨團已經沉寂16年正準備給市長好看……難道,年齡一定是問政品質的保證?(延伸閱讀:〈議會人生之議員們與他們的樁腳〉。從這篇文章可以看出來,我們選出來的議員很多其實都只是在顧自己的選舉利益而已)

又以地方首長來說,去年11月,新當選的集集鎮長陳紀衡,29歲,獲得了高達58%的得票率,鎮民沒有選擇尋求連任的57歲鎮長。如果人們覺得一位候選人值得信任,自然就會把票投給他/她,如果覺得不值得信任,就自然會把票投給其他人。

如果按照許多人擔心的那樣,下修被選舉權的年齡門檻就會出現奶嘴政治人物讓社會動盪,那乾脆以後選舉的時候,候選人拿身份證出來PK,年齡大的直接當選,因為愈年輕代表愈沒輕驗,這個邏輯說得通嗎?

年紀大就一定比較好嗎?

年齡從來就不是跟能力和品德成正比,更不應該是一個拿來限制人民權利的門檻。現在一大堆民代和官員貪污被判刑(隨意舉例: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還有打醫護人員的(蘆竹鄉民代表),各地的關說也是時有所聞,誰能保證年齡大就一定表現比較好?年紀大就一定比較有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