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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彥勳《生於奮鬥》:難以撼動的大恐龍,台維斯盃事件提出建言卻被網協封殺

盧彥勳《生於奮鬥》:難以撼動的大恐龍,台維斯盃事件提出建言卻被網協封殺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0年來,他五度代表台灣參加奧運比賽,在亞運、台維斯盃等國際賽事中也看得到他的身影,他更是台灣男網第一位打入溫布頓大賽前八強的男子球員!在這些驚人紀錄的背後,有哪些酸甜苦辣是我們沒看到的?他又為何會在東京奧運後宣布退休?未來的他又有哪些計畫?

文:盧彥勳、盧威儒

提出建言卻被網協封殺

在職業生涯的中段,我與網球協會有過多次衝撞,當時眾說紛紜,還被扣上「盧彥勳就是愛錢,要求要有出場費」、「不愛國、不肯為國家犧牲」等帽子,但我覺得日久見人心,一路走來的作為,足以解釋我們對國家與網球的忠誠。

以不專業領導專業

2005年,我跟網協提出台維斯盃需要明確制度與專業進駐的想法,當時我已經小有成績,也因為到處比賽,見識了許多國家隊伍的規格,也能大致判斷賽事舉辦的好壞。

當年是在台灣迎戰日本,大家都認為這樣我們可以佔有主場優勢,但事情卻沒有這麼簡單,日本隊最強的鈴木貴男喜歡發球上網,喜歡快速球場,所以照道理來講,如果要擁有主場優勢,應該要選比較慢的場地,例如硬地場或紅土,但網協反而選擇陽光山林的球場當主場,因為當時東森的陽光山林旁有一個建案正在推,他們想要炒熱那裡的周邊環境,也節省經費。

但當時那球場年久失修,為了比賽要重新鋪蓋,偏偏遇到天天下雨,在比賽前一個星期才重新鋪好表層,我們台灣地主隊除了喪失先進場練習的優勢外,球場在趕工下,底層減少,導致那個球場非常的快速,反而迎合了日本隊的喜好。

所幸那次台灣的選手程度不比日本弱,最後還是成功擊敗日本,算是台灣有史以來第一次擊敗日本,也是台灣首次進入亞太第一級的賽事,大家都非常高興,但選手受到的照顧與待遇卻乏人問津。

記得那次日本派出四位選手外,還有一位總教練、三位教練和兩位助理教練,團隊中配有穿線師、物理治療師,他們在揚昇高爾夫球球場裡訂了十幾間房間,讓每位成員可以一人一間好好的休息。台灣也是四位選手,除了我,還有王宇佐、陳迪、劉泰瑋,但只有一位教練陳志榮,當時我請霍爾多夫前來協助,並希望能再加入體能訓練或防護員,但協會覺得這樣就夠了。

霍爾多夫也跟網球協會建議,希望選手能多選兩個做為後備,可以陪打也可以實習,藉此培養年輕選手,所以另外還有兩位陪練員易楚寰、張凱隆,勉強有六個選手加入團隊。後來沒想到房間不夠,無法安排兩位隨隊陪練員的住宿,只好讓他們睡在球員休息室;種種問題都讓這些不顧身上有傷、放棄職業賽事來參加台維斯盃的選手,感到非常不被尊重。

參加職業賽,婉拒國家徵召被攻擊

後來2006年我因為腳踝受傷剛復出,希望能先打幾場比賽找回狀態,也爭取積分提高自己的排名,台維斯盃是五盤三勝制,要連續打三天,對體能的負荷極大,受傷的機率也大幅的提升。在當年選手受傷,協會或政府並不會提供選手任何補償,對選手非常沒有保障,甚至會影響之後幾個月的賽事。由於之前我對中國比賽時,就因為手傷硬撐,導致賽後一、兩個星期沒辦法參加任何職業賽,從2005年後,我一直出現大大小小的傷勢,在沒有把握可以負擔高強度賽事前,我只能婉拒國家徵召2006年台維斯盃第一輪碰到巴基斯坦的比賽。

於是,當時協會選訓委員總召也是某大報體育記者寫了一篇文章,內容大致是:盧彥勳寧可在澳洲打一個小比賽,也不願意回到台灣,幫台灣打台維斯盃。他還透過其他管道讓我放棄當時進行的比賽,回台灣打台維斯盃。

當時除了要考量身體受傷的狀況外,我從澳洲飛回去還有一段時間,不一定趕得上,因此還是準備放棄參賽。最重要的是,他後來跟我哥哥說「彥勳回來,我們可以請東森王總裁給彥勳額外費用」,這個理由讓我更不可能回去打。若是大家希望我們回去,我可能會再考慮,但加上金錢的條件,若回去打,我相信這些人一定會說「盧彥勳愛錢」,我並不想落人口實。不過,似乎不管怎麼做,我都會被攻擊。

集結選手意見與協會溝通

2005年霍爾多夫會來台灣幫忙台維斯盃的主要原因,是他一直覺得台灣的台維斯盃有我和宇佐在,只要組隊方式稍作調整,制度跟待遇適宜的話,他相信台灣會有更好的表現,因此他一直鼓勵我們,若協會有提供合理照顧,一定要參加。

即使知道這兩年的狀況,霍爾多夫還是很希望我能與協會溝通,改善這個環境。我印象非常深刻,在2006年日本東京公開賽時,他建議我先找宇佐談談看,然後聚集選手意見,提出我們期望協會達成的事項,看看他們的反應。剛開始我很不想這樣做,就跟霍爾多夫說,「我跟Jimmy也沒有好到可以一起並肩作戰。」但霍爾多夫一直覺得我應該試試,我只好聽他的建議。

我還記得當時陳迪與宇佐住在同一間房,我去他們房間問宇佐,「假設我們一起拚下一次台維斯盃,你希望協會能做到什麼?然後我們大家同心協力跟協會一起討論可能性。」宇佐很快就表示,參加台維斯盃前後需要花費兩到三個星期,他覺得應該要有一萬塊美金的出賽費,大家接著又提到需要穿線師,一人一間房等,我則很清楚表示要防護員。我將大家意見彙整後,請哥哥威儒當代表跟協會討論,看他們能夠同意哪些。第一次協會的回應十分友善,並謝謝我們提出來的意見,他們會努力看看再討論。

但第二次我們要討論這件事情時,協會的態度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原來他們跟體育署溝通時,在所有條件中只強調出場費,並表示這些選手就是愛錢,忽略我們的本意。體育署只覺得我們想搞事,就以優秀選手的補助獎金可能會減半等說法警示我們。

當時的選手與家人都感受到壓力,宇佐後來問我的意見,我說,「這是我們唯一把這些事情制度化並確認清楚的機會。今天我們不是在乎出場費,而是要他們能提出一個清楚的標準,我們才知道打台維斯盃有哪些待遇,才會覺得除了為國家爭光以外,我們是受重視的,但若今天過不了關,我們以後都不需要再講任何話,因為他們知道我們沒有力量。」宇佐本來也堅持我的想法,但後來因為兵役與補助獎金等壓力,只能選擇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