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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軌換軌,換個大頭鬼!看馬克宏就知道,法國雙首長制根本沒有「換軌」這回事

換軌換軌,換個大頭鬼!看馬克宏就知道,法國雙首長制根本沒有「換軌」這回事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所謂「(憲政體制)換軌論」在台灣產生的源頭,主要來自於誤讀法國學者杜哈梅(Olivier Duhamel)在台灣的幾場英文演講而來。為何台灣學界、媒體界,甚至於高中公民課本會出現如此嚴重的錯誤認知,徒然造成過去許多無謂的憲政爭議?

文:許有爲(法國巴黎第一大學公法學博士)

2022年6月19日法國舉行國會下議院國民議會(l’Assemblée Nationale)選舉第二輪投票。結果不出各界預料,馬克宏總統(Emanuel Macron)所建立的「共和國前進」黨(La République En Marche!,LREM,下稱共和國前進黨)失去國民議會多數席位。不僅如此,與共和國前進黨一起組成執政聯盟的其他小黨,加上共和國前進黨的席位總和也沒有超過國會半數。

選舉之前,世界各國學者、政界與新聞界紛紛揣測,馬克宏總統是否會追隨1986年、1993年密特朗總統(François Mitterrand)以及1997年席哈克總統(Jacques Chirac)的腳步,展開1958年第五共和制肇建以來第四次的共治(la cohabitation)。

結果,馬克宏總統依據憲法賦予職權,宣告繼續任命伯恩總理(Élisabeth Borne)續任,直接掌理政府,與之共同組閣,進行所謂的(國會)少數執政。

相較於世界其他各國學者政界,台灣政治學界、政界與新聞界,則是因為長久以來受到「法國雙首長制(半總統制)等於換軌制」的錯誤認知影響,選前普遍以為法國總統一旦失去國民議會多數席位,則將任命國會多數的反對黨推舉出來的人選擔任總理,組織政府。

法國憲政體制也自動「換軌」成內閣制,總統成為虛權元首,行政大權則由國會多數黨選出的總理掌握。因此,對於法國此次國民議會改選後的少數執政,一時之間,眾人鴉雀無聲,彷彿見到此生從未見過的荒唐怪事,無從置評。

為何會造成這種現象?因為半總統制本來就是一種總統制與內閣制的混合制度,同時擁有總統制與內閣制的特點。但是,這並不表示憲政體制在運作偏向總統時,內閣制的機制就不存在;同樣道理,當憲政體制偏向內閣制時,也不代表總統制的特色就不存在。因此,所謂總統所屬黨派佔有國會多數所以憲政體制是總統制,總統所屬黨派在國會不佔有多數則自動換軌內閣制的說法,根本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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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更荒唐的是,不管是法國憲政體制或台灣憲政體制,體制中根本沒有所謂的「換軌」機制。如果有,試問此一機制由哪個憲政機關發動?依循何種憲政規範?所以,此次法國國民議會選舉,執政黨與執政聯盟各政黨總數都不佔有國會多數,憲政體制也未曾「自動換軌」為內閣制;相反地,馬克宏總統還決定少數執政,繼續任命原有總理掌理政府運作,剛好顯示出過去的「換軌說」根本是國內部分政界、學界、媒體界人物,一廂情願的誤讀。

事實上,自李登輝總統召開國是會議,民進黨代表提出未來台灣的憲政體制要朝向「法國式的總統制」那一刻起,直到1997年第四次憲政改革引進法國第五共和憲政體制的若干重要機制。再到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總統當選的第一次任命行政院長;再到陳水扁總統執政期間,立法院改選後民進黨與友黨在立法院始終無法佔有多數席位之下的種種憲政運作。換軌制的幽靈,不斷在台灣的政治攻防上扮演一定的角色。

對於首次政黨輪替的八年少數執政,「不遵從憲政規範換軌為內閣制」一直是來自國民黨、學界、媒體界的主要抨擊點。許多憲政運作的爭議,追朔來源,也是來自於這種「換軌」的錯誤認知。民進黨執政,特別是陳水扁總統的許多憲政權力的施行所受的的負面評價,來自政界、學界、新聞界振振有詞引經據典的批判,往往就是立基於這種子虛烏有的「法理」。

但事實上,從此次法國國民議會選舉後,馬克宏總統決定不再共治,(國會)少數執政的實例可知。過去無論從學理上或實務上的觀察,以為法國總統所屬黨派在國會失去多數,憲政體制自動「換軌為內閣制」,總統失去任命總理的權力,必須接受國會多數黨派推出之人選為總理,並且將行政權限移交給總理,總統成為虛位元首的種種認知,無非只是對外國憲政體制以及外國學者學說,一廂情願的誤讀而已。

為何台灣學界、媒體界,甚至於高中公民課本會出現如此嚴重的錯誤認知,徒然(或惡意地)造成過去許多無謂的憲政爭議?

所謂「(憲政體制)換軌論」在台灣產生的源頭,主要來自於誤讀法國學者杜哈梅(Olivier Duhamel)在台灣的幾場英文演講而來。1990年代,台灣正從威權統治逐漸轉型成民主國家,憲政體制何去何從,一直是各方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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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Cdeniaud @ CC BY-SA 4.0
法國學者杜哈梅

在國是會議中,民進黨代表提出要引進「法國式總統制」,其他各方勢力、學者也都有各種方案。直到1997年第四次憲政改革引,進法國憲政體制若干重要機制,台灣的憲政體制才脫離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朝向法國憲政體制改革。

問題是,法國的憲政體制到底是哪一種制度,學界政界莫衷一是。因此,在憲政體制的改革之前,由相關單位、學界邀請曾擔任法國憲法院(le Conseil Constitutionnel)院長以及巴黎第一大學校長的巴當特教授(Robert Badinter)與當時巴黎第一大學的杜哈梅教授聯袂來台,發表幾場演說,給予台灣未來憲政改革參考意見。

在那幾場演說中,杜哈梅教授曾經提到,要論斷法國憲政體制是何種體制有其困難性,因為參照憲法各個相關條文的規範,可帶給實際運作很大的空間。尤其當總統面臨自身黨派在國民議會未曾佔有多數席位時,在憲法明文總理指揮政府,政府向國會負責的規範下,究竟總統要如何實施憲法第8條的任命總理權限,單單憲法條文文意解釋就可以得出好幾種不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