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臉書、Google數位平台議價:學者建議參考澳洲立法,輔以基金模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澳洲去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成功使Google、臉書跟澳洲媒體達成授權協議,但在台灣立法時程較長,學者建議可以透過基金模式、徵收數位廣告稅或是開展「新聞消費券」等設計,鼓勵民眾訂閱或捐款支持台灣本地的新聞媒體。
(中央社)台灣媒體跟數位平台議價目前仍無進度,學者表示,盤點台灣狀況,建議效法澳洲另外制定新法,以法律作為依據,儘速推動媒體與數位平台相關立法,同時輔以其他管道多管齊下。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發布的2022年台灣網路報告指出,數位平台超越新聞媒體成為民眾獲得新聞的主要來源,尤其49歲以下、大學以上高學歷的讀者群紛紛轉往數位平台獲得新聞。
報告指出,數位平台本身並不產製新聞,但因為是民眾獲得新聞主要來源,並從中獲得廣告收入,媒體作為產製者,在這樣資訊傳播過程中沒有廣告收入,放任此種模式下去,恐侵蝕媒體持續產製優質新聞的基礎,最後可能導致全民受害,呼籲推動新聞議價法刻不容緩。
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表示,檢視國際情況,各國氛圍不同、媒體議價進度自然也有差異,美國看起來是紙媒力量大,歐洲、澳洲是透過立法。以台灣而言,公平會並沒有辦法調查平台為什麼不分潤給媒體,這點並未違反任何法律。
公平會去年中成立任務小組推動跨國數位平台產業調查,不過,目前調查仍在進行中,尚未有結論。
王立達指出,影響力愈來愈大,Google、臉書在數位廣告市場以及廣告中介業務部分,可能涉及上下游垂直場合,數位平台有沒有因此祭出差別待遇,建議可以仔細針對這些領域調查,對推動社會討論媒體議價議題氛圍也有幫助。
王立達指出,澳洲去年初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概念上並不是去判斷平台是否有壟斷,而是另立新法、重新做分配的概念。澳洲讓媒體跟平台自行協商,澳洲政府其實至今沒有正式指定適用媒體議價法的大型平台,但Google跟臉書已在這部法律的推促下,跟澳洲媒體達成協議,授權費總金額已達每年2億澳幣(約新台幣41億元)以上。
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曉芬表示,國際上另一個模式是歐盟路徑,歐盟在2019年4月公告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後來法國把指令轉換成國內法,透過著作鄰接權概念,後續透過競爭法形成壓力,才能實現平台使用新聞須付費的立法規定。但是,台灣在著作權法並沒有鄰接權的規定,如果要採用著作鄰接權模式恐怕非常困難。
除了立法之外,部分學者主張可以輔以其他方式多管齊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表示,不反對相關立法,但在台灣立法時程較長,建議可以透過基金模式,透過利害關係人或公正的機制討論如何分配基金,讓資金可以回饋到媒體來製作優質新聞。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羅世宏表示,新聞業也應該集體發聲與發起談判,政府在這議題上也不該淪為旁觀者,建議台灣採取多路並進的模式。
他舉例,台灣可以效法美國馬里蘭州徵收數位廣告稅,或是規劃「新聞業發展基金」,或是開展「新聞消費券」這類設計,鼓勵民眾訂閱或捐款支持台灣本地的新聞媒體等。
新聞來源
延伸閱讀
- 台灣網路報告:近半民眾支持臉書、Google等數位平台付費給新聞媒體,過半認為跨國科技公司應受政府規範
- 新聞網戰:Google與新聞集團簽約分潤,臉書卻一夕之間封殺所有澳媒和官方新聞
- NCC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臉書、YouTube等平台將納管,業界盼避免政府干涉網路言論自由
- 澳洲和臉書為新聞付費槓上,為何吸引全球注意?爭議如何收場?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劉亭妤
核稿編輯:楊士範
Tags:
指引台灣邁向2050淨零轉型之路,玉山安永科技論壇剖析企業投資再生能源及財務策略計畫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減碳淨零時代,公司面臨的最新挑戰,就是該如何轉型成為綠色企業,這不僅牽涉企業的減碳藍圖,更需要滾動式調整財務策略,因應日後可能面臨的能源風險及成本議題。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台灣玉山科技協會共同舉辦「玉山安永科技論壇:淨零時代的國家競爭力與企業能源策略規劃」,邀請產官學界專家的深度探討,共同尋求台灣永續成長的下一波契機。
台灣經濟以外貿為大宗,能源轉型勢在必行
台灣玉山科技協會理事長童子賢首先指出,台灣2022年GDP達7,626.7億美元,同年我國對外貿易總額9,071.2億美元,意謂台灣高度依賴進出口貿易作為經濟成長引擎。面對歐盟CBAM、美國CCA碳關稅的衝擊,攸關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因此必須針對產業的能源策略做縝密規劃,在淨零減碳的路上,期許台灣成為各國學習的優等生。

事實上,碳排放與地球暖化的關聯性,最早回溯1970年代就有學者進行研究,但近五、六年因異常氣候造成大規模災難,促使全球各國、企業、乃至於個人,對減碳議題更為關注。安永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張騰龍表示:「淨零碳排不只是口號,絕對是需要落地。特別是台灣在2023年一月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證明能源轉型勢在必行,企業須思考再生能源的投資可行性,以及對企業財務的風險影響並及時擬定因應之道。」

針對目前國際減碳現況,台灣淨零路徑有哪些明確指引?國家發展委員會主委龔明鑫分享,全球目前有151國家宣示淨零排放目標,以及越來越多國際大廠宣示,2050將使用100%再生能源。台灣方面,從2021開始有目標宣示,一路經歷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制定,接著推出12項淨零轉型關鍵戰略行動計畫,再到2023年法案三讀通過,代表台灣淨零的里程碑,正式邁向法制化施行。
龔明鑫接著提及幾個關鍵數據,預估到2030年前政府將編列近9000萬預算,打造四大供應鏈:光電、風電、電動車、儲能等產業生態系,帶動民間4兆投資,預估可創造5.9兆產值及55萬個就業機會。另外,台灣發展再生能源將主力聚焦在太陽能、風電、氫能、碳捕捉封存技術(CCUS)這幾項重點項目,可望降低台灣的能源進口依賴度,目標要從2021年97.4%,下調到2050的50%以下。

淨零與永續畫上等號,企業如何因應挑戰調整資本策略
台灣12項淨零轉型關鍵戰略行動計畫當中,有一項計畫是「發展綠色金融」,顯見金融與淨零的密切關係,運用融資及金融工具,引導企業落實碳盤查並制定減碳目標及策略。安永財務管理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監馮熾煒就提到,全球淨零趨勢與企業永續策略緊密相連,在此脈絡下,金管會宣布2026年資本額達到新台幣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必須接軌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永續揭露準則藍圖。
「這項主管機關要求,代表台灣企業未來要定期向投資人揭露永續報告,透過國際通用標準方法來比較永續相關資訊,同時也避免可能漂綠的情事。」馮熾煒表示,為了達到淨零減碳,越來越多企業選擇購買綠電做為最終解決方案,也可從源頭的角度同步解決碳稅的問題,而目前台灣取得綠電途徑的可行方法,主要以「綠電直供、綠電轉供、再生能源憑證」三種方式為主。
對此,馮熾煒提到,企業可依據自身用電模式,以及未來綠電用量期程,設計出不同綠電採購的方案來評估潛在效益及風險,並進一步優化資本配置,制定出企業中長程且高可行性的淨零減碳計畫。

企業擬訂永續策略,不可忽視財務永續
本次論壇最後的座談環節,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氣候變遷、永續發展與ESG諮詢服務負責人暨執業會計師曾于哲擔任主持人,邀請馮熾煒及兩家業界代表:GE Vernova政府暨公共事務總監王珮馨、Ørsted沃旭能源亞太區資產管理總監楊雅雯,一同分享彼此觀點及作法。
首先曾于哲提到服務企業客戶過程,觀察到永續投資趨勢的三大面向。第一,減碳不再是單打獨鬥,勢必讓供應鏈夥伴願意買單,而且搭配不同解方來執行計畫;其二,企業董事會盤點高層次的淨零願景,相關資本支出計畫必須有配套的具體方案;第三,全台金融機構分行與企業做融資貸款業務時,相當關注企業的淨零進度,若不做轉型,未來勢必拿不到最多訂單。
由此觀之,企業展開永續轉型過程,財務議題是重中之重。企業代表又是如何從財務角度,協助策略有效執行?王珮馨指出,GE身為設備商,除了把碳盤查的範疇一、二、三的每個減碳路徑擬定出來,同時財務長及執行長也積極與各地政府對話,搭配當地獎勵措施政策,幫助企業淨零轉型過程獲得更充沛的資本挹注。

楊雅雯對此議題回應,目前台灣除了自發自用綠電,大部分採用「電證合一」綠電購買模式,也就是將綠電跟憑證綁定採購,因此建議財務長盤點自身企業的用電量,藉此掌握不同再生能源方案的實際成本,協助公司擬定適切的購電策略。馮熾煒也補充,未來綠能與傳統能源的成本會在某個時間點發生黃金交叉,建議財務長持續掌握能源成本趨勢,協助企業達到能源轉型的最終目標。
最後,曾于哲再次強調,「擁抱再生能源實現企業永續成長」的重要性。企業未來談生意的過程,若期待不需再費心思關注再生能源的挑戰,相關做法包含從源頭減量及實際的財務計畫,安永會持續協助企業邁向永續之路,根據具體計畫來逐步執行,確保企業擁有永續成長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