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南殺夫案犯下重罪卻無保釋放?認識羈押條件與使用時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羈押是什麼?交保就代表無罪嗎?本文案例中的王女涉及殺人重罪,但卻不需羈押就直接請回,難道法官輕放嫌疑犯,放縱其再度犯罪?但事實上羈押對人身自由具有嚴重侵害,不但要謹慎使用,也有符合相對應的條件才能使用。
根據新聞報導,日前在台南傳出一起殺夫案,起因是王姓女子長期遭受丈夫陳男的家暴,一日在爭吵後王女看見躺在床上睡覺丈夫後情緒失控,先拿熱水潑醒陳男後再以水果刀刺進右胸。陳男雖然隨即奪門而出,但拔刀造成血流如注,就算社區主委也在第一時間報案,最後仍傷重不治。
台南地檢認為王女涉犯殺人罪,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不過法院認為王女不服羈押條件駁回檢方聲請,並將王女無保釋放。羈押這個程序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為何王女犯下重罪卻被釋放?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羈押的條件
當刑事案件發生的時候,在大部分的情況都是先經由檢方偵查後決定是否「起訴」,起訴後才會進到法院進行審判,最後才能決定被告有沒有罪。不過不論是檢方偵查或是法院審理時都必須要花費一定時間,為了防止被告逃亡、湮滅證據、串供等等影響偵查判決的行為,而先限制其人身自由,這就是「羈押」。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若有以下三種理由才能羈押: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原本第三款只有規定「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不過在大法官釋字665號解釋認為該款該限縮解釋後,在2017年修正為現行條文。就算所犯的是重罪,還是必須要有逃亡、滅證、串供等疑慮才能羈押。
另外大家也很常聽到的「預防性羈押」則是規定在刑訴第101-1條,與為了防逃及保全證據的「一般性羈押」不同,它的目的在於「預防危險」。該條規定,對於像放火、性犯罪、竊盜、詐欺……等等,立法者認為對於這些有可能反覆實行犯罪或對社會有高度危險性的犯罪嫌疑者,得羈押之。
羈押的替代方案
由於羈押會對於人身自由造成極大的侵害,為了防止檢察官恣意濫用,所以一律需要經由法院同意的「法官保留原則」,這也是為什麼會有「聲押」這詞,因為完整的意思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且由於羈押會嚴重侵害人民人身自由,只能作為最後的手段,所以法官必須以比例原則進行嚴格審查。不然應該要以交保、責付、限制住居等較輕微的方式作為防逃及保全證據的替代手段。
交保:被告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確保之後案件審理時能確實到場,作為不為羈押或者停止羈押的條件。若之後被告逃亡(俗稱「棄保潛逃」),則保證金將會被法院沒收。
責付:由被告的親屬、辯護人或居住該管區域內其他有聲譽信用之人,擔保會督促被告按時出庭。
限制住居:法院限制被告的活動或居住範圍,並必須按時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確保被告待在限制的區域。
羈押≠有罪
從上述可知,羈押只是一種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的方式,與是否起訴或犯罪是否成立皆無直接的關聯。反過來說,就算交保換取一時的自由之身也不代表就會無罪,只是改用保證金保證自己不會逃跑而已,案件仍待檢方偵查及法院審理。
回到這次的台南殺夫案,雖然王女犯下殺人重罪,但因為她在接受警方詢問、檢方偵查時都相當配合,不但坦承犯罪也沒有任何卸責的行為,因此法院認為王女並無逃亡或任何串、滅證之虞,直接請回。
延伸閱讀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責任編輯:溫偉軒
核稿編輯:翁世航
Tags:
中底科技BOOST再創新:一圖看懂adidas Ultraboost Light史上最輕盈腳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BOOST科技邁入十周年,adidas推出Ultraboost系列優勢大成之作──Ultraboost Light,以史上最輕的腳感為靈感,傳遞極致(ULTRA)舒適的理念,提供能量回饋的舒適感受。
在口罩禁令正式放寬的後疫情時代,對於喜歡運動的人而言,一雙舒適美觀的運動鞋絕對是生活中的必備單品。不過,想要找到一雙簡約、有型又兼具功能性的運動跑鞋,卻沒有想像中容易。巧的是,近期adidas為慶祝BOOST科技邁入十周年,推出一雙無論外觀還是性能都堪稱年度經典的鞋款──Ultraboost Light。

十年淬鍊,成就史上最輕盈腳感
進入正題之前,我們不能忽略adidas獨創的BOOST科技,這個為全球運動跑鞋中底帶來的巨大影響,以及經典跑鞋系列「Ultraboost」一次又一次迭代的蛻變過程。
十年前,adidas以發泡微球與TPU材料合成的創新技術,開發出一顆顆外型近似爆米香的科技材質「BOOST」;經由特殊熱壓技術處理後,一顆顆橢圓討喜的BOOST聚合成特殊的能量膠囊的中底材質,當足部一觸地,數百顆BOOST能量膠囊立即引爆能量, 賦予了跑鞋前所未見的回彈腳感。
- 2013年,首款Boost科技跑鞋「Energy Boost」問世。革命性的科技材質「BOOST」一推出,連帶影響了整體製鞋產業製作工藝的轉變,讓這「能量膠囊」材質在極短的時間內掀起中底革命。
- 2015年,adidas引入Primeknit針織鞋面技術,打造出流線型跑鞋外觀;其中以Ultraboost OG/Ultraboost Triple White為代表,簡約百搭的前衛外型也在當時掀起一波跑鞋熱潮,更有好萊塢大明星愛穿加持。
- 2016年,Ultraboost首次結合「Continental ™馬牌橡膠大底」,搭配鞋領編織技術的更新,讓Ultraboost倚靠著「抓地力」、「耐磨性」及穿戴時的「完整包覆性」再次攀上跑鞋顛峰。
- 2019年,「Primeknit 360度針織鞋面」及「Torsion Spring創新抗扭轉系統」兩大創新技術賦予跑者更完整的包覆與支撐,讓Ultraboost再次迎來足部腳感的全方位進化。
- 2021年,BOOST技術又迎來巨大突破,中底顆粒含量增幅26%,結合最新L.E.P.抗扭轉系統給予使用者超勁感受,又一次顛覆了跑者對彈性能量的想像。
中底科技boost再創新:永續減碳更環保、輕量30%更舒適
歷經十年淬鍊,adidas始終站在時代尖端創造又突破,一步一步推進跑鞋科技的歷史足跡,成就無數年度潮流經典──2023年Ultraboost革命進化,史上最輕、最環保的Ultraboost Light問世。

要被譽為潮流經典跑鞋,俐落百搭的外觀、舒適耐穿的實用性缺一不可。首先,觀察成鞋的基礎科技及數據表現:Ultraboost Light使用了比過去BOOST顆粒輕量30%的「Light BOOST」顆粒製成跑鞋中底,不只將鞋全重降低近10%(尺寸UK8.5 Ultraboost 22-333g;Ultraboost Light 299g),回彈性能也增加4%,並較前代減少整整10%的碳足跡。這些數字不只意味著BOOST科技再上一層樓,更體現了adidas的品牌永續價值,為Ultraboost Light的「Light」賦予了低碳永續的特殊意義。
接著回到大家最關心的舒適度與實用性。這次adidas特意針對過去Ultraboost系列跑鞋的缺點進行優化,鞋面選擇延展性佳、透氣的Primeknit+針織網布,加強編織結構的支撐性、提升鞋面彈性,讓跑步時腳部能夠伸展,如襪子般易穿脫而不壓腳背;而Ultraboost系列一貫使用的Continental™馬牌輪胎大底也依然保留,但特別的是,adidas這次透過左右豆莢式的排列,提供多方向抓地性、減輕穿著負擔;L.E.P抗扭系統也全面更新,從X型換成U型片,提供鞋身更好的穩定度及回彈性能。
最後,我們來看看它的外觀及配色。這次的Ultraboost Light鞋身承繼過去幾代Ultraboost白底的簡約風格,配上鮮明的橘紅色及淡藍色兩色線條點綴,搭著側面顯眼的三條黑線,整體外觀十分出色,搭配日常穿搭也非常適合。由船隻圓潤身形發想設計的中底線條也加強整體鞋身的協調感,強調出單品的存在感與圓融百搭的特質。

一代經典Ultraboost Light,年度必備的風格單品
adidas推出的「Ultraboost Light」跑鞋新經典,它完美傳承BOOST科技極輕超彈的材質特色,又以船隻圓潤的幾何形狀設計,實現輕巧舒適的穿戴感受。無論外觀還是性能,Ultraboost Light絕對可以說是難得一遇的複合性單品,不管你是追求舒適腳感的運動愛好者、還是尋找蒐藏價值與穿搭單品的典藏主義者,都能在上腳後獲得最大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