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學生看台灣交通環境(下):機車騎士的怒火,重新審視「以汽車為主體」的社會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若政府頒布「車庫法」,或者嚴格取締交通違規、加強駕照制度、牌照獲取等等,不難想像會與一部份人發生衝突。任何政府都對民意十分敏感,因此不能輕易冒風險造成民意的反彈。為此,在台灣的我們需要將分散在各處的——對於交通環境的——悲傷和憤怒匯集,進而打造對政權有影響力的輿論。
文:小松俊|翻譯:吳宜蒨|翻譯校稿:廖怡理
在前篇,我透過數據點出了台灣交通環境的現況:在台灣,一生中至少發生一次交通事故的機率為80%;日本在1970年代經歷過的「交通戰爭」,與 2020年代台灣的交通環境並無二致;而如此惡劣的環境背後,則是以「弱肉強食」邏輯來運作的世界。
在後篇,我將以前篇的內容為基礎,進行以下探討:
首先,透過(1)個人化(2)神秘化的分類,討論台灣交通環境的責任問題,並提出「交通3E政策」作為解決方案,以3E的視角考察台灣的交通現況。
接著,我將討論台灣的「機車問題」,思考機車高擁有率的背後原因,舉機車騎士的社會運動為例,呈現出機車族作為弱勢的面向。
最後,我將探討「汽車社會」概念本身的問題。
責任的去向
在台灣,發生交通事故時,常見「發生了意外」這樣的說法。這種說法隱含著將交通事故視為「偶然悲劇」的面向。
我在這裡提出的質疑是,將交通事故視為「意外」或「偶然」,其背後有多少人為因素被忽視,以及有多少應被關注的因素被掩蓋?
根據「我是台灣行人I’m a pedestrian in Taiwan」的說法,在台灣,往往將交通事故以(1)個人化(2)神秘化的說法,來解釋事故發生的原因。這樣的觀點相當具有啟發性,以下我將進一步說明這兩點。
1. 個人化
首先,「個人化」指的是著將交通問題歸因於個人責任。例如,出車禍時被說「是你自己不注意」等等。一般人有這樣的想法,在某種程度上實屬難免。然在行政層級上也有這樣的傾向,更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今年6月底,高雄市一名騎自行車的外籍女性遭砂石車撞死。事故發生的十字路口是肇事熱點,警方卻對此表示:「道路使用者需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大型車輛的盲區和內輪差,預防事故發生。我們將加強測速並加強科技執法。」
對此,「高雄好過日」發表一篇名為〈交通事故屢屢發生,不應歸咎於交通弱勢者〉的文章,指出(1)這起事故與超速無關,(2)大型車輛的盲區問題應透過道路設計和車輛設計來解決,以及(3)避免事故發生的責任不應強加給交通弱勢者。
下圖是「高雄好過日協會」提出的道路設計改善方案。

除此之外,2020年6月,前交通部長林佳龍,在交通安全宣導影片中提倡的內容引發爭議,可謂台灣交通部的「炎上」事件。
在影片中,向高齡者宣導步行的交通安全觀念時,林佳龍如此說道:「大車有視野死角,內輪差較一般車輛大,所以看到大車就退三步」。
這樣的內容看似沒有問題,卻遭到許多人批評,批評像是「不要把責任強加給行人」、「台灣是否都將汽車的利益置於行人之上?」等等。
面對這些批評,交通部解釋,影片的目的絕非「人要讓車」,並強調其立場是「行人優先」。然而,從炎上事件的發生便可以看出,民眾對行政部門教導行人「防禦性行走」這件事,已經累積了許多不滿。而在道路安全交通說明記者會上,交通部的姿態也引發許多爭議。
對此,從事交通議題的劉亦提出的質疑令人印象深刻:
「為什麼是老人要被教『防禦性行走』?——如果不是車輛被縱容可以『攻擊性駕駛』的話?為何不是車輛更應該被教如何『保護性開車』?」
2. 神秘化
「神秘化」意味著交通問題的原因,是從一種神秘的(超自然的)現象所導致。例如當事故發生時,會認為是自己「運氣不好」或「中邪(被纏身)」等等。
在日常生活當中,依靠一些無形的力量,是人類社會的普遍行為。
就交通方面而言,台灣和日本的民眾,同樣會在車上放上交通安全的護身符。然而,正如我在上文對於「意外」這種說法的質疑,如果只將事故歸因於「運氣不好」等因素,便會忽視其他外在環境的具體問題。
以下介紹一個著名的案例:
花蓮縣政府每年花費約新台幣3000萬元,邀請各宗教團體(佛教、道教、一貫道、天主教、原住民祖靈等),一同舉辦「五教聯合祭天祈福暨遶境活動」。
而花蓮縣政府在2021年通過的預算案中,新增了新台幣1800萬元的預算。這筆預算的名目為「五教合一」的「路祭」活動,亦即在花蓮縣的易肇事路段,請來師父作法「壓煞」、「防抓交替」。
此消息傳出,立刻引起民眾反彈,批評政府應先把納稅錢用於「改善道路的環境」上。最後,花蓮縣政府在反對聲浪的壓力下取消了「路祭」。

以上為個人化和神秘化兩種分類。 當然,這兩種分類並非適用於所有現象,但在此我想指出的是,台灣交通問題的責任歸屬,有停留在私領域層次的傾向。
另外,台灣的交通問題,也往往會被視作是「道德」或「文化」的問題。誠然,在這之中確實有文化層面的因素,但如果去脈絡地說「是因為台灣的國民性是……」可能只會使討論變得更加模糊。
我想表達的是,除了對於意識的批評外,我們也必須指出,使這種意識得以形成的外部條件,否則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換言之,必須跳脫私領域層次的責任歸屬,轉而向執行制度設計/道路設計/都市設計的行政主體問責。
解決的途徑:交通3E
在台灣,各種因素交織在一起,造就了目前惡劣的交通環境。
那麼,我們該如何看待這個問題、該如何知道應追求的是什麼?
1950年代,當日本的「交通戰爭」問題開始浮現時,相關人士提出了「3E對策」作為改善交通安全的措施。 3E指的是以下三個對策:
- Engineering 工程
- Enforcement 執法
- Education 教育
「Engineering 工程」指的是,交通安全設施的維護及交通安全資訊的提供,包含紅綠燈、路標、人行道、車道標線的設置等等;「Enforcement 執法」,包含具體的交通引導、取締違規行為和交通事故調查;「Education 教育」,則強調駕駛人教育(駕照考試、講習課程),以及行人和自行車使用者教育的重要。3E是交通安全對策的三位一體,目的是實現高品質的交通循環。
能源轉型看數字說話!臺灣成為拚進亞洲第二的淨零優等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實踐能源轉型,近年來我國再生能源的設置量已大幅成長,不僅光電和風電合計裝置容量已是2016年的7倍,今(2023)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更可望達到一成;綠電增加,能源效率亦逐年提升,能效評分已躍升亞洲第二;透過綠能優先、燃氣搭配,同時大減舊型亞臨界燃煤機組使用,空氣品質更是持續改善。為了更好的未來,臺灣將持續加緊轉型腳步,實現2050淨零願景。
再生能源成長幅度優於全球平均
依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所發布之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統計,近5年(2018-2022年,以2017年為基期)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年複合成長率為9.1%;同期臺灣的年複合成長率為21.9%,表現優於全球平均。
2023年9月我國風電與光電裝置容量達14.137GW,為2016年之7.33倍;尤其離岸風電更是在政府與民間協力下,從無到有開始建立產業鏈,累積至2023年11月已有281座離岸風機屹立於海上,裝置容量突破2GW。
風光加速布局
2022年風力發電與太陽光電發電量達142.2億度,為2016年的5.5倍,及時提供了產業界最需要的綠電,支持供應鏈的綠色與低碳轉型。

國際能效評分躍升亞洲第二
能源密集度即生產每單位國內生產毛額(GDP)所消耗的能源數量,是反映能源效率的重要指標,根據能源署統計資料,近10年來臺灣能源密集度年均改善2.9%;根據美國能源經濟學會(ACEEE)最新(2022)發表之「國際能源效率評分卡」(International Energy Efficiency Scorecard),臺灣能源效率從13名(2016)進步到世界第8(2022);亞洲僅次於日本。在整體政策(national effort)、建築、工業、運輸等四個面向的評分中,整體政策得分最高,名列全球第5;顯示臺灣能源效率持續提升,是產業與全民共同努力的成果。

空汙減排有感
透過發電結構調整、機組汰舊換新、空污改善措施,台電公司火力電廠整體空污排放量已從2016年約10.7萬公噸,降至2022年約4.2萬公噸,減少61%。近年來台電持續落實增氣減煤,不僅有助於提升發電效率,空氣品質也不斷改善,顯示能源轉型過程兼顧環境永續。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不僅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影響,再生能源也穩健成長,持續提升我國能源自主與改善環境品質,帶動新興產業蓬勃發展,為整個社會經濟體系注入了新的活力。未來將持續深耕再生能源發展路徑,重點放在極大化發展光電場域、離岸風力及前瞻能源等綠電領域,搭配儲能技術的應用,能夠有效回應再生能源的間歇性發電特性,能源供應更穩定。同時,亦積極推動強化電網韌性的措施,透過多方努力,將如期如質達成政策目標,逐步實現能源轉型,為臺灣打造更加永續、綠色的未來。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