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漫館歷經多次波折:台中新民街倉庫群產權問題未解決,館址恐落腳其他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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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漫畫博物館自2017年決定設址台中以來,歷經多次波折。從文化部與台中市府多次協商破局,好不容易才將國漫館留在台中帝國製糖廠及台鐵新民街倉庫群,如今又因產權問題生變,恐讓國漫館落腳其他縣市,衍生市府行政怠惰問題。
國家漫畫博物館自2017年決定於台中設址以來,歷經多次波折。由於2年前最終拍板定案的場址—新民街倉庫,因產權歸屬問題、不確定因素高,導致國漫館恐將落腳其他縣市,衍生行政怠惰問題。
對此,台中市政府今(7)日反駁,文化部執行期程已超出原計畫,全案遭行政院退回重擬,並無市府延宕問題。
由文化部推動成立的國漫館,曾於2017年規劃於台中市中台灣電影中心設立,當年預計於2020年完工。不料,文化部與台中市雙方協商近30次未果,仍無法達成合作初期提出的空間與動線要求,最終文化部宣布改弦易轍另尋地點。
2020年5月,台中市府依舊積極協助文化部建置國漫館,希望將其留在台中市;文化部最終也通知臺中市政府選定「台中帝國製糖廠」及「台鐵新民街倉庫群(新民街倉庫)」兩地,同時作為國家漫畫博物館建館基地。
然而,自文化部宣布選定國漫館新址後,建設的推動毫無進度。根據《自由時報》,立委黃國書於去(2021)年5月表示,國漫館的建設計劃還有很多先期作業尚未處理,包含帝國糖廠與OT廠商的合約、台鐵局尚未與市府點交新民街倉庫群等。
另一方面,後續修復與擴建期程經費、做為國家級博物館的空間是否足夠等問題,都需要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
台鐵當時則說明,新民街倉庫部分已終止合約,拔電表、關鐵門封存,待私有產權部分處理好之後,會一次捐贈給市府;文資修復部分未來將由文化部出資、委由市府修復;關於附近攤商佔用國有土地的部分,也會請警三分局協助勸導。
如今,國漫館選址歷經重重波折後,再度生變。《聯合新聞網》報導,台中市議員何敏誠近期發現,新民街倉庫群因產權問題,文化部評估需重新選址,除原訂帝國糖廠外,新址另增加台中文資園區、台南文創園區部分空間。
何敏誠指出,根據文化部「國家動漫博物館計畫書第二次修正版」資料顯示,文化部最新選址排除原訂的新民街倉庫群,因該處屬交通部台鐵局產權,須待中市府取得後交付,但部分空間涉及私人產權待釐清,且目前仍有攤商向台鐵局承租使用,不確定風險高,影響建置期程。
台中市議員參選人何昆霖則批評,新民街倉庫群作為見證台中車站周邊空間發展的歷史古蹟,原本想藉由國漫館設立重獲新生,卻因市府行政不積極甚至怠惰,讓國漫館的設立遙遙無期。
根據《中央社》報導,台中市政府新聞局對此回覆,指出國發會審查文化部去年10月報院計畫,提出審查意見包含經費膨脹太高、執行期程已超越原計畫,因此被行政院退回;今(2022)年文化部重擬計畫,行政院以2024已無法達成,全案退回重擬,沒有市府怠惰或延宕問題。
新聞局強調,市府與文化部確認2場址點交時間,其中帝國糖廠營運廠商2024年合約結束後可點交;新民街倉庫群為台鐵局所有,其中有2處仍有私權爭議,尚待法律訴訟。
5月台鐵局表示,已與其中一處私產所有權人價購取得,並辦理產權移轉中,其餘私產台鐵已提訴訟正在解決中,預計2024也能點交予市府。
新聞來源
- 新民街倉庫群產權問題 國漫館落腳台中恐生變(中央社)
- 國漫館選址生變 議員批中市府行政怠惰不積極協調(聯合新聞網)
- 設國漫館進度 立委:需4到5年(自由時報)
- 台中設國漫館生變! 市府:勿讓漫畫迷失望(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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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皓筠
核稿編輯:羅元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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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