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和約》70週年(下):中共的態度不只輸送養分給台獨,還讓日本極右翼有否定歷史的空間

《中日和約》70週年(下):中共的態度不只輸送養分給台獨,還讓日本極右翼有否定歷史的空間
《中日和約》在1952年4月28日簽署的實況|Photo Credit: 國史館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中共強迫日本廢除《中日和約》,不只給台獨運動輸送養分,還讓日本極右翼人士有了否定歷史的空間。

中共對《中日和約》的態度

最終葉公超與河田烈等中日雙方談判代表達成共識,乾脆就不在《中日和約》裡提賠償問題,留待未來「中國大陸光復」後再決定。為了爭取日本共同反共,中華民國政府確實漠視了日本侵華受害者的權益,包括慰安婦以及台籍日本兵等本省籍的日本戰爭受害者。根據前駐日副代表林金莖的回憶:「我們不能向日本人要求這個賠償,如果要這個賠償,日本人在台灣的財產也要歸還。」

不過中華民國終究只是漠視侵華戰爭受害者的權益,而不是完全犧牲掉,因為等到解嚴之後,台籍慰安婦和台籍日本兵仍舊能以個人身份出面向日本政府尋求賠償。中共方面的情況就不一樣了,為了爭取盡快與日本實現所謂的「關係正常化」,居然直接在1972年9月29日的《中日聯合聲明》中放棄了對日索賠的權利。

縱然日本事後還是以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的名義,賠償了日本戰時帶給中國的損失,但是賠償終究還是沒能真正回饋到戰爭受害者手中。這是導致為什麼日本政府該道歉的都道歉,該賠償的也都賠償,到現在卻還被廣大中國人民記恨的原因。一個大家所不敢明說的原因,是日本欠中國老百姓的錢都交到了實際上沒怎麼打抗戰的中國共產黨手中。

中共認為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政府不再具有代表全體中國人的合法性,還漠視了台灣人向日本要賠償的權利,因此與日本簽署的《中日和約》屬於應該廢除的非法條約。絕大多數日本侵華戰爭受害者確實留在中國大陸,可事實上中共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卻更大。不提戰後各種針對受害者的政治運動,就從賠償的角度出發,中共的態度也是視與日本的外交關係來決定。

和日本關係不好的時候,就組織南京大屠殺、七三一部隊、慰安婦或者花崗事件受害者到日本去「維權」。關係好的時候,立刻回頭來壓制侵華戰爭的受害者,筆者個人就透過中國大陸的志願者,瞭解到許多受害者被中共多次利用完再一腳踢開後,鬱鬱而終的悲慘下場。中共批評《中日和約》是非法條約,且沒能解決戰爭賠償問題,那麼中共自己的表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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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國史館
1972年9月19日,日本政府派特使椎名悅三郎來台向行政院長蔣經國解釋中日斷交的原因。

毫無國際效力的聲明與和約

中共當局分別在1972年9月29日與1978年8月12日,同日本政府簽署《中日聯合聲明》以及《中日友好和平條約》,象徵雙方「不正常的關係」就此結束。然而《中日聯合聲明》不是象徵中日之間結束戰爭狀態的和平條約,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日本建立邦交的聲明。而且很耐人尋味的地方是,關於台灣的主權問題居然是在這份文件上提及。

內容只提到日本「理解和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主權論述,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不過對於日本是如何以戰敗國的身份,將台灣「歸還」中國的來龍去脈卻沒有給予任何解釋。站在日本的角度,沒有解釋更好,因為日本早在簽《舊金山和約》時就放棄了對台灣的主權,如何解釋自己直到1972年才把台灣還給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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