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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提貨幣金融改革4大建議,央行5點回應:不會犧牲貨幣政策獨立性

中研院提貨幣金融改革4大建議,央行5點回應:不會犧牲貨幣政策獨立性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圖)。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央行強調,國內利率是由央行理事會綜合考量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後決定;新台幣匯率則由市場供需決定,且匯率變動而發生的利得或損失,依法不得列為當年度損益,因此,央行不需要、更不會採取低利率及低匯率來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

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中研院提4大建議

(中央社)中研院昨(8)日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提出4大建議,希望促進台灣金融發展與經濟成長、改善所得分配,呼籲台灣應該效法美國建立前瞻性指引,央行應提升獨立性並公布匯率干預資料等。

中研院昨天公布第16本政策建議書,並舉行「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記者會,2018年8月開始規劃政策建議書,研議小組成員包含中研院院院士王平、謝長泰、蔡瑞胸、李怡庭、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講座教授楊賢、中研院經濟所研究員陳明郎等參與,後續建議書將送交總統府跟行政院。

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 中研院提4大建議
Photo Credit: 中央社
中研院於8日舉行「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記者會,並提出4大建議。左起政治大學經濟系副教授李文傑、台灣經濟研究院董事長吳中書、中研院經 濟所研究員陳明郎、院士李怡庭、院士王平、政治大學經濟系副教授王信實。 (中研院提供)

政策建議書以學界為基礎探討金融改革、央行匯率和貨幣政策,研議小組召集人王平指出,台灣過去可說是失落的20年,在金融發展或是經濟成長,都同步緩慢遲滯。團隊認為最佳的金融體系和監理機構有3個主要目標。首先是穩定可預測的通貨膨脹率,以及由市場決定有競爭力的匯率,以保持貨幣和金融穩定。

第二是謹慎且有效地投資一國金融資源;第三是發展一套完善的金融體系作為增加就業和收入的來源,並為急需產業轉型的台灣提供關鍵金融資源。

王平指出,台灣雖然達成貨幣及金融穩定的目標,但卻犧牲另外2個目標。這不僅讓金融跟經濟發展停滯,更影響整個貨幣金融系統的穩定,並使得台灣游資氾濫,資金利用效率低阻礙金融業的發展。

王平表示,研議小組從活化台灣資本市場,提升央行貨幣與匯率政策制定,改善金管會前瞻性的金融監理等三大面向,提出4大政策建議。

第一,台灣應效法美國聯邦儲備銀行,提升央行的獨立性、透明度與可究責性,建立一個完整的動態分析架構,並提供前瞻性指引(forward guidance)。應參考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經驗,在維持貨幣穩定的同時,可慎重評估是否將部份外匯儲備資金投入主權財富基金,在具透明度和可究責性下,可帶動產業發展現代化。

王平指出,美國前瞻性指引主要看利率價格與勞動市場,主要工具為聯邦基金利率、就業率等。指引的好處是讓民眾、企業比較知道相關指標變化時,美國可能調整多少利率,壞處是比較缺少彈性。建議台灣應該建立一完整模型,提出前瞻性指引。

第二,央行應該公布外匯干預的歷史資料,設立全職而專業的理事,並且根據金融業的大趨勢,對數位貨幣有效地進行全面優劣評估。

中研院院士、現任央行理事的李怡庭認為,央行應提高獨立性,央行盈餘繳庫占政府總歲入收入過去20年幾乎都在10%以上,但其他國家多在2%以下。此外,央行應該公布外匯干預數,並呼籲央行應該要有明確、嚴謹的貨幣政策架構。

李怡庭解釋,美國聯準會目標就是聯邦基金利率,直接操作上可以影響市場隔夜拆款利率,但台灣央行是決定重貼現率,透過發行定存單來影響隔夜拆款利率,但常常未必足額反映,「1碼未必歸1碼」,將不利咎責與達到政策目標。

根據銀行公會,所謂「拆款市場」係指金融機構間互相借貸所形成的市場,而拆款市場所形成的利率就稱為「拆款利率」;若拆借的天期為隔夜(次營業日即清償)則稱為「隔夜拆款利率」。

目前我國參與拆款市場的金融機構有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台分行與子行、票券公司與中華郵政。信託投資公司及信合社雖可參與此市場,但目前並無參與者。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尚無法參與拆款市場。

第三,為了優化金融監理及金融穩定機制,應重新定位個體審慎監理及總體審慎監理主管機關及設立金融穩定委員會;第四,從大數據的觀點,儘快修訂個資法以便建立完整的可攜資料權,建構更完備的數據中心,以整合及配對跨產業、跨部門、及跨國的生產商、代理商和消費者。

央行:不會犧牲貨幣政策獨立性,各國適合的貨幣政策架構不盡相同

(中央社)中研院昨天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建議央行提高獨立性。央行回應,法定經營目標不包含盈餘繳庫,不會為了提高收益而犧牲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同時將持續檢視貨幣政策架構妥適性。

中研院昨天發布「台灣貨幣金融改革政策建議書」,中研院院士、現任央行理事李怡庭針對央行貨幣與匯率政策提出3大建議,強調應提升央行獨立性,央行應公布匯率干預的歷史資料,呼籲央行應該提出清晰且具有嚴謹分析為基礎的貨幣政策架構。

中央銀行昨天晚間發布新聞稿5點聲明回應。第一,央行指出,根據《中央銀行法》第2條,央行法定經營目標包括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的穩定,以及在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發展。

央行依據法定經營目標來執行貨幣與匯率政策,央行指出,長年以來,國內銀行資產品質及承受壞帳能力良好,且通膨穩定,新台幣匯率相較主要貨幣波動小,台灣長期平均經濟成長率高於全球平均,都顯示央行達成法定經營目標。

第二,央行強調,央行法定經營目標不包含盈餘繳庫,不會為了提高收益而犧牲貨幣政策獨立性。

國內利率是由央行理事會綜合考量國內外經濟金融情勢後決定;新台幣匯率則由市場供需決定,且匯率變動而發生的利得或損失,依法不得列為當年度損益,因此,央行不需要、更不會採取低利率及低匯率來達到盈餘繳庫的預算目標。

第三,央行說明,各國經濟規模、金融體系運作模式差異大,各國適合的貨幣政策架構不盡相同。例如,大型經濟體其貨幣政策主要考量利率對總體經濟的影響,台灣則為小型開放經濟體,貨幣政策須同時考量利率及匯率穩定。金融體系是以資本市場的直接金融或間接金融為主,也會影響貨幣政策的傳遞機制。

央行指出,為因應國內外經濟金融環境的改變,將持續檢視貨幣政策架構,必要時進行調整。

第四,面對建議公布匯率干預歷史資料部分,央行回應,目前央行、新加坡金管局、南韓央行及瑞士央行都是落後1季公布外匯干預資訊,其中,央行與新加坡金管局公布半年資料;南韓央行及瑞士央行則是公布季資料。新加坡金管局、瑞士及南韓等央行,自近年公布外匯干預資料以來,都未追溯公布之前的歷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