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中老師涉性騷校方要求被害學生家長填「不調查同意書」,監察院糾正桃園市教育局

私中老師涉性騷校方要求被害學生家長填「不調查同意書」,監察院糾正桃園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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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調查發現,性騷擾案的被害學生有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私下聯繫共12名曾受江姓教師性騷擾的學生,但該私中卻違法要求這12名被害學生的家長填寫「不調查同意書」。

桃園市一名不具輔導專業的私中教師性騷擾多名學生,案件爆發後,傳出學校違法要求被害學生家長填寫「不調查同意書」,也未落實性平會建議事項,且提供錯誤的指導資訊。對此,監察院通過糾正,認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未善盡督導之責,應檢討改進。

日前桃園市一間私立高中的附設國中部,發生江姓教師性騷擾多名學生的案件。該名江姓數學教師不具有輔導教師的資格,卻違法兼任輔導老師多年,期間在2015年8月假借輔導名義擁抱、親吻學生,甚至觸摸學生胸部。

這名學生曾把事情告訴學校的3名老師,但這3人都稱自己不知道、沒聽學生說過或者不記得,在調查期間否認知情不報,導致案件沒有受到處理。直到2018年江姓教師退休、學生轉學才把案件說出來並提出申訴,經清查發現江姓教師對多名學生性騷擾,隨後學生提告、桃園地院確認性騷擾屬實,江姓教師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

12名受害學生家長被迫填寫「不調查同意書」,以致未完整調查

不過,在此案中,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調查發現,被害學生有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私下聯繫共12名曾受江姓教師性騷擾的學生,但該私中卻違法要求這12名被害學生的家長填寫「不調查同意書」,導致學校事後清查時只有5名受害學生,更只有其中2名有受到完整調查,其他多位受害學生都沒有依法完整調查處理。

葉大華和紀惠容指出,根據《性平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制準則》,老師對學生的校園性平事件屬於公益範圍,即便被害人沒有意願申請調查,學校仍應以檢舉案的形式啟動調查程序,進行事實認定,校方沒有權限強制要求當事人簽署「不調查同意書」或任何類似文件。

調查報告另外發現,性平會建議該私中對受害學生進行心理輔導,且江姓教師應道歉,學校必須加強辦理性平教育宣導,但該私中並未落實這些建議事項,也沒有優先提供輔導資源給被害學生。

不具輔導資格的輔導老師,反映桃教育局多年疏於督導

葉大華和紀惠容認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歷年來疏於督導該私中,江姓教師不具輔導老師資格、卻違法兼任多年,教育局歷次查核輔導教師資格聘用情形時,都沒有發現此事。且在事件爆發後,教育局也沒有督促該私中執行性平會的建議事項,處理其他女學生的被害案件時,還提供錯誤指導資訊,未要求學校依照職權調查資料、進行事實認定,導致該私中終止調查程序。

根據《ETtoday》報導,紀惠容受訪時指出,此案有太多錯誤認知,私校自以為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上置身事外、不用通報處理,學校則長期忽略專業教師不夠。此外,很多機關或學校都會認為沒有檢舉人就不調查,但其實機關或學校都可以作為檢舉人,而且應該要馬上啟動調查。

《聯合新聞網》的報導則指出,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針對疏於督導私校輔導教師資格的部分,已將「專任輔導教師任用情形」訂定為獎勵、補助私校的審核基準之一。為了改善私校輔導人力不足的問題,將提請教育部補助私校輔導老師人力費用。

教育局也重申,各校應依照《性平法》規定,如果有學校為配合遵守調查報告處理建議,會提報桃園市性平會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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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芯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