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大官被打臉,幕僚就得擦屁股了(恰好是人體的兩個面──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地方)。
文:malaita
系列說明:「鄉民研究」(peasant studies)在人類學史中,指涉的是1950年代起、由Robert Redfield開創的研究領域──其中鄉民是介於偏遠、無文字的原住民部落以及都市之間的農漁村中介區域,相對於此兩者,鄉民社會有其特殊性格,應發展新的研究方法與框架來理解。然而原本限於學術領域、頗為冷門的「鄉民」一詞到了2005年後,在台灣已廣泛成為PTT使用者、甚至是網友的代名詞,於是人類學的「鄉民研究」也該添柴改寫。
芭樂將推出有別於人類學教科書的「鄉民芭樂」,探討打臉、靠北、推噓、戰南北戰男女等現象。首先推出打臉文──不是打臉人類學的鄉民研究,而是打臉的人類學鄉民研究。(畢竟作者是PTT上站三千多次的資深鄉民呀~)
如果有個外星人採取遙研──沒來台灣實地做田野,而是透過接收台灣媒體文字訊息來研究台灣──可能會以為台灣最近流行一種運動:
「馬喊政治迫害吳崢曝舊聞打臉」、
「打臉馬朱?中國《國安法》硬將台灣納入」、
「「監視器抓違停」政策喊停柯P打臉自己?」、
「大法官打臉最高檢立院可調偵查卷」、
「4月破產?高鐵去年大賺55億打臉交部」、
新聞標題中你打我,我打你,打臉打得眼花撩亂:
或許台灣政壇最有名的已經不是立法院打群架,而是政治人物的(被)打臉秀吧?政治人物非常敬業,左邊的臉被打完,趕快又獻上右臉。而藝人、運動員和市井小民也不遑多讓:
「日勝生「安心保證」 浮洲宅戶7訴求打臉」、
「騎車跟著公車闖紅燈法官打臉警方罰太重」、
「「不信我會說中文?」林書豪用流利RAP打臉鄉民」
「李毓芬宣示正宮被打臉! 柯震東爆夜會E奶女大生夢夢」
到底這風氣是怎麼來的?「打臉」一詞流行始於PTT鄉民,逐漸擴散成為媒體常見的用語。一般的說法認為出處是周星馳兩部電影《大話西遊》、《鹿鼎記》中出現的台詞, 「說好不淮打臉」:
原劇中打臉指是實體的打臉,然而後來意義轉變,成為虛擬世界的動作:
後來在PTT,逐漸把打臉一詞當作找出別人錯認的事實而使之丟臉出糗的意思,並在近幾年流行起來。最常見的用法是用於互戰的鄉民之間,因為很多鄉民常對於一些話題,很愛講大話、或講話很大聲,自信滿滿認為很有道理,有時候就會有其他鄉民回文,拿出一些有力的根據或更專業的知識,直指出那個人的重大事實錯誤或推論謬誤等等,讓那個人很丟臉。
大家一般就會稱這種文叫打臉文,推文中可能就會出現「原po被打臉」、「專業打臉文」,如果打臉的程度更高,或是某人連續被打臉好幾次(有可能是因為原po死不認錯硬拗),就可能會出現原po臉都腫了這樣的用語。(PTT鄉民百科)
基本上,打臉原本是對事實和推論提出的反駁,因為清楚的指出錯誤而使對方難堪、感到丟臉。打臉大致可分為三種:
首先是「專業打臉」,也就是引用證據、新資料等,反駁原po或其他人的說法。
第二種是「揮空打臉」,自以為「進行了一個打臉的動作」,但實際上貽笑大方,如318運動期間邱毅在中國電視節目上指出他有內線消息、立法院台上的「香蕉」是民進黨送的,由此得證學運是民進黨幕後指使,他指花為蕉即為揮空打臉(然後打到自己的臉)。
第三種是「自己打自己的臉」,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通常是鄉民引用過去該人講過的話,凸顯昨是今非的對比,又稱「穿越時空的打臉」。
為何打臉會流行?首先,是其清楚、聳動,有畫面。其次,打臉有血脈噴張的效果,無論是彷彿「正義」得以伸張而大快人心。然而這無疑是兩面刃。
打臉中呈現的是非黑白分明──打人臉的一方「揭露」了被打方的錯誤,對的就是對的,事實就是如此。資料錯誤的指正非常重要,然而許多議題不那麼一翻兩瞪眼,無論是立場或觀點差異,或層次複雜交織,有時難以截然論斷。此時打臉意涵了拒絕討論,單向的宣稱何者為真、何者正確,也片面的宣稱何者為勝。
「指正」資料錯誤,是可以比對、討論的,今非昔比的發言,有可能是脈絡不同,此外論點也是可以辯論的,但套上了「打臉」卻是武斷的裁判,即刻蓋棺論定,沒有溝通的餘地。
而(自認)突破盲點(或謂突破盲腸)的一方在此種黑白分明的情境下自視「取得了」道德的高位,對另一方彷彿有權施予「處罰」──打臉。「打臉」是圖像化的詞彙,強烈的展現一種言詞的暴力。在台灣的文化脈絡下,「臉」是一個人自尊的重要所在,這也是為何打耳光相對於打手心是更嚴重的體罰。
在公開場合被打耳光與被打肚子,意義並不相同,兩者都是對身體的暴力傷害,但打耳光又多了公然侮辱的意涵。相對於「擊中要害」、「戳到盲點」,打臉的羞辱性意涵要高得多。

媽媽打臉圖
當人們逐漸把原先形容為「踢鐵板」、「打槍」的情境都改成「打臉」,於是一個爭論就被「人身化」(personalized)了,並且集中於非常個人性(personal)的「臉」上。打臉實為一種degradation ritual,用以貶低對方在社群內的自尊與社會地位,也因此容易引發「被打臉」的一方較大的情緒反應──屈辱、受傷、或憤怒。
這也是為何張小虹教授前陣子投書報紙反對台大人文大樓案,痛批台大「不要臉」(因為說了三次,所以大概可以算是「痛批」等級)。爭點在於對校地利用的主張不同、對建物設計的異議、以及個人審美的差異,此案中涉及校內民主機制、資源分配、不同行動者對空間的不同記憶與想像、話語權的爭奪等層次,要理解來龍去脈得花很多力氣,即便立場不同,驟然在文章中拉高到道德層次,將意見不同者貼上羞辱性標籤,讓許多教授與學生覺得難以接受。
當某方自認是正義的使者、以打臉、不要臉等羞辱式的言詞激化彼此,將討論的層級拉低,更可能阻斷了溝通的可能。不過本文倒不是要打臉「打臉文化」,而是試圖理解為何打臉會成為一種常用詞彙。除了前述的鄉民歷史,動不動就說打臉,或許是媒體詞彙貧瘠、嗜血重鹹所致。然而什麼樣的社會情境醞釀了打臉風?

打臉圖產生器
打臉最常套用的是政治場域,面對政客唬爛與濫權,如周星馳電影般,小人物挑戰大鯨魚,於是打臉大快人心。鄉民對抗說謊的政府官員、信口開河的民代、護航的專家等情境下,帶有「鄉民的正義」色彩──無論是昨是今非(超越時空打臉自己)、雙重標準、或宣稱含量不高ㄆㄨㄣ還是可以吃──是以下擊上、在權力位階不平等的結構下反撲,相對而言比較有正當性──畢竟前者無論在政策制定、執行,或媒體近用上都占了極大優勢。當大官被打臉,幕僚就得擦屁股了(恰好是人體的兩個面──看得見和看不見的地方)。
然而此等「正義」是否為正義?如果太快跳到結論,是有危險的,許多時候也可能是一種自high罷了。而當這樣的詞彙也開始流通於權力關係不是高度不對等的鄉民之間,就有點像是大亂鬥、有點殘酷,畢竟平凡人的臉皮通常不是犀牛皮。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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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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