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全台26%的公司違反勞基法,服務業最嚴重

勞委會:全台26%的公司違反勞基法,服務業最嚴重
Photo Credit: Joe Lewis CC BY SA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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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委會在8日公布102年全國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勞動條件檢查統計(doc檔),報告中指出總計檢查14021廠次,違反勞基法的比率為26.2%。勞委會檢查處副處長張金鏘進一步表示,檢查違反勞基法最多的狀況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其次是「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而違反勞動基準法情形超過整體水準(26.2%)的業別是,住宿及餐飲業(41.9%),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40.2%),支援服務業(38.5%),運輸及倉儲業(34.9%),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30.8%)。而102年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移送地方主管機關裁處案件,截至8日為止總罰鍰金額計8,058萬元。

另外,勞委會也強調從今年下半年開始,私立學校編制外的工作者,例如行政人員等,只要是不只教學,還有行政的工作部分的人員,8月就開始適用勞基法,受益勞工人數估約6萬3千餘人。至於大廈管理員,先前主要卡關在為無法認定雇主的因素討論許久,如今也是從7月開始適用勞基法,受益人數約估6千人。

勞委會官員強調,大廈管理員先前無法適用主因是雇主無法認定,而未來只要是非保全派遣公司所排的管理員,而是大廈自行聘僱的管理員就都適用,但以該大廈有管委會為前提。而私立學校編制外的工作者,只要是非單純教學的教師,就適用勞基法。

另外高雄市勞工局昨(15)日則公布去年第四季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名單,共計702家,總裁罰金額為1939萬8千元,全年遭公告事業單位家數者有196家,其中年成企業及高雄客運已是二度上榜。當中又以製造業居首位,批發零售及住宿餐飲業次之,違法事項以「工資給付不足、超時工作及休假不足」最多。

高市勞工局表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不乏知名企業,包括年成企業、旗勝科技、高雄客運、大順製油及遠東百貨等,己分別開罰2萬至10萬元不等。

其中累犯的年成企業未依法給予勞工職業災害補償及特別休假,影響勞工人數眾多,102年第三季就被裁罰4萬元,第四季又再度被罰10萬元;而高雄客運多次使駕駛超時工作,102年累計裁處10萬元;旗勝科技讓勞工超時工作,遭罰8萬元;遠東百貨亦因周年慶使勞工超時工作、也未給付加班費,裁罰4萬元。

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注意,103年起基本時薪調整為115元,農曆除夕至初三年節期間的工資要加倍,時薪制勞工每小時工資不得少於230元,月薪制勞工也須給付加班費635元(19,047元 ÷30日=635元)。

最後,醫療保健服務業已於今年正式排除勞基法84條之1的特別工時規定,回歸正常勞動條件。所以高雄市勞工局局長鍾孔炤更特別強調,高雄市在核定醫療保健服務業特別工時,把關嚴格,近期將嚴格執行醫療產業的勞動檢查,預訂農曆年後公告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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