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入獄後,妻子羅斯瑪今遭判收賄罪成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入獄後,妻子羅斯瑪今遭判收賄罪成
大馬前首相納吉(右)與妻子羅斯瑪(左)。Photo Credit: Reuters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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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斯瑪的丈夫納吉因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8億元)到個人戶頭,在上月遭判12年徒刑。9月1日,羅斯瑪被控三項貪污罪名成立,可判處20年監禁和至少為賄賂金額5倍的罰金。

(中央社)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涉貪遭判12年徒刑定讞,上月發監。他入獄逾1週後,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今天(1日)也遭判尋求並收受賄賂,以換取政府合約。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法官馬茲蘭(Mohamed Zaini Mazlan)表示,「被告(羅斯瑪)遭控的3項罪名全數成立。」

路透社報導,70歲的羅斯瑪遭控於2016年至2017年、丈夫任職首相期間索取並收受賄賂,以幫助一間公司拿下價值2.79億美元(約新台幣85億元)的太陽能供電計畫合約。羅斯瑪則拒絕承認所有罪名。

上述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和至少為賄賂金額5倍的罰金。羅斯瑪可要求高等法院在上訴期間暫緩判刑。

檢方指控羅斯瑪索賄1億8750萬令吉(約新台幣12億7500萬元),並收受拿下合約公司主管提供的650萬令吉(約新台幣4400萬元)賄款。

羅斯瑪聲稱,自己是遭到前幕僚以及參與此案的數名政府官員和公司主管陷害。

羅斯瑪的丈夫納吉(Najib Razak)因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8億元)到個人戶頭,於2020年7月遭判刑事背信、濫權和洗錢罪名成立。

上月23日,最高法院裁定維持12年徒刑的原判,納吉隨即被移往監獄。納吉也因捲入一馬案,他與所領導的執政黨因此在2018年大選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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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杜晉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