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脫離葡萄牙獨立200週年,工業化程度低,經濟仍以出口大宗商品為主缺乏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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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政治學家哈格表示,政府應該將工業化視為重要任務。新自由主義是在國外出現的學說,不符合巴西的現實。巴西政府不能任由市場為所欲為,踐踏社會利益,必須由國家主導發展。
(中央社)9月7日是巴西脫離葡萄牙獨立200年紀念日。經過200年,巴西現今是領土完整和政治獨立的國家,但由於工業化程度低,經濟上以出口大宗商品為主,受世界市場波動影響,仍缺乏自主權。
媒體報導,前巴西財政部長、曾任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秘書長的赫庫裴洛(Rubens Ricupero)表示,問題在於巴西持續在全球貿易中將自己定位為農業和礦業原物料出口國和工業產品進口國,讓巴西在經濟和政治上受制於國際市場變幻莫測的風向。
赫庫裴洛說,巴西經濟和政治的周期很大程度上反映大宗商品的世界周期:當國外需求和價格很高時,巴西的經濟和政治通常一帆風順;一旦需求和價格低落,巴西也跟著經歷危機。
85歲的赫庫裴洛說,巴西農業和礦業原物料出口量大,但這種好景隨時可能消失,引發新的危機。工業化國家比較能應對這些波動,因為工業產品受世界市場波動的影響較小。
自1980年代以來,巴西逐步在去工業化。1985年工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48%,如今約占20%。
2020年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大流行初期,巴西深刻感受到製造業產能不足的後果,因為國內工業沒生產用後即丟的外科口罩,巴西人只能使用布口罩。醫院沒有足夠的呼吸器供患者使用,巴西幾個州政府訂購的整批中國製呼吸器被美國中途攔截,州長也無計可施。
COVID-19疫苗接種始於北半球國家,恰恰是全球最先進的製藥行業首先成功研發出疫苗的地區。
今年2月俄烏戰爭爆發後,拉響另一次警報:巴西農作物依賴國外生產的肥料,尤其是俄羅斯和白羅斯。隨著衝突加劇,巴西從這兩個供應國進口化肥遭遇困難,使巴西農業生產者陷入困境。
聖保羅聯邦大學國際關係教授、政治學家哈格(José Alexandre Altahyde Hage)表示,政府應該將工業化視為重要任務。新自由主義是在國外出現的學說,不符合巴西的現實。巴西政府不能任由市場為所欲為,踐踏社會利益,必須由國家主導發展。
巴西是獨立國家,但獨立程度如何,以及與他國的依附關係,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哈格認為,巴西只有把工業化當作國家主權的戰略支柱,獨立程度才會提高。
聯邦公共政策專家暨經濟學家克利亞斯(Paulo Kliass)說,美國自稱是經濟自由主義的世界守護者,但必要時變得極端保護主義。巴西永遠無法向美國出售玉米或柳橙汁,因為美國保護本國的生產者。歐洲也採取嚴厲措施保護當地的農業,巴西由於沒有談判實力,無法進入這些市場而損失慘重。
再者,中國只進口巴西大豆,但不接受大豆油,有損巴西經濟利益,因為加工大豆比天然大豆具有更高附加價值,加工大豆投入的更多,為企業家創造更多利潤,為民眾帶來更多工作和收入,也為國家帶來更多稅收。
克利亞斯評估,巴西的問題是多數企業菁英為了獲利,心甘情願將巴西市場拱手讓給已開發國家,以犧牲國家的集體利益為代價換取自身的利益。
克利亞斯說,日本、韓國和中國等亞洲國家都是在大力投資工業化和技術創新後才成為強國,巴西政府缺乏討論、制定與執行長期計畫的意願;政治人物在意的是眼前與選舉有關的蠅頭小利,這樣下去巴西只會越來越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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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羅元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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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