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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重:Meta、Google因違反個資法遭韓國政府重罰共1000億韓元

史上最重:Meta、Google因違反個資法遭韓國政府重罰共1000億韓元
圖為南韓「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在14日所召開的會議|Photo Credit:AP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2家公司都駁斥了委員會的調查結果,Meta表示並不同意委員會的決定,將在日後尋求法院裁決;Google則表示,一旦收到完整的書面決定,將會審視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Meta(臉書母公司)與Google因涉嫌違法搜集南韓使用者個資並將其用於廣告投放,14日遭韓國的隱私監管機構重罰共1000億韓元(約新台幣22.5億元)。同時,2家公司還被要求日後需明確告知並給予選擇權利。而這次是有史以來對違反《個人資訊保護法》最重的一次處罰。

涉嫌違法搜集個資,韓國政府重罰Google、Meta共1000億韓元

該機構為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 Commission,PIPC),是主要負責南韓民眾的個人資訊,並處理相關侵權行為的中央行政機構。

14日,該委員會便召開會議表示,將以違反個資保護為由,對Google和Meta分別處以692億韓元(約新台幣15.59億元)和308億韓元(約新台幣6.94億元)的罰款。

根據新聞稿,委員會自去(2021)年2月起便對此展開調查,經查發現,Google與Meta分別自2016年與2018年便開始搜集使用者個資,且2家科技公司皆在未事前告知,也未獲使用者明確同意的情況下,便將個人的使用行為用於個性化廣告的投放。

首先,委員會便將Google在韓國與歐州對於個資使用的通知流程進行對比。在歐洲,Google會在註冊階段時,便告知使用者會紀錄他們的使用行為並說明搜集目的,而使用者也可以選擇是否同意,並選擇可被搜集的資料類型。

然而在韓國卻沒有這樣的通知階段。Google並沒有明確告知使用者,將在他們使用其他公司服務的狀況下,搜集並紀錄他們的使用行為。委員會指出,Google將相關條文隱藏,並將使用者的同意選項設為默認。

另外,Meta也同樣在未取得同意的狀況下便搜集使用者的資訊。委員會以Meta旗下的Facebook為例,在註冊帳號的階段,Facebook便沒有以讓使用者容易看到的方式呈現個資的相關使用規範,且只能看到短短5行的政策內容而非完整聲明。

同時,Meta也沒有具體告知使用者相關的法定事項,更沒有徵得他們的同意。

該委員會強調,2家公司的做法嚴重威脅到人們的隱私權,因為有超過82%使用Google和超過98%使用Meta的民眾,讓這些公司追蹤他們的線上使用行為。

因而,委員會14日便決定以違反《個人資訊保護法》為由祭出罰款,並命令2家公司若是日後需要搜集使用者的資料,需要提前通知並明確告知,讓人們能擁有選擇的權利。而這是委員會首次對個人化廣告平台搜集和利用使用者資料的首次制裁,也是該法上路以來,開罰最重的一次。

Google與Meta皆不同意判決結果,將在日後提出上訴

對此,《路透社》報導,2家公司都駁斥了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雖然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但我們有信心是以符合當地法規要求的方式與客戶合作。」Meta表示,並不同意委員會的決定,因此將在日後尋求法院裁決。

同時,Google也不同意本次的調查結果。「我們一直致力於提供持續更新,並在資料上給予使用者控制權和透明度,同時也盡可能提供最有幫助的產品。」Google對此表示,一旦收到完整的書面決定,將審視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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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