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鼓應《老子導讀及譯註》導讀:「道」這個象形文字具有特殊意涵,象徵著人從四肢落地的動物群中抬起頭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老莊大家陳鼓應以研究中西哲學六十年的精華,首度以生活觀點詮釋老子。依照八十一章原有的順序,分別予以注釋、白話翻譯,以及用淺顯的語言剖析老子的智慧。
進入老子的思想領域,讓我們先從他的「道」談起。
(一)可道之道與不可道之「道」
「道」不僅是中國文化的象徵,也是中國哲學的最高範疇。而第一位將道視為最高範疇的哲學家就是老子。《老子》第一章便指明「道」是天地萬物之始源: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
老子是第一個將道提升至形而上地位的哲學家,他認為一切萬物皆由道所出,甚至連天地都由道而來。但是道一開始並非具有形而上意味,因此我們有必要先說明「道」的原義及其如何轉化到形而上的道。
「道」這個象形文字本身就具有特殊的意涵。道從「首」從「走」,象徵著人從四肢落地的動物群中抬起頭來,當人類昂首挺立開始活動,便在天地間創造出一部輝煌的歷史。所以在「道」的字源中,就隱含著行走的意象與創造的意義,所以老莊說「道行之而成」,又說道創生萬物(「道生之」)。
「道」的字義由行走、運行引申出秩序、方法、規准、法則等意涵。這些重要意涵,為老子之前的思想家及老子之後的戰國諸子所共同使用,並各自賦予特殊的內涵。自殷周以降,人們探索日月星辰等天象運行的規律,稱作「天道」;建立人類社會行為的規範,叫作「人道」。各家的關注雖有所不同,如孔子「罕言天道」而用心於「人道」;老子則不僅「天道」而彰顯「人道」,而且進一步將「天道」與「人道」均統攝於其形上之道中。
老子是第一個提出形上之道的概念和理論的哲學家。在老子之前的思想家都只思考「形而下」的存在問題,也就是只探討現實世界(亦稱現象界或經驗界)的問題。
一切「形而下」的事物都有名字,都可以命名(所謂「物固有形,形固有名」),老子卻指出,除了「可以命名的」(「可道之道」)之外,還有超乎形象的「形而上」存在。這「形而上」的存在是現象界萬物之所由來,稱之為「道」。
人不是一個無頭無根的存在,老子的哲學正是要探究人之存在的源頭與根由,並試圖在紛紜的萬物中尋找其活動的法則以及始源。當我們讀到前面引用的《老子》第一章文句時,就將人們的思考從常識世界帶入另一個新天地。
《老子》書上不只提出萬物本原(「天地之始」、「萬物之母」)的問題,還提出宇宙生成的問題(如四十二章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並提出宇宙變動歷程的問題(如四十章謂「反者道之動」,二十五章謂「周行而不殆,……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
作為萬物本原和本根的「道」是無形、無限性的,因此老子簡稱它為「無」;它是實存而且萬物都由它創生,所以又稱之為「有」,《老子》第一章的「無」、「有」乃「異名同謂」,指稱形上道體的兩個面向。
每個哲學家都有他的一套理論預設,老子的「道」便是為現實世界提供一套合理的理論說明而創構的。老子除了在形而上學的領域肯定道是萬物的本原和本根之外,他還賦予道幾層重要的意涵:
一、道為萬有生命的泉源。老子認為萬物都由道所創生(如五十一章謂「道生之,德畜之」),所以莊子稱它為「生生者」(《莊子.大宗師》),稱讚大道神奇的「刻雕眾形」,天地間各類品物萬種風情,使宇宙宛如一個無盡藏的藝術寶庫。
二、道為一切存在之大全。老子說:「萬物得一以生。」(第三十九章)這裡以「一」喻道(《韓非子.揚權》說:「道無雙,故曰一」)。其後莊子以「一」指宇宙整體、一切存在之大全。老莊視宇宙為有機的統一體,莊子說:「道通為一。」(《莊子.齊物論》)即視宇宙為無數個體生命關係之反映,而生命的每個方面在整體宇宙中都是彼此相互依存、相互匯通的。
三、道為大化流行之歷程。老子認為道體是恒動的(四十章謂「反(返)者道之動」);道的存在是廣大無邊的,道的運行是周流不息的(二十五章謂「周行而不殆」)。老子用「逝」、「遠」、「反」(「返」),來形容「道」在宇宙大化發育流行中依循著終而後始法則運轉的無窮歷程。
四、道為精神生命之最高境界。老子說過這樣一句令人矚目的話:「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四十八章)這是說對外在世界探討所得的知識,越累積越增多;對道的體會越深,主觀成見和私心就會越來越減少。這裡所說的「為道」是屬於精神境界的修養;在人生境界的修養上,老子提到要「挫銳」、「解紛」,消除自我的固蔽,化除人群的隔閡,從親疏貴賤的差別的層次,提升到「和光」、「同塵」的「玄同」境界(參見五十六章)。老子的「玄同」之境為莊子所宏揚,而將形上之道作為提高人類精神生命和思想生命的最高指標。
(二)有無相生
《老子》第二章開頭的一段話,討論到現象世界事物之間相互對立、相互關聯以及價值判斷相對性的問題: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
這是說沒有美,就不會有醜(「惡」);沒有善,就不會有不善;同理,老子認為沒有「有」,就無所謂「無」;沒有「難」,就無所謂「易」;沒有「長」,就無所謂「短」。我們以「有無相生」這一重要哲學命題為代表,來論述老子對現象世界的一些洞見:
一、事物存在的相互依存。老子看到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對立面;事物有顯的一面,也有隱的一面;有其表層結構,也有其深層結構。因而觀察事象不能流於片面,思考問題不可出於單邊。老子說:「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十一章)一般人只看到事物的顯相(「有」),而沒有看到事物的隱相(「無」),事實上「有」、「無」是相互補充而共同發揮作用的。
Tags:
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