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正常走路多燃燒18%卡路里:你應該嘗試「北歐式健走」的七個原因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北歐式健走有點像越野滑雪,只不過沒有雪。而這種行走大約20年前傳入中歐。但不知為何,儘管它有許多健康益處,卻並沒有流行開來。以下是應該嘗試北歐式健走的七個原因。
你是否注意過有人雙手持桿(類似滑雪杖)健步行走,他們甚至在平地走路也使用這種握桿手杖。
你可能會反問,為什麼?其實,這種行走方式叫北歐式健走(也稱越野行走,Nordic walking),它有點像越野滑雪,只不過沒有雪。
這種行走方式最早是在斯堪的納維亞發展起來的,大約20年前傳入中歐。但不知為何,儘管它有許多健康益處,卻並沒有流行開來。
以下是應該嘗試北歐式健走的七個原因。
一、燃燒更多卡路里
早在1995年,研究人員就注意到北歐式健走比常規式走路燃燒更多卡路里。實際上,它比正常走路要多燃燒18%的卡路里。自那以後,已經有許多研究驗證了這一發現。這就是為什麼北歐式健走對那些想減肥的人來說可能是一種很好的運動方式。
義大利的一項研究甚至發現,與普通步行相比,體重超重者用北歐式健走方式健身減肥速度更快。雖然北歐式健走所燃燒的卡路里沒有其他一些更劇烈的運動方式多,比如跑步,但它卻是一種很好的低力度運動選擇,或是一種提高日常走路益處的一種方法。
二、減輕四肢疼痛
走路時使用握桿可以透過手臂和軀幹分散重量,因而減少背部、膝蓋和臀部壓力。從理論上來講,它有助於在行走時緩解背痛。
但這方面的研究結果不一致,有些研究顯示,北歐式健走能減輕後背痛以及對膝蓋的衝擊力;但另外一些研究認為,它並不比正常行走有更多幫助。
如果你有腰部、臀部和膝蓋疼痛,北歐式健走可能會對你有所幫助, 因為它會在某種程度上重新分配你的承重力。但在嘗試前還是應該跟醫生商量。

三、改善上身力量
由於北歐式健走比常規走路可以讓上肢和肩膀更用力,因此可以改善(上肢)的力量。研究表明,北歐式健走不僅可以增加手的握力,還能增加肩部的肌肉活動。
上身力量,包括握力的強弱,對我們每天所做的很多事情都很重要,包括從提購物袋到給水壺加水等。增加肌肉力量對防止受傷也很重要,因為它有助於穩定關節,並在承受重物、例如提重購物袋時起到保護作用。
四、增加核心力量
與普通走路相比,北歐式健走也更多地運用核心肌肉群(包括腹部和背部肌肉)。多使用核心肌肉也有助於強化它們,反過來也有助改善姿勢。核心力量更佳也有助於改善平衡以及活動能力。

五、減少跌倒風險
不幸的是,隨著年齡增長,我們在走路時更可能絆倒和跌倒。這主要是因為肌肉力量減弱、平衡問題以及走路的方式等原因。而北歐式健走的好處,是在用腿行走的同時,還可以借助手杖撐地的力量,它可以幫助改善平衡,並讓你不容易摔倒。
事實上,一項研究甚至顯示,參加北歐式健走訓練計劃3周的人,就改善了平衡能力,即使在沒有使用手杖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因此,英格蘭公共衛生署(PHE)為希望改善平衡的老年人,推薦北歐式健走就毫不奇怪了。
六、促進心血管健康
研究表明,北歐式健走可以在短短4周時間內就可以改善心血管健康。另一項針對肥胖女性的研究還顯示,北歐式健走可以改善血壓,儘管程度與普通走路很類似。
此外,北歐式健走還被證明可以改善絶經後女性的血糖水平,它對預防糖尿病以及改善血液中膽固醇水平都非常重要。
七、走得更快
北歐式健走可以比普通步行讓你更快到達目的地。事實上,一份有關北歐式健走的評審顯示,跟普通行走相比,北歐式健走可以把行走速度平均提高25%。由於走路速度快,因此燃燒的卡路里更多。因此,如果做30分鐘的北歐式健走,可能會比平時步行走得更遠、燃脂也更多。
北歐式健走似乎有明顯好處。它可能特別適合那些不喜歡,例如跑步、其他類型運動,但又希望做一些比快走強度更高的運動的人。
備註
本文作者林賽・博頓斯(Lindsay Bottoms)是赫特福德大學運動與健康生理學凖教授(Reader)。原文發表在知識共享網站《對話》(The Conversation)上。
本文經《BBC News 中文》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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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祖鵬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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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