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COVID-19疫情逐漸收尾,「大流行」開始與結束的具體標凖是什麼?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譚德賽提到COVID-19疫情時曾多次使用「大流行」一詞,其中兩次至關重要。第一次是2020年3月11日,媒體齊聲說WHO宣佈COVID-19疫情屬於「大流行」;第二次就是2022年9月14日,譚德賽說「大流行」的終點就在前方,應該一鼓作氣作最後衝刺。那麼,「大流行」的開始和結束的具體標凖是什麼?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近期宣布,美國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大流行結束。
除了實施嚴格防疫政策的中國,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雖然沒有正式發布此類聲明,但基本上都顯示進入尾聲階段,開始討論COVID-19免疫和治療在「後疫情」時代的國家醫療保健系統中的位置等問題,包括再次普及接種疫苗加強劑。
日前,台灣、香港、日本、韓國也都宣布進一步放鬆管控。
此前,9月14日,世界衛生組織(WHO)發布最新COVID-19疫情政策簡報,當時正值一周COVID-19病死率降到2020年3月以來最低水平。
世衛組織總幹事譚德賽(Tedros Adhanom Ghebreyesus)稱,曙光就在眼前,結束大流行指日可待,但前提是必須堅持最後衝刺。他警告說,現在是關鍵時刻,絶不可鬆懈,否則可能將面對持續不斷的疫情反覆。
「大流行」(pandemic)這個詞過去三年中被無數次使用,人們耳熟能詳。
譚德賽提到COVID-19疫情時曾多次使用「大流行」一詞,其中兩次至關重要。第一次是2020年3月11日,媒體齊聲說WHO宣布COVID-19疫情屬於「大流行」,主要根據是疫情全球擴散,以及持續上升的感染和死亡人數。
第二次就是2022年9月14日,譚德賽說「大流行」的終點就在前方,應該一鼓作氣作最後衝刺。
那麼,「大流行」的開始和結束的具體標凖是什麼?

Photo Credit: BBC News
「大流行」的定義
其實,「大流行」仍無精確的官方定義和量化標凖。
儘管這個詞目前還沒有一個被普遍接受的量化界定標凖,但自2020年春季以來被廣泛使用,且不盡嚴謹,經常模棱兩可。
但是,「大流行」的定義對疫情爆發風險的定量評估影響重大,從而對公共政策的制定影響重大。
發表在《自然》雜誌上的一份研究報告 指出,「大流行」的不同定義會推導出不同的風險預計,而不同的定義會導致科學家、公眾和政府對「大流行」的理解不同,造成混亂。
國際流行病學協會的《流行病學詞典》將大流行定義為:「在世界範圍內或非常廣泛的地區發生的流行病,跨越國際邊界,通常影響大量人群」。廣泛到什麼程度、世界範圍包括全球多少國家或地區、大量人群是多大比例等量化標凖,並不清楚。
文章作者指出,從科研角度看,目前大部分人熟悉的「大流行」概念,本質上都屬於「定性的」,基於「非常廣泛的區域」和「大量人口」之類描述。
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衛生組織尚未提供「大流行」一詞的任何正式定義,世衛組織也不再將其用作任何疫情的官方狀態。
也正因此,2020年3月譚德賽總幹事用這個詞形容COVID-19疫情嚴重程度,引起媒體極大關注。
他當時解釋,一個原因是為了提醒世人關注他所稱的「令人震驚的不作為程度」,強調疫情爆發和蔓延重大風險,號召立刻採取行動抗疫。
但是, 流行病學研究和分析需要量化的定義。
《自然》雜誌文章 作者通過新的建模探討不同的「大流行」定義是否會改變政府抗疫決策中的三個關鍵問題的答案:旅行限制會不會降低大流行風險?交叉免疫(一部分人已有免疫力)如何影響大流行爆發風險?大流行爆發風險是否受區域傳播差異影響?
結果是肯定的,有影響但並不始終如此。這表明在評估輸入性病原體風險時,需要明確所採用的大流行的量化定義,以免圍繞公共衛生風險的交流出現含混誤解。
論文作者指出,這方面還需要更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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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流行」之後如何與COVID-19「共存」?
大流行結束並不意味著COVID-19疫情結束,更不意味著COVID-19病毒從人世間消失,不復存在。
COVID-19病毒是新病毒,但傳染病全球大流行不是新事物,如何應對、如何防範,可持續的長期疫情應對系統應該包括哪些要素,經過人類歷史上幾次疾病大流行,已有豐富的經驗教訓可供借鑒。
非盈利國際社團全球基金(Global Fund)指出,正規醫療保健機構和社區保健網絡的完善,是有效預防和應對流行病疫情的基礎。它過去20年來致力於愛滋病、結核病和瘧疾等知名傳染病的防治。
這個基金的「大流行預防和應對」框架有四大支柱:凖備(prepare)、預防(prevent)、檢測 (detect )、應對(respond)。這四個支柱也適用於未來對COVID-19疫情的預防和應對。
權威醫學雜誌《刺胳針》(Lancet)2022年9月14日發布研究報告,就如何將預防和應對未來COVID-19大流行疫情融入可持續發展計劃,提出八條政策建議:
- 各國在可持續的基礎上實施「疫苗接種+戰略」,將大規模疫苗接種、檢測的可得性和可負擔性、新感染的治療以及保護人口的公共衛生和社會經濟措施結合起來;
- 世界衛生組織、各國政府和科學界加緊尋找病毒的起源,調查可能的人畜共患起源和可能的相關起源;
- 世衛組織擴大世衛組織科學理事會,將緊急科學證據應用於全球衛生重點;
- 各國政府在應對新出現的傳染病方面建立更密切的合作、更有效的協調方式;
- 世界衛生大會(WHA)與20國集團(G20)國家共同制定並通過一項十年全球戰略,加強世衛組織各區域的藥物研發和商品化生產能力,包括疫苗;
- 各國促進以人權和性別平等為基礎的全民保健網絡,並擴大大流行防範計劃,以預防和應對新出現的傳染病;
- 設立一個新的全球衛生基金,為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疾病控制、大流行防範和應對以及初級衛生系統加強商品增加新的資金;
- 聯合國成員國,特別是G20,採用新的金融架構,擴大對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融資,以改善大流行防範,並幫助實現《巴黎協定》和可持續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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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死亡浪潮」成為歷史
譚德塞把對抗COVID-19疫情比作馬拉松,既然衝刺終點指日可待,更應把握住當前的機會。
世衛組織9月14日發布了6份政策簡報,概括了各國政府現在必須採取的關鍵措施來「結束這場長跑」。
這些政策簡報基於疫情爆發以來 32 個月左右時間內積累的數據、證據和經驗,向各國提出的建議包括為高危人群接種疫苗,對病毒進行持續檢測和基因測序,並將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有效治療納入基礎醫療保健體系當中。
政策簡報同樣敦促各國政府為未來可能出現的病毒感染激增制定計劃,保障相關物資和設備的充足,並為此配備額外數量的衛生工作者。
簡報還包含信息溝通方面的建議,如培訓衛生工作者識別和處理錯誤信息,以及創建高質量的科普材料。
世衛組織的瑪麗亞.範.柯克霍夫(Maria Van Kerkhove)博士強調,COVID-19病毒仍在世界不同地區「密集傳播」,匯總上報的病例數據其實低於實際。
世衛組織預計,未來還會出現大批感染浪潮,可能是不同時間出現在世界不同地點,導致感染浪潮的可能是Omicron變異株的亞變體,甚至也可能是其他需關切的變異株。這背後的部分包括病毒傳播時間越長、範圍越廣,變異的概率大。
但是,和疫情初起時的一個重大區別是,現在人類已經掌握了有效的應對工具,包括疫苗、抗病毒藥物,以及相應的對策,因此捲土重來的COVID-19疫情大概率不會導致「死亡浪潮」。
本文經《BBC News 中文》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此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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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VID-19若從第5類「降級」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防疫險理賠最多將縮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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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朱家儀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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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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