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些微差距否決新疆人權辯論案,各界目睹中國話語權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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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理事會6日以些微票數否決針對新疆人權情勢進行辯論。海外維吾爾人表示失望,並對人權理事會的公信力提出質疑。專家認為,投票結果凸顯中國話語權的影響力。
文:William Yang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日內瓦時間週四(10月6日),投票否決針對中國新疆地區人權狀況進行辯論的動議。這個決議是由西方國家所主導,但最後在中國積極遊說理事會成員國的情況下,以19票對17票否決提案。
該動議是由英國、加拿大、瑞典、丹麥、芬蘭、冰島、挪威、澳大利亞與立陶宛提出。他們認為人權理事會通過動議的機會不高,所以直至投票前一刻仍試圖爭取其他國家的支持。
最終,中國與理事會中的幾個亞洲、非洲與拉美成員國一同投下反對票。巴西、墨西哥、烏克蘭與印度等國則投下棄權票。在投票結果出爐後,海外維吾爾社群與人權團體紛紛譴責投下反對票與棄權票的國家。遍佈全球20國的66個維吾爾團體在一份聯合聲明中,呼籲聯合國機構與專家在新疆議題上,採取實際行動來履行責任。
這個動議是人權理事會16年歷史中,首次提出與中國人權紀錄相關的動議。部分人士認為,針對新疆議題進行辯論本來已是人權理事會能採取的行動中,批評力道最小的作法。但對不少人權理事會成員國來說,批評中國恐帶來潛在問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西方外交官告訴美聯社:「對各國來說,投票反對一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總是很困難的。」這位外交官補充道,對部分國家來說,這個困難主要礙於他們與中國的經濟關係。
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6日投票前,中國駐聯合國大使陳旭警告,中國堅決反對並斷然拒絕西方國家提出的動議,並批評西方國家對自身人權問題「視而不見」,反而對其他國家指指點點。美國駐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特使泰勒(Michele Taylor)則對投票結果表示失望。
她說:「任何國家都不應該倖免於人權理事會的討論。我們將繼續與夥伴密切合作,為包含新疆維吾爾人在內,受到人權迫害的受害者尋求正義與問責。」
國際人權服務社的布魯克斯向德國之聲表示,各界6日在日內瓦目睹了中國話語權的威力。她說:「中國持續將西方國家的問責描述為充滿政治動機的行為,即便這些批評是基於普世原則的。他們長期將西方國家問責塑造成『政治化』與『關閉對話』的能力,也使包含墨西哥、卡達與印尼等國6日在日內瓦發言時,運用類似的話術。」
布魯克斯認為,這個說法讓其他想要避免支持西方國家動議的政府,能以此作為他們的藉口。她說:「他們這麼做毒害了人權理事會的環境,也為該理事會帶來更大的生存問題。」
維吾爾倡議者不滿
世界維吾爾大會的主席艾沙(Dulkon Isa)在聲明中表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錯失了一個機會,以跟其他國家同樣的標準來要求中國。國際社會不能辜負受到迫害的維吾爾受害者。」
過去幾年持續為遭中國政府判刑的弟弟與其他維吾爾人倡議的維吾爾人權律師阿薩特(Rayhan Asat)告訴德國之聲,今天對全世界的人權來說是一個黑暗的日子,因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拒絕討論聯合國人權高專8月底發佈的新疆報告。
她說:「部分人士說外交與合作應該是一個解決方案,而非對抗手段。但這些國家可恥的回應讓我想提出一個疑問:這些國家是否利用外交手段來影響中國,使其停止實施暴行?」
姊姊遭新疆法院判刑20年的維吾爾倡議者阿巴斯(Rushan Abbas)則說,她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未能針對聯合國8月發佈的新疆報告展開辯論感到非常失望。她向德國之聲表示:「今天的投票表明中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全球範圍內,擁有壓倒性的影響力。人權是一種普世價值,而當部分國家拒絕站在正義這一方之際,他們投下的反對或棄權票使中國更容易迫害維吾爾人,並阻礙了實現真正的正義和問責。」
長期在日內瓦觀測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情勢的「國際人權服務社」(International Service of Human Rights)主管布魯克斯(Sarah Brooks)告訴德國之聲,投下贊成票的國家做出了秉持原則的決定,而他們的舉動也反應了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來說真正重要的價值。
她說:「有幾個沒投贊成票的國家,其實應該投票支持該動議,這個結果令人失望。我們可能永遠不會知道這些國家所做的政治謀算。對於部分平常致力於人權,但6日投下棄權票的國家,我們呼籲他們以行動來實現他們曾作出的承諾。」
人權理事會公信力受考驗
維吾爾人權律師阿薩特告訴德國之聲,6日的投票結果確實破壞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可信度與完整性。她說:「這些國家無疑受到了中國的脅迫和恐嚇的影響,而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須振作起來,捍衛保障人權普世價值的國際體系和機構的完整性。」
維吾爾倡議者阿巴斯則說,雖然聯合國獨立專家和特別報告員,呼籲人權理事會針對中國在新疆迫害人權的情況進行調查和採取進一步行動,但人權理事會已經明確無誤地受到了「侵蝕」。
她向德國之聲表示:「在前聯合國人權高專延後發佈新疆報告後,作為一個維吾爾受害者的家屬,我對聯合國的信心已被動搖。今日的投票結果表明,若你夠強大,世界將對你的罪行視而不見。」
國際人權服務社的布魯克斯認為,6日的結果顯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必須是願意認真看待其責任的國家。她提到,聯合國大會10月將投票選出新一批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預計將有三分之一的現任成員國退位。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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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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