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外送時惡意棄單或惡搞店家造成損害,有可能成立「間接毀損罪」

訂外送時惡意棄單或惡搞店家造成損害,有可能成立「間接毀損罪」
情境圖,非當事店家 |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做出大量訂餐後棄單的行為,一旦店家或是外送平台追究責任,你可能將會面臨相關的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責任,後果可能會讓你難以承受。

前陣子,花蓮有間餐廳疑似遭到詐騙集團鎖定要進行詐騙,先預訂包場及蛋糕,再以預定紅酒為由,請店家幫忙先代墊五萬元的紅酒訂金。

此舉讓店家感到很困擾也很疑惑,因此先向銀行進行查證,成功保住五萬元的訂金,不過最後預定包場者依舊沒有到現場,還是造成店家食材費的損失,這種惡意詐騙甚至棄單的行為,也讓店家提醒大眾一定要多小心。

該案例中的店家非常機警,然而一般日常的餐點外送中,仍不時會出現這種惡意棄單的行為,但是因為外送餐點通常講求快速,因此很難先去查證,也間接讓不少不肖人士透過外送餐平台來惡搞店家。

惡意棄單,有可能成立間接毀損罪

這種惡搞店家或是惡意棄單的行為,對於外送員或是店家來說都會有極大的損失,不只雙方可能都會因此而白忙一場,這些飲料餐點也可能會因此遭到浪費,其實這樣的行為在《刑法》中有著相關的處罰——也就是《刑法》第355條的間接毀損罪。

基本上,只要是以詐術,像是打電話騙人、故意用假名下單等狀況,導致對方或其他人有因此受到財產上的損失,就會有成立間接毀損罪的可能。

以惡作劇訂餐的行為為例,惡作劇者是以詐術使店家相信你要訂餐,導致店家損失餐點以及相關費用,結果等到餐點完成並送達指定地點時才發現一切都是場騙局,最後導致食物浪費,店家完全沒辦法賺到錢,這樣的情況基本上就會屬於間接毀損的行為。

除了外送以外,大家可能也會好奇如果是透過網購方式,來做出相同的惡作劇行為的話,該怎麼辦?

這樣的情況比較難以判斷購買人是否為「故意欺騙賣家,故意使賣家損失運費與商品的支出」,因為有些情況,是訂購者在訂購後結果忘記自己曾訂過貨品或是因為忙碌而沒有取貨,這樣的行為就不是故意要造成賣家損失,所以在判斷上會顯得較為困難,通常也較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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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中央社

不過,如果是故意重複下訂商品,然後都故意不取貨,讓賣家損失多次運費,這樣的情形可能就會有成立的可能性,因為重複多次行為可能就難以去說服他人自己並非故意,所以就有很大的可能去成立間接毀損。

故意要對他人惡作劇或是想讓店家造成損害,而做出大量訂餐後棄單的行為,千萬要小心,一旦店家或是外送平台追究責任,你可能將會面臨相關的民事賠償以及前面提到的刑事責任,為了一時好玩或是想要發洩情緒就這樣做,後果可能會讓你難以承受。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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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