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希特《我是誰》:墮胎是道德的嗎?從人性尊嚴、功利主義與道德感三條路徑切入討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關於哲學思考與自我省思的著作不勝枚舉,但《我是誰?》卻與眾不同。因為過去從未有一本書能橫跨哲學、心理學、人類學、古生物學、腦部科學……等領域,這麼全面性地帶領讀者去思考各種人生重大的哲學問題。
文:理察.大衛.普列希特(Richard David Precht)
第18章 尊嚴的誕生:墮胎是道德的嗎?
我們想像以下的情況:你到醫院去探視一位女性友人。你穿過大廳,走進電梯。由於你不太確定朋友的病房在幾樓, 因此按錯了樓層。你走出電梯,來到一個部門,看到裡頭捐血者與病人以導管連接起來,而這些病人若是沒有捐助者就活不下去。你卻沒搞清楚狀況。你在候診室裡等了一會兒後被請了進去, 醫生給你打了麻醉藥,當你醒來時,發現自己正躺在病床上,而身旁的病床上躺著一個不省人事的男子,你和他的身體之間連接著複雜的儀器管線。
你呼叫醫生,得知這名男子是罹患腎臟病的著名小提琴家,讓他活命的唯一方法,就是將他的循環系統和另外一個血型相同者的循環系統相連接,而你正是那唯一血型相符的人。由於那是很有名的醫院,他們當然為這場誤會深表遺憾, 因為他們以為你是自願捐助者。他們也願意拆掉你和這位小提琴家的管線,不過小提琴家會因此死亡;要是你願意與他維持九個月的時間,他就能康復,而你就可以和他分開,而且不會危害到他的性命。你會怎麼做呢?
你可能會說,這真是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不像現實生活裡的情節,反而更像是個惡夢!哪個到醫院探病的人會不明究裡地讓人隨便施打麻醉針呢?你說的當然沒錯,但是這類由哲學家或心理學家們想出的道德難題,探究的並非細節,而是原則問題。至於這個稍經修改的故事,是出自麻省理工學院的哲學女教授湯姆森(Judith Jarvis Thomson)。而她的答案是:如果你願意和那名小提琴家分享你的腎臟九個月,並忍受躺在病床上的痛苦的話,那麼你真是個好人,不過你卻沒有任何道德義務要這麼做!
你在看過本章的標題後,當然知道這個例子的重點並不在於那虛構的小提琴家,而在一個普遍的情況:你在違背心意、毫無計畫、甚至有可能是在暴力脅迫下,必須以身體直接為另一個「人的生物體」負責。而這種狀況最常出現的實例,並不是和腎臟病的小提琴家接上導管,而是意外的懷孕。
湯姆森認為,一個非自願懷孕的婦女,她的狀況與非自願和小提琴家相連接的狀況非常類似。而就像你不會被迫為小提琴家的生命負責一樣,婦女也不必為那非她所願於體內成長的胚胎負責。湯姆森還認為,女人的自主權大於那在非自願條件下產生的、對另一個生命的責任。這個論點提出後大受歡迎,它啟發了女性主義「我的肚子是屬於我的!」的口號;然而,就算我們願意為這個命題背書,湯姆森的理由看來還是頗為可議。
讓我們想像,有個快餓死的人站在我們的家門前,使盡了最後的力氣敲門並乞討食物。如果用湯姆森的理論,我們可以說:給他食物代表我們人很好,但是我們完全沒有義務在這個不是我們自找的情況下為那快餓死的人負責。我想,肯定不是每個人都會為這句話背書的。因此,刑法裡也確實有「不為救助罪」(Unterlassene Hilfeleistung)的條款。一個不是我們想要或接受的狀況,並不能構成免除責任的原則性抗辯;相反的,我們通常必須權衡個別事件。
也就是說,小提琴家的難題會帶我們進入一個死胡同,因為它並未提出一個真正有說服力的原則。不過,這個例子卻有一個重要的思考陷阱:那位小提琴家是個精神智力成熟的成年人,但胚胎或胎兒呢?相對於成人來說,它們是否擁有絕對不可侵犯的生存權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有三條路可以選擇,即康德的「人性尊嚴」概念、邊沁的「功利主義」和豪瑟的直覺「道德感」。
讓我們從康德開始吧。在他豐富的著作裡,只有一處談到胚胎,而不讓人意外的,他是在闡釋婚姻法時提到的。康德認為,胚胎是一個已經具備所有人性尊嚴的生物。如果這不成立的話,我們就會面臨一個問題,也就是必須指出人的自由和尊嚴是始於子宮內的哪個時間點。這是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康德認為,「自然」是不知道何謂自我意識,何謂自由的。那麼自由及其隨之而來的尊嚴又是如何且於何時臨到人的身上呢?
我們只能從當時的時代背景去解釋康德的回答:胚胎的自由奠基於父母的自由。因為父母是自願,也就是在自由的結合(婚姻)條件下創造它的!自由結合的果實就是一個自由的胚胎。換句話說,這同時也表示:只有在自願且有婚姻關係的基礎下產生的胚胎,才是自由和具有人性尊嚴的人,除此之外的都不是。康德以這個在今天看來有些奇怪的定義來回應他所處時代的問題。
在今天,用康德的觀點來論證是絕對行不通的。原因不僅是因為還有「非自願但婚生」以及「自願但私生」的胚胎;真正的問題是:康德無法證明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位於子宮內胚胎的人性尊嚴從何而來,因而不能譴責殺害非婚生幼兒的行為,甚至連非婚生的成年人也包含在內!因此,從現今的眼光來看,康德對於為何應該絕對保護(婚生)胚胎的解釋是很牽強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第二條路:功利主義。作為功利主義者,我會問自己兩個問題。第一、胚胎或胎兒的快樂和痛苦的感受能力有多大?第二、子宮內孩子的快樂和痛苦以及母親的快樂和痛苦,何者比較重要?
要回答這兩個問題,我們首先必須對於「胚胎的價值」達成共識。沒有任何功利主義者會認同康德的觀點,也就是相信胚胎的生存價值是隨著其父母自由的婚姻而來的。那麼胚胎是個有絕對保護價值的人嗎?答案是否定的。胚胎是一個「生物人」,因為它在生物學上是屬於「智人」(Homo sapiens)的;但是它在完整的道德意義上並不是人,也就是說,它並非一個「位格」(Person)。但「位格」究竟是什麼呢?我如何辨認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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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x數位,科技助攻水產養殖產業升級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水產養殖結合太陽光電是一種創新的經營模式,讓漁場除了既有的漁獲外,更能提供綠電創造額外收益,國內更有漁場順勢導入數位工具管理養殖環境,持續提升水產質量。我們可以看到,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正在養殖漁業發生。
糧食生產是農漁業的主要功能,順應環境選擇不同的作物與耕種策略,是農漁民智慧的累積,臺灣的農漁業實力更是享譽國際。然而,由於整體產業結構轉型、生活型態轉變,傳統看天吃飯的一級產業,較不容易成為新世代就業的優先選項,如何在現有產業基礎上創造新商機、吸引年輕人返鄉,是各界都在思考的課題。
近年來,各國政府致力推動再生能源以實踐減碳,在不同場域、建物等結合光電開發的複合式發展模式,成為兼顧空間利用效率、提高單位面積產值的創新解決方案,這樣的趨勢正在農漁業現場發生。
農漁業結合光電創造附加價值
農電共生可提供自給自足的再生能源,還能保護農作物免受極端天氣影響,提高生產韌性,多餘的電力也可以躉售,提升農民收入。著眼於光電帶來的附加價值,越來越多國家看好農業結合太陽光電的發展潛力,德國、日本已有多個果園結合太陽光電從事農電共生,法國也實驗在成列的葡萄藤上安裝太陽光電模組。
不只農業,國際也開始出現結合水產養殖與太陽光電的漁電共生。例如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發展出太陽能牡蠣生產系統,不僅實現綠電自發自用,漁產收穫量更高達傳統養殖場的45倍;而在養蝦大國越南,也開始執行養蝦場結合太陽能發電的漁電共生計畫,為養殖場提供穩定電力並帶來漁獲,一舉兩得。

數位轉型為漁電共生添助力
漁電共生是利用漁業養殖場域結合太陽光電設置,期能改善生產環境、增加漁民收益,創造土地多元利用,是臺灣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方向之一。不過其他國家與臺灣的漁電共生開發型態不太一樣,其他國家多以沿海鋪設水面型光電為主,臺灣的漁電共生則採用室內養殖場搭配屋頂型光電,或室外魚塭搭配立柱型/水面型/塭堤型光電設備,近年來在許多漁民與光電業者的努力合作下,這樣的複合式土地利用模式逐漸展現效益。
不同養殖物種的環境需求不一,漁電共生導入的過程須經磨合,運用魚塭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冬天防寒害、夏天助降溫,並配合不同物種的習性調整投料策略,同時結合數位環境監控系統調節養殖環境,進而達到提高漁獲收益之積極目的。

光電開發帶來的效益,也讓原本衰頹的產業地景重現生機,例如位於臺南七股的日運案場,原本是高鹽度的廢棄魚塭地,在養殖專家與在地青年的協力下,透過微生物、益生菌來控制池水,搭配AI數位化儀器監控養殖過程,持續累積養殖數據建立資料庫,烏魚、虱目魚、白蝦的混養模式已多次收成;四鯤鯓漁電共生案場過去同樣是廢棄魚塭,改建為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後,能精準控制環境變數以從事精緻養殖,已成功育成一尾重達30克以上的白蝦。
由於漁電共生帶來的效益逐漸獲得認同,有別於過去多為光電業者發起的開發模式,最近也出現由漁民發起的漁電共生規劃,例如茄萣區不少養殖戶視漁電共生為吸引青農返鄉的契機,積極爭取納入漁電共生先行區;目前採用塭堤型與立柱型的光電設施,養殖的虱目魚也已開始收成。

養殖漁業正在實現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
數十年來漁民的養殖專業與經營視野,讓臺灣水產養殖產業在國際上向來有一席之地,但近年來確實也面臨產業結構轉型、從業人口老化凋零的挑戰;如今結合光電的漁電共生模式,讓原本看似傳統的一級產業開始蛻變,養殖模式、經營模式、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也吸引更多青年關注與投入;臺灣養殖王國的美名,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將藉由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再次展現耀眼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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