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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飲料店12月1日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9成以上店家已準備好

台北市飲料店12月1日起不再提供一次性塑膠杯,9成以上店家已準備好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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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為了提倡環保永續的觀念,消費者除了可以攜帶自己的環保杯以外,台北市環保局也指出,循環杯新制也將於2023年元旦上路,屆時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都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台北市環保局昨(23)日公告,為了因應國際趨勢,12月1日起,北市內飲料店將不再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環保局說,在多次與店家溝通並進行宣導後,已有9成以上的店家都表示已經備貨完成,可以順利配合上路。

為了因應國際趨勢,行政院環保署曾在4月發布「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總說明」,當中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針對所有一次性飲料杯進行限制。該規定在7月1日生效。各縣市最遲需在2024年全面禁用一次用飲料杯,而台北市在昨日宣布,台北將在12月1日起不再提供一次性的塑膠飲料杯,而且對象包括連鎖與非連鎖飲料店。

環保局表示,為了讓政策能夠順利執行,在6月份跟8月份就已經逐店派專員到飲料店跟業者進行兩輪的宣導,確保業者瞭解政策內容。同時,11月中旬更進行第三輪的逐店宣導。環保局說,經過三輪的訪查結果,台北市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業者均已備貨完成,可依法配合實施。

同時,環保局也說明目前的政策推動結果。

環保局說,自從今(2022)年7月1日起,實施四大連鎖業者應該提供民眾自備飲料杯並享有5元以上的優惠後,民眾的自備杯比率從過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連鎖超級市場更自主提高至8元的優惠,有效提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的誘因,有助於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

而關於這次主要規範的一次用飲料杯材質,除了包含石化基塑膠以外,生物基塑膠、生物可分解塑膠也都是不能使用的材質。至於實施的場所上則為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屆時若在台北市的業者違反規定,也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處以1200到6000元的罰鍰。

此外,為了提倡環保永續的觀念,消費者除了可以攜帶自己的環保杯以外,環保局也指出,循環杯新制也將於2023年元旦上路,屆時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業者,都至少須有5%的門市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

同時,環保署也已明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針對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確保循環杯服務系統的衛生及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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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