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獅穿尿布、老虎上牽繩⋯⋯動保團體揭露社群影片充斥野生「寵物」,65%是瀕危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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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眾誤以為行為無害的情況下,這些影片無非是合理化飼養野生動物、增進飼養欲望,創造更多獵捕野生動物行為、擴大寵物貿易市場的幕後推手。而社群平台對於虐待動物的嚴重問題,卻沒有付諸太多行動。
整理:劉庭莉、陳文姿(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幼獅穿尿布、老虎上牽繩的30秒影片⋯⋯種種不當飼養畫面,卻在社群平台上輕易可見。全球14個動保團體組成的「反對社群媒體虐待動物聯盟」(SMACC)發現,部分野外動物數量正在下降的原因,正是寵物貿易的需求上升,而社群平台已經成為野生動物貿易的關鍵驅動力。
從YouTube到TikTok,SMACC分析各大社群平台上的野生動物飼養影片,這些被當做寵物的野生動物至少有97種,高達65%屬於瀕危物種(EN),甚至還有紅毛猩猩等極危物種(CR),他們被迫表現出「類人類」的行為,一部部爆紅影片吸引人氣,成為擴大寵物貿易市場的幕後推手。
網路影片藏飼養亂象,高達65%為野外瀕危物種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與全世界13家動物保護團體組成「反對社群媒體虐待動物聯盟」(Social Media Animal Cruelty Coalition,SMACC),自2021年針對Facebook、YouTube、Instagram、TikTok和Twitter等社群平台進行研究,截至今年10月,SMACC共搜集840個在家中飼養各種野生動物亂象的影片,顯示社群平台助長了飼養野生動物的惡劣趨勢。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今(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許多社群用戶為了提升關注度及人氣,不當飼養並虐待野生動物。研究發現至少97種野生動物被當做寵物飼養,種類遍及蜘蛛、猴子、魚類和熊科動物,其中有高達65%屬於瀕危物種,如食蟹猴和老虎,甚至還有紅毛猩猩等極危物種。
「大部分的人在社群媒體上觀看那30秒短片時,並不會注意到當中大量的殘忍行為。」SMACC首席專員Nicola O’Brien說道。影片不僅很容易在平台上搜尋及瀏覽到,用戶分享或留言讚賞動物的可愛模樣,更有不少人詢問該透過什麼管道購買、飼養牠們。由明星或網紅帶動的風氣與潮流,導致許多人誤以為野生動物適合當作寵物飼養。
SMACC調查指出,社群平台已經成為野生動物貿易的關鍵驅動力。「這些動物的取得,往往是透過非法且危險的跨國交易,將嚴重影響牠們的動物福利及瀕危物種的保育工作。」
幼獅穿尿布、老虎上牽繩⋯⋯懶猴搔癢手舉高是恐懼的表現
Nicola O’Brien說明,社群平台用戶會促使動物表現出「類人類」行為,幫動物穿上人類的衣服、以「管教」名義毆打或賞動物巴掌。用戶也會為了拍攝動物的真實反應,將動物放置於刻意締造的危險環境中,如讓動物身處於即將溺水、窒息或受傷的環境。有些影片還顯示動物遭受飼主的性虐待。
例如幼獅穿著尿布、嬰猴穿著嬰兒服、猴子使用奶瓶餵食、老虎被拴上牽繩、還有各式各樣奇特的動物被當做寵物飼養,在一部爆紅的影片中,懶猴(slow lorise)被搔癢後抬起手臂,在不懂動物習性的網友眼中,看似是玩耍的反應,專家卻表示,這動作是懶猴因恐懼所展現出的防禦行為。

研究指出,在民眾誤以為行為無害的情況下,這些影片無非是合理化飼養野生動物、增進飼養欲望,創造更多獵捕野生動物行為、擴大寵物貿易市場的幕後推手。

社群平台回應消極,SMACC呼籲勿迴避責任
「坦白說,社群平台對於虐待動物的嚴重問題,並沒有付諸太多行動。」SMACC已經向社群平台檢舉這些影片並要求下架,仍有許多影片可輕易瀏覽、持續流竄。SMACC坦言,社群平台的自動偵查系統不足,違規舉報也不將之下架,並未堅守自己訂下的政策規範。甚至有些頻道被刪除後,能再次建立新頻道發布影片。
Nicola O’Brien補充,除了Meta及TikTok,其他平台皆未給予任何回應。社群平台往往選擇「迴避責任」的方式處立此類事件,因此目前的進展仍非常緩慢。
「我們強烈要求平台停止迴避責任並立即付諸行動。」SMACC認為,社群平台的消極作為,造就野生動物成為「寵物」的惡性循環。SMACC鼓勵民眾持續向平台檢舉,期盼在全球民眾的督促下,有助於局勢往正確的方向前進。

「大貓公共安全法」:美祭出法案杜絕私養,與幼崽合影也不行
事實上,美國參議院日前(6)剛通過《大貓公共安全法》(Big Cat Public Safety Act),法案將限制私人飼養獅子、老虎、獵豹等大型貓科動物,且只要公開餵食大貓幼崽、與幼崽玩耍或合影,也可能觸法。
法案自2012年提出後,直到2020年爆紅的Netflix的紀綠片影集《虎王》(Tiger King)揭露不肖業者將大型貓科動物當搖錢樹的事蹟,掀起各界關注。現在就等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簽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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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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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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