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灣這麼努力發展再生能源,電力排碳係數卻不降反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再生能源越來越多,用電戶對綠電的需求也越來越多,當被用電大戶買走的綠電越多,跟台電分手、投入自由交易市場的綠電就會越多,這麼多碳排放為零的再生能源都出走了,始料未及的後果,就是討好了企業碳中和,卻影響國家碳中和。
文:鄭智文(利用資通光電技術,推動綠色科技產業。從無到有逐步聚合國內需量反應資源,共同參與虛擬電廠,提供可靠和彈性地電網資源,對抗氣候變遷,現任綠學院綠色帶路人)
前一陣子有個新聞說「2021年我國電力排碳係數不降反升」,進而歸咎能源轉型不力,拖累國家碳中和進度。這則新聞效應在企業界持續發酵,因為最近大中小型企業都在做碳盤查、學碳盤查、評估碳盤查,當大家開始把台電的電費單拿出來,仔細地切割月份,把當月用電量乘以電力排碳係數,算出好大一個排放量之後,紛紛舉牌抗議:
「公司減碳可是要花錢的,又不是我決定燒煤,為什麼要企業承擔台電的碳排?要求企業碳中和,電力排碳係數卻不降反升,綠電又被少數大企業搶走,這不是官逼民反嗎?如果不知道要如何降低電力排碳係數,政府就應該重啟核能!」
為什麼這麼努力發展再生能源,電力排碳係數卻不降反升?
的確,電力排碳係數為(發電業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躉售公用售電業者電量之電力排碳量 - 線損承擔之電力排碳量)/公用售電業總銷售電量,是拿台電和其他發電業組織碳盤查的類別一等數字算出來的,企業確實沒有參與發電的決策,卻要為其碳排放買單,花錢買碳權減量,真的很無辜。
但是這話傳到台電的耳裡,台電也覺得很無辜。
台電之所以存在是為了服務全民,就如同你委由專業經理人經營公司一樣,全民「團購」了一群專業的電力工程師,委託他們生產電力。生產的電都是你在用,上面公式又可看出,那些在電力輸送過程中損失的電力,並不會算進電力排碳係數,因此你用多少電,當然應該要負相對應的碳排放責任,怎麼可以把責任全部推到台電頭上呢!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究竟是誰的問題,誰的責任?而且仔細想想,這些年國家這麼努力發展再生能源,取得優異的成果,這麼多碳排放為零的綠電送進電網,電力排碳係數怎麼會不降反升呢?
原因一:綠電交易自由化讓大批再生能源出走,討好企業碳中和,卻影響國家碳中和
讓我們再看一次電力排碳係數的公式,分母係以公用售電業總銷售電量作為計算基準,如果不是透過公用售電業銷售的電量則不納入計算。翻成白話文的意思是,透過綠電交易市場直接被用電大戶買走的綠電必須從係數中分出去,不然減碳效益會被重複計算。
再生能源越來越多,用電戶對綠電的需求也越來越多,當被用電大戶買走的綠電越多,跟台電分手、投入自由交易市場的綠電就會越多,這麼多碳排放為零的再生能源都出走了,電力排碳係數自然得上升。綠電交易自由化原意是為了讓企業學會替自己的排放負責,沒想到造成了始料未及的後果,討好企業碳中和,卻影響國家碳中和。
原因二:留下來的只剩下大批走不掉的灰電,台電面臨比當年孫運璿救電網還險惡的困境
你接著好奇問了:但是別的國家也發展很多再生能源,並沒有聽說別人的電力排碳係數不降反升啊?
自由市場裡的電力公司,為了爭取降低電力排碳係數,讓更多人買它的電助攻碳中和,會設法增加各種再生能源的供給,例如投資太陽能、風力、水力、生質能等。
台電何嘗不明白這個道理,但我們是一個孤島型的電力系統,2021年我國電力排碳係數不降反升,正是因為用電大幅增加,接著氣候變遷遇上乾旱,河水乾了、水庫裡沒水了,再生能源要角之一的水力發電成了板凳球員。去年過得這麼辛苦,往後幾年更多的綠電出走,手上只剩下大批走不掉的灰電,台電面臨比當年孫運璿救電網還險惡的困境。

如何降低電力排碳係數?從發電結構著手!
這個困境同時讓中小企業陷入險境。畢竟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大企業買綠電相對容易,但對於沒有綠電議價能力的中小企業來說,對外要面對高舉碳中和大旗的國際供應鏈淘汰賽、貿易壁壘,對內又要面對高挑戰的電力排碳係數,組織碳排、產品碳足跡都降不下來,只能自求多福,從降低類別一排碳量及節約用電兩方面下手。
台電面臨困境,中小企業陷入險境,國家的碳中和目標將成絕境。電力排碳係數告訴我們最關鍵的一件事是,如果我們真心想要達到碳中和,必須從發電結構著手。
這幾年台電試圖提升公用售電量中的低碳與零碳電力佔比,除了氣電共生、太陽能、風力、小水力發電、深層地熱之外,也沒放過儲能系統,今年(2022)更是積極評估使用零碳燃料的可行性,例如天然氣混氫或燃煤混氨等發電方式。
當然這些並不足夠,球團老闆需要思考如何調整球隊陣容,讓台電手上的球員像永續一樣更具多樣性,投資電力基礎建設,甚至發展碳捕集及封存技術,抓「碳中和」這隻老鼠比較重要,黑貓白貓能減碳的就是好貓。也別忘記,這些都需要花你我納稅人的錢,能源轉型的過程需要時間及資源的投入,無法一蹴可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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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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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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