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初審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花敬群:「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沒有違憲疑慮

《平均地權條例》初審炒房最高可罰5000萬,花敬群:「私法人購屋許可制」沒有違憲疑慮
首圖為示意圖,非當事者所購買預售屋。Photo Credit: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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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管制私法人購屋是否有違憲疑慮?花敬群說明,法人並無直接居住需求,住宅又是民眾生活必須品,如何平衡保障其價格穩定、可合理負擔,避免不需要的人進入市場競爭,是主要修法目的。應該沒有違憲的疑慮。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1)日排審《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將禁止預售屋轉售、管制私法人購屋等。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強調,這次修法就是要杜絕不動產淪為炒作工具,至於修法內容將管制私法人購屋行為,是否涉及違憲?花敬群則表示,法人沒有居住需求,研究過應該沒有違憲疑慮。

上午詢答結束後,下午進入逐條審查、協商;最後順利通過初審,不需要朝野協商將直接進入院會討論。修法通過後,若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可按交易戶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花敬群:修法為抑制炒作,並非打壓房價

對於預售屋換約轉售,花敬群表示,2016年房地產市場其實非常不好,因此當時拼命蓋社會住宅,這2年漲價後,就開始積極處理紅單,內政部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後,預售屋、中古屋交易量都緩降,明年房價可能會反轉下跌;在央行升息的共同作用力下,未來房價有機會軟著陸。

花敬群表示,修法核心目的是為了抑制市場炒作行為,而不是為了打壓房價,內政部部務會報約一年前就已通過,經過充分討論和理解,他認為修法跟房市景氣間未必有所謂的直接關連;如何建構長期、健全、避免炒作干擾的房地產市場,才是民眾最大期待。

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時關注,在實價登錄2.0、房地合一稅2.0等政策推行後,台灣房價是否有下降?花敬群回應,去年12月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後,不管預售屋、中古屋交易量都開始緩降,目前預售屋跟高點比大概減少1/2,中古屋減少1/3左右。

花敬群指出,今年第3季房價上漲幅度,已經低於第1季、第2季,預計第4季上漲幅度應該有機會再壓低一點;但要到房價真的反轉下跌,可能要明年才會陸續看到。

至於《平均地權條例》是否為最後撒手鐧?花敬群回答,央行從3月起逐步升息,總共升了2碼半,對於短期抑制效果會比內政部政策還強;韓國升息幅度比台灣高,最近房價就開始明顯下修,這就是共同作用力。內政部減少投機炒作,央行透過升息讓大家覺得購屋成本提高,民眾理性反應後,交易量萎縮,價格開始鬆動;預計在這趨勢不變下,未來可讓房價軟著陸。

立委王美惠則替表示,中央的所作所為應該大聲說,這是為了居住正義,是因為建商壟斷房地產,民眾希望政府有擔當,不要「做到流汗被嫌到流口水」(台灣諺語)。

希望條例趕快過,讓一般百姓可買房,這修法是要保障普通百姓買得起房,不要被外面的聲音影響,條款一直修,修到最後抓不到大尾的,只抓到小的,那就白費修法了,雖然有很多意見,但要思考站在一般百姓角度。

政院版草案中,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規定, 員工宿舍等用途不受限,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這也讓各界質疑,是否有違憲疑慮?對此,花敬群回應,經過近一年討論,各面向來看,應不會有違憲問題,政策切入角度在於,法人並無直接居住需求,住宅又是民眾生活必須品,如何平衡保障其價格穩定、可合理負擔,避免不需要的人進入市場競爭,是主要修法目的。

為重罰炒作行為,朝野立委達共識,初審通過條文明定,若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可按交易戶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可連續處罰。

初審通過條文中,也新增檢舉制度,民眾可檢具證據,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縣市政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業者要求刪除四條款

建商、代銷業者則在昨天提出相關訴求,包括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請立法院刪除四大爭議條文,包括限制私法人買房、行為人與法人「併罰」條款、吹哨者條款、及炒房高額罰鍰,以減少修法衝擊市場健全發展,及人民或產業遭受不當干擾等後遺症。

建商認為,如果私法人買房要「許可制」,恐將造成衝擊,包括預售案在完工交屋時若無內政部許可證明將不能過戶,造成交易糾紛,另外也會影響都更危老整合、國營事業招商合建、開發出資者取得再售等

另外有關第81-3條的行為人與法人「併罰」制,建商認為開罰對象「株連九族」應該刪除或比照《勞基法》第81條,增列排除條款「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違反之發生,已為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等條文。另外有關吹哨人條款,也建議刪除,並回歸《揭弊者保護法》一併規範;但是《揭弊者保護法》目前還未通過。

最後為有關從事影響不動產價格或秩序之操縱行為,處以高額罰鍰,建商則建議,以免因構成要件缺乏明確性,而容易動輒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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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