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各種可怕罪行的奧姆真理教(六):這些社會菁英為何對瘋狂教主言聽計從?

犯下各種可怕罪行的奧姆真理教(六):這些社會菁英為何對瘋狂教主言聽計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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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前面那個不斷重複強調奧姆真理教教主身份的他,居然四兩撥千斤地否認自己在教團中絕對性,將決策、犯罪的責任推到負責執行的教徒身上,推得一乾二淨。認為都是信徒自己要為非作歹的,或者是信徒過度解釋他的話語。

文:戴維森

1995年5月16日,在整個日本社會的注目和錯愕之中,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終於被警方逮捕。長長的車隊從山梨縣山區,將麻原彰晃押送到東京。當這名大家眼中的「首謀」被抓,雖然說社會上瀰漫的不安情緒暫時緩解,但隨著東京地方法院展開審判,另一個漫長的戰線也就此開啟。

整個社會都在議論紛紛: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有能力這樣號召高知識份子投入一樁又一樁的殘忍殺人事件?而這些犯下殘忍罪刑的人,又會受到怎樣的判決?

走下神壇的教主

1996年,東京地方法院終於開始審判麻原彰晃。整個社會都在議論紛紛:

這個教徒口中敬稱為「尊師」或者「真理御魂最聖麻原彰晃尊師」,身材高大,身著素衣、留著長長落腮鬍、氣質詭異的男子到底是何方神聖?為什麼有能力號召高知識份子研發沙林毒氣、VX神經毒素等化學武器,投入一樁又一樁的殘忍殺人事件?而這群犯下恐怖罪刑的邪教人士,最後會受到怎樣的判決?

而執法部門也相當在意,到底教主跟教徒是如何商討、組織,進而從事幾近顛覆日本的組織性犯罪事件?然而實際審問的狀況,也讓很多人跌破眼鏡。

首先,當麻原第一次出庭時,他透過律師向法庭表示,他非常希望穿著紫色的袍子出庭,希望法庭務必允許他穿著紫色的袍子出庭。對於這個要求,法院方面一瞬間整個黑人問號:都什麼時候了,為什麼還要堅持穿紫色袍子出庭?

而且檢察官方面認為,麻原穿著有強烈宗教色彩的服裝出庭,肯定會對案件受害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對此要求嚴正抗議。幾經考慮之下,法庭因此駁回這個要求。

在初期的幾次審問之中,在法庭上,光是詢問麻原彰晃的個人基本資訊,麻原章晃的回答就已經讓大家跌破眼鏡。麻原彰晃非常堅持自己的名字就是自己取的麻原彰晃,而不是當時在戶籍上仍然有效的本名松本智津夫。

關於職業這點,他也非常堅持自己的職業就是「奧姆真理教的最高領導人」。對比當時實際上已經被強制解散、宣告破產的奧姆真理教,很多人看到麻原彰晃這樣,多少會覺得他未免入戲太深。畢竟他其實已經一無所有了,沒有「演」下去的必要。

後續歷次的審問過程中,麻原可說是不斷秀下限。比如在檢察官誦讀起訴狀時,一般來說被告必須起立聆聽,但麻原就一臉心不在焉的樣子,也要求律師團代替他站立聆聽,法官相當受不了他們這樣傲慢的態度,於是糾正他們的舉止。在其他次的審判中,麻原也有不少脫序的舉止。比如說明顯表現出精神渙散的樣子、當庭突然脫衣、發出怪聲音打斷其他教徒的審問過程等。

而關鍵的責任歸屬問題,他的說詞也是讓很多人深感意外。前面那個不斷重複強調奧姆真理教教主身份的他,居然四兩撥千斤地否認自己在教團中絕對性,將決策、犯罪的責任推到負責執行的教徒身上,推得一乾二淨。認為都是信徒自己要為非作歹的,或者是信徒過度解釋他的話語。

他這樣的言論,被過往視他為生命導師,對他深信不疑,甚至為他殺人、放毒氣的信徒聽了,這些信徒又作何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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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醒時分,發現真心換絕情的信徒

當時日本社會檢視涉案核心教徒的身份,就學、經歷來看,當中有許多是社會眼中的菁英份子,如醫生、生物、物理、化學領域的科學家。比起麻原彰晃在創教前就前科累累,他們在進入奧姆真理教以前,除了交通違規之外,可說像是一張白紙,完全沒有犯罪紀錄。

他們對麻原彰晃畢恭畢敬、言聽計從的樣子,讓整個社會非常震撼。然而當核心教徒在審判過程中,聽到麻原語焉不詳或再三推卸的證詞後,對比被捕前道貌岸然、不可一世的樣子,有不少人也是覺得震憾…。

比如說在教團擔任正悟師(高級幹部),共同策動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仮(假)谷清志綁架事件的井上嘉浩,原先對於涉案細節也是閃爍其辭。然而在審判的過程中,原先視尊師麻原章晃為最終解脫者、傳授宇宙真理者的他,目睹麻原在法庭上的脫序行徑、無精打采樣後,在他心中麻原原先神聖的形象可說是全然破滅,內心也開始動搖:「原先尊師說我們的犯罪行為了救濟世人的必要之惡,真的是這樣嗎?」

更重要的是,聽到麻原推卸責任的證詞後,再怎麼虔誠的信徒,也很難沒有「不離不棄,被當北七」的念頭。而且在這過程中,當井上接觸到越來越多的被害者事蹟和相關調查書後,原先「犯罪=救濟世人」的信念又更加崩解。

他終於瞭解到他與教團的行為沒有麻原彰晃講得那麼崇高,相反的,他們帶給許多人痛苦、死亡和分離。認識到這點之後,他一反過去的閃躲態度,決心向法院說明涉案經過。

在漫長的調查過程中,雖然有些教徒,像林郁夫在被捕以前就已識破麻原彰晃的想法,也想抗拒麻原的指令,只是因為害怕自己和家人被教團報復,不得不不聽命行事。也有不少像井上嘉浩這樣的教徒,被捕以後離開教團的封閉環境、教主麻原彰晃的勢力威壓,加上目睹麻原彰晃被捕以後的落魄,和在法庭上漫不經心的模樣,原先的信念逐漸動搖,而願意對檢警說明真相,進而協助推動調查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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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宗教自由?

經過奧姆真理教案件之後,日本社會對於新興宗教團體的一舉一動都非常在意,生怕悲劇重演。然而在日本特殊的法律、制度下,即便經過這起震驚世界的事件,日本政府仍很難將處理程序提高層級。

這有部分是因為日本戰後在GHQ代管期間,GHQ為日本制定《宗教法人法》。這部《宗教法人法》忽略了日本宗教發展的歷史背景與社會脈絡,並未具體說明宗教的定義,僅一昧地支持宗教自由,對於宗教團體的認定也相當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