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貴敏《美魔女律師教你生活不犯錯》:網購收不到貨或收到假貨,只能自認倒楣嗎?

李貴敏《美魔女律師教你生活不犯錯》:網購收不到貨或收到假貨,只能自認倒楣嗎?
情境圖,非案件照片 | Photo Credit: 中央社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一名大學畢業生,某天在特定網站上看到比市價便宜的智慧型手機及平板,就立即下單並轉帳付款,但遲遲未收到商品,其後上網查看,才發現該網站已不存在。就此,民眾享有什麼權利?網路販售業者又應該擔負什麼法律責任呢?

要特別注意的是,針對網站行為人不出貨之原因,民眾應先行確認具體原因為何。如果網站行為人僅是因為缺貨而延遲出貨時,則僅屬於單純的民事糾紛,民眾就此可限催告出賣人,如網路賣家仍不履行,買家得主張解除契約並返還價金。

此外,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也就是說,民眾如果在收到產品後發現商品有瑕疵,甚或是仿冒品,或不願購買,都可在收受產品後七日內,不附理由要求網購業者退貨還錢。因此,當民眾遇到網路購物紛爭時,除了依民法規定向賣方請求外,也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向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而網購業者也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處理。民眾如未獲妥適處理時,即可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並尋求保護。

無論如何,網路購物陷阱多,下單前詳閱網站資訊並小心求證,切勿輕信廣告內容,也不要心存僥倖或貪小便宜,才是防止被詐騙之最佳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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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美魔女律師教你生活不犯錯:人人都需要知道的法律常識,自己的人生自己顧!》,時報文化出版

作者:李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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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法律小白嗎?法律不保障「權利休眠」的人!
當你的權利受到侵害,正義從來不會從天而降,
權利人必須手持權利寶劍,捍衛自己的權利!

德國法學家耶林說,「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實現和平的手段則為鬥爭。」為了權利而鬥爭,不僅是在捍衛個人的人格與尊嚴,更是現代公民社會的義務。

台灣人民對法律的認知及法院判決的意見存在著巨大鴻溝,原因在於台灣的國際實務經驗不足、法學教育未及普遍,民眾對可掌握的法律武器也一知半解。當我們在抱怨法律不公,抱怨自己有冤難伸,甚至抱怨司法被特定勢力操控的同時,是不是也該想想,我們是否忽略了遊戲規則?甚至不清楚遊戲規則往哪走?

在法治社會裡,「知法」的人才握有權利的寶劍;而不知法律規範向來都不是個可被接受的理由,也不會因而免除應負的法律責任!可見,「知法」是社會生活必備的基本條件,而「不知法」無法免責。然而,法律不該是強者欺負弱者的工具,所以如何將法律知識盡可能傳播給社會大眾,降低人民對國家社會的不信任感,是法律人責無旁貸的任務。

本書從一件件的新聞事件、政策、日常生活,以及現代人生活中已不可或缺的網路切入,讓大家在這些看似光怪陸離的事件中,透過法律視角看出門道;也藉此分享既有趣又實用的法律基本常識,讓社會大眾更容易親近法律、掌握法律知識。最重要的是知道善用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

當然,法律不僅僅是多如牛毛的文字,許許多多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以及與新聞時事相關的法院判決,都透過經驗的堆砌構築了法學殿堂。而現代公民法律意識也必須跟得上網路時代的變遷速度,否則一旦掀起蝴蝶效應,後果的嚴重性絕對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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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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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