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太多澱粉也會升高膽固醇?出現老人環、黃色瘤症狀要提高警覺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由於血脂濃度會隨年齡、性別和種族不同而有變化,膽固醇控制將朝向「個人化」觀念,平時要瞭解自己的風險程度,比如女性更年期後心肌梗塞院內死亡率將高於男性,應格外注意血脂控制。
文:郭家和
諮詢專家:吳造中醫師(台灣血脂衛教協會理事長、台大醫學院醫教生倫科/所教授、台大醫院心臟內科)
膽固醇的種類及作用?食物膽固醇有分好壞?
身體血液中的脂肪統稱為「血脂」(plasma lipids),其成份包括中性脂肪、磷脂質、膽固醇、游離脂肪酸等。其中,磷脂質是細胞膜的主要成分,膽固醇是合成膽酸及固醇類荷爾蒙的必需前驅物。一般將脂蛋白依據結構及密度,分為乳糜微粒(chylomicron)、極低密度脂蛋白(VLDL)、低密度脂蛋白(LDL)、高密度脂蛋白(HDL)四類。
膽固醇的生成與代謝機制相當複雜,人體的膽固醇主要有內生性及外生性兩種來源,內生性膽固醇與個人體質、基因遺傳有關;外生性膽固醇來自日常飲食攝取。人體約75%膽固醇是肝臟及其他細胞製造,其餘25%為食物中取得。
值得注意的是,食物所含的膽固醇是固定化學結構,並無「好」「壞」之分,只有經過肝臟製造及身體加工後,才有VLDL、LDL及HDL的區別。VLDL將中性脂肪及膽固醇從肝臟運送到全身組織,HDL與VLDL、LDL作脂質交換,負責回收末稍組織和動脈壁上多餘的膽固醇,其功能有如回收、採集垃圾的「垃圾車」,被稱作好膽固醇。LDL過多易堆積在血管壁造成動脈硬化,被稱作壞膽固醇。

膽固醇高是天生的?吃太多澱粉也會升高膽固醇?
正常人的膽固醇處於代謝平衡狀態,高膽固醇血症的原因與身體「製造」及「處理」速度有關。大部份高膽固醇為「處理」功能問題,包括分解乳糜微粒和三酸甘油酯的「酶」不足、肝臟回收機能不佳、體內氧化發炎反應嚴重、HDL製造不足,都可能導致膽固醇升高。人體代謝機能受體質與基因影響,部份高膽固醇血症與家族遺傳緊密相關。
另一個影響膽固醇的重要因素是「血油」,脂肪細胞裂解後釋出的脂肪酸會與丙三醇合成為三酸甘油脂(TG),一旦三酸甘油脂過多,其主要的VLDL顆粒將與LDL及HDL作脂質交換後,會形成更多微小、緻密的小顆粒低密度膽固醇(Small Dense LDL-C),並增加身體HDL的消耗,間接造成更多LDL堆積在動脈壁上。
身體的三酸甘油脂與飲食高度相關,過量攝取油炸類、甜食類、飽和脂肪酸和大量澱粉食物,都可能促使脂肪合成(Lipogenesis)增加,導致血中三酸甘油脂上升,影響LDL與HDL的正常代謝。

膽固醇有哪些症狀?老人環、黃斑瘤要提高警覺?
高膽固醇被視為心血管的「無聲殺手」,平時不會有明顯感受,當三酸甘油脂高於500時會發生急性胰臟炎,多在喝酒或大餐後發生。另外,瞳孔周邊出現被稱為「老人環」的白環(senile arcus),或上下眼瞼出現「黃斑瘤」、腳後跟背側長出肌腱腫脹的「黃色瘤」,皆要注意是否有高膽固醇問題。
家族遺傳是高膽固醇的重要危險因子,如果家中長輩男性在65歲、女性55歲前有多例早發性中風、心肌梗塞或猝死之家族史,就要特別注意「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FH)的風險。這是一種低密度脂蛋白受體基因病變造成的高膽固醇疾病,又分為「同合子」(HoFH)與「異合子」(HeFH),同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患者甚至可能在20歲前就因為心血管疾病猝發死亡。
臨床上,異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病人LDL多大於190mg/dl,而同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的LDL可能高達4-500mg/dl。異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病人可能在40-50歲間提早發生冠心病、中風和心肌梗塞。同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易造成主動脈基部狹窄,導致患者極年輕時就因心血管疾病猝死。
台灣18歲以上的成年人,約每4人就有1人面臨高血脂問題。除了及早診斷病人,醫師也會搭配不同機轉的藥物進行治療,幫助患者控制膽固醇,減少心血管疾病風險。

膽固醇標準每個人不同?哪些人控制愈低愈好?
本身風險因子愈多,膽固醇的控制愈需要嚴格注意。一般認為低密度脂蛋白LDL與心血管疾病關係密切,糖尿病族群建議控制在100mg/dl以下,發生急性冠心病後短期應控制在70mg/dl以下。有急性冠心症合併糖尿病,或高風險冠狀動脈疾病患者(12 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2次以上心肌梗塞病史、多支血管病變之CAD患者或伴隨周邊動脈疾病者),應考慮將膽固醇降至55 mg/dL以下。
具其他風險因子如周邊血管疾病、高血壓、中風、年齡、性別、家族病史、抽菸、缺乏運動、肥胖等,須與醫師討論適合的膽固醇控制標準。
由於血脂濃度會隨年齡、性別和種族不同而有變化,膽固醇控制將朝向「個人化」觀念,平時要瞭解自己的風險程度,比如女性更年期後心肌梗塞院內死亡率將高於男性,應格外注意血脂控制。
目前國內高血脂風險評估系統是參考美國治療指引,未來將透過大型實證數據,擬定本土化的膽固醇風險因子評分指標,協助不同年齡及族群穩定控制血脂,減少心血管併發症風險。

膽固醇數值與飲食有關?吃魚油真能降血脂?
一般健康成人採取均衡飲食,膽固醇可維持在恆定數值範圍。但是,已有高膽固醇血症的族群,日常飲食若未適當控制,又攝取過量油脂與熱量,將造成膽固醇持續升高。
高膽固醇病人平時應少吃油脂豐富的外皮(豬皮、雞皮、鴨皮、羊肉)、動物內臟(肝連、肝臟、大腦、腰花)、帶殼海產(蝦、蟹、蚌、貝)以及起司乳酪類、全脂乳製品。飽和脂肪酸會增加膽固醇代謝問題,促使LDL堆積,最好少吃魯肉飯等含有大量飽和脂肪的食物。蛋黃的膽固醇含量豐富,高膽固醇病人也不建議攝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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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